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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都市农业发展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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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都市农业发展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紧迫感

“十五”期间,我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支持农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以“产业树亮点,产品创名牌,农民增收入”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使我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多种经营迅速发展,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村面貌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当前农业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矛盾、新问题。一是传统农业比重偏大,高效经济作物比重偏低,种植结构不尽合理。全区现有耕地4.5万亩,粮食面积约占2.3万亩,其他经济作物约占2.2万亩。受体制、政策和农业生产比较效益的影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存在企业“不能”和农民“不愿”的现象,致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较慢;二是种植业经营性收入在农民人均收入中比重偏小,高效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刚刚起步,农民增收缺少新型产业支撑;三是土地紧缺和大量农用土地荒芜废弃的状况并存,农民要求调整产业结构和增加收入的愿望强烈。目前,中央和省、市一再强调高度重视发展现代农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市城市规划第四次修编已对我区发展空间作了进一步调整,我区基本被纳入城市建设范围。因此,全区各级党政组织一定要着眼于“争创一流业绩,实现率先发展”的要求,抓住机遇,顺应民意,把发展都市农业作为“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抓紧抓好,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干部群众,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下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都市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不断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二、发展思路、产业布局和工作目标

1、发展思路:我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本着市场主导、农户自愿的精神,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优势,以加快发展都市农业为方向,以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重点扶持和发展花卉、苗木、瓜果、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培育壮大休闲观光农业,实现传统农业向都市农业的根本转变。

2、产业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鱼化寨、丈八地区,以发展花卉、苗木、蔬菜、瓜果、园艺和食用菌种植为主,积极发展高效农业、观光农业;在电子城和长延堡地区,以发展设施农业和农产品销售为主;在曲江和等驾坡地区,依托万亩都市森林和产河雁鸣湖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开发乡村旅游新产品。三环路之内,原则上不再进行畜禽养殖。

3、工作目标:通过两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全区新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面积25000亩,新增规模化农业企业20家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6000元。

到年末,丈八、电子城、长延堡三个街办全部完成调整任务,分别新增高效经济作物600亩、410亩、400亩;鱼化寨、曲江、等驾坡三个街办新增高效经济作物分别为3000亩、2000亩、1500亩。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面积达到7910亩。

到年年底前,鱼化寨、曲江、等驾坡三个街办新增高效经济作物17000亩,基本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三、加大支持扶持力度,加快都市农业建设步伐

坚持以村组为主、企业参与、政府扶持的原则,凡在我区范围内从事高效经济作物种植,创办农业示范园区,发展休闲观光产业的广大农民、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只要符合产业布局,经审查验收同意的,都可享受以下扶持:

(一)凡是连片种植高效经济作物,其直接生产设施(如:温室、大棚、苗棚等)不受使用面积限制。企业开办农业示范园区,建立农产品基地,从事高科技农产品研发和试验的项目,吸引外资合作开发的项目,其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用地,只要符合规划要求的,优先办理审批手续。

提倡和鼓励依托果林、花圃、菜园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整合资源开展乡村旅游;支持利用村内空闲地、预留宅基地和民宅,从事特色民间手工艺制作,农产品深加工、储藏、包装、销售等。

(二)支持和鼓励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要本着“平等协商、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鼓励村民和村组以租赁、承包、互换、转让或入股等形式,将土地向种植能手或农业企业等经济组织集中,连片规模经营。

鼓励村组和农民自主创业,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股份制企业,广泛吸收村民入社(股),推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不断发展“一村一品”。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程序为:由所在的村委会先与承包该地的村民协商同意后签订用地合同,然后由村委会与投资者签订正式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报当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

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特别是转让金,要保障农民利益,使农民切实得到实惠,并且有递增机制。区级有关部门、各街办要积极提供市场信息和政策咨询、中介服务,搞好审查把关。村组干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解决好土地集约中的矛盾,使土地经营权有序、稳定、规范流转。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经签订,受法律保护,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不得干涉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强买强卖、胡摊乱派。农业项目因国家建设用地需要拆迁时,其地面附着物依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补偿。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农业专项资金全部用于都市农业扶持。从年开始到年年底,对新增的花卉、果林和苗圃以及设施农业,新建农业园区、休闲观光村,区政府将给予补助。被确定为重点农业项目的并优先争取省、市扶持资金,主要扶持项目区内的水利、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示范。被确定为休闲观光示范村的,优先扶持村内道路、上水、排水等公用设施建设。

1、种植业:对企业、种植大户或以村组为单位组织农户,新建花卉、果林、苗圃(须有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且集中连片,管理规范,成活率在90%以上,一次性补助经营者每亩200元。

2、设施农业:企业或农民经审批自筹资金每建立一亩标准日光温室,一次性奖励3000元;新建一栋食用菌大棚,每平方米一次性奖励15元。

3、精品农业:经审批新建的农业精品园区,除争取省市专项资金外,优先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项目。确需打机井的每眼补1万元;电力设施补助2-3万元;机耕路每平方米补5元,并支持引进新技术、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名牌创建工作,被评为省、市级精品农业示范园,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区政府另一次性奖励2万元;注册一个商标奖励1000元。

4、休闲观光农业:被确定为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的,一次性补助规划设计费2万元;观赏采摘步道每平方米补助5-10元;达到“三化一片林”示范村标准的村,一次性补助苗木费3万元;在村内新发展农家乐达到10户以上规模,且相对集中,经市、区旅游部门验收合格,一次性奖励示范户3000元;在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乡村旅游新产品中,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奖励,被评选为民间手工艺制作工匠(或能手)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5、农业产业化:鼓励企业和农民自主创业从事都市农业,对规模大、效益好、对周边农户带动作用明显,被评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评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6、认证一项无公害农产品,一次性奖励项目单位5000元;认证一项绿色农产品,一次性奖励项目单位1万元。

7、对在都市农业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种植大户、村组和街办,区上将给予表彰奖励。

以上补助和奖励资金由区政府承担。各街办也要按照区政府补助奖励标准(除第7项)的20%拿出资金扶持都市农业的发展。

(四)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服务工作。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主动为农民和企业发展高效经济作物,提供科学栽培、规范化管理、争创名牌的指导与技术支持,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帮助企业和农户开展产品营销活动,引导村组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农村经纪人,搞好产品推介,不断开拓销售渠道。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正确引导和组织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加快我区都市农业发展进程,区上成立都市农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组长由副区长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区新农办、区农林水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分局、区科技局、区商贸旅游局、区卫生局。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召开联席会议,制定都市农业发展的政策、方针,对全区都市农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上报的农业精品园区等重点农业项目进行审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务局,主要负责全区都市农业发展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对都市农业重点项目进行预审,指导实施水利设施建设和绿化,组织检查和验收,制定补助和奖励实施细则等;区新农办负责指导休闲农业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研究和制定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政策;区发改委负责农业生产计划的调整,争取上级部门的扶持资金;区财政局负责都市农业各项扶持奖励资金的兑现工作;国土分局负责农业项目用地的监管;区科技局负责科技知识的普及,对农民进行培训,积极引进规模企业和龙头企业;区商贸旅游局负责指导农家乐的建设,按照市级标准,规范管理,并组织验收,同时,负责开发乡村旅游新产品;区卫生局负责农家乐卫生标准的制定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各街办为都市农业发展的责任主体,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专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采取有力措施,保证种植结构调整、精品农业园区、休闲观光示范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了落实责任,区政府将与有关部门、各街办签订目标责任书。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各种手段和媒体,广泛宣传加快都市农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为都市农业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