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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依据《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期间我区残疾人事业飞速发展
《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实施的五年,是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最快、残疾人得到实惠最多、社会效益最显著的五年。我区残疾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残联的大力支持下,多措并举、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实现了“全国有名、全省有位、全市第一”的目标。
1、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
区委、区政府于年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宝陈发()003号】,对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部署。年10月区政府出台了《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陈政发()59号】,对加快和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实施意见,在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医疗、劳动就业、文化教育、权益维护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优化了社会环境,有力的推动了我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
2、成功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
至年,积极搭建社会保障新平台,不断强化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贫困救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康复服务、劳动就业、文化教育、法律维权等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为目标,完善了残疾人政策、组织、经费、救助、福利、保险等六大保障体系。
加强了基层残联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了以区残联为主导、镇(街道)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协为基础的三级残联基层组织网络,基层残联队伍建设发展稳定,工作运行正常,管理规范,发挥了党和政府与残疾人的桥梁作用。
将残疾人康复纳入残疾人事业总体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共享”的原则,探索残疾人康复新途径,采取社会化方式,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整合卫生、民政和社会资源,健全和完善以专业性康复机构为骨干、社会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康复服务体系。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工程”、“社区康复服务训练工程”、“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工程”,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康复服务”。3年间,成功创建了“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残疾人的良好氛围,推进了我区残疾人事业的长足发展。
3、连续五年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每年投入专项资金,本着把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本着缩小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这一目标,连续五年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积极探索和开发残疾人各项工作新途径,采取社会化方式,使1.6万残疾人在康复、扶贫、特教、就业、生活保障方面得到了救助和扶持。
开展“中国视觉第一行动”,实施抢救性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1600例;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工程,接受治疗和免费服药1200人次;实施世界宣明会集善援陕项目,配发轮椅610辆,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1800人次;扶持学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救助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彩票公益金助学550名,资助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40名;改变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实施危房改造310户;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2100人次;通过按比例就业、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自主创业、个体从业、推荐就业、指导扶持就业5877人;建设扶贫基地7个,创办盲人按摩连锁店12个,阳光皮具护理店3个,辐射带动500名残疾人脱贫;利用各种扶持政策,扶贫解困2900人,带动受益3800人;城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1000人,办理养老保险12948人,办理医疗保险22541人,享受大病救助560人,享受阳光家园计划、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2786人。区政府连续五年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使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有了保障,生产生活基本稳定,残疾人工作上了水平,已经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进”的良好格局。
以来,我区残疾人工作以“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促进社会稳定”为根本,全方位探索残疾人工作的新路子,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依靠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依靠残疾人的自强自立,依靠残疾人工作者的奋力拼搏,使残疾人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并全面完成了《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年)》的各项任务指标,先后获得“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全国残疾人‘双刊’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两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团体总分第一名、全市首届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最佳组织奖、全市残联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并名列第一,在全市率先开播电视手语新闻节目,率先建立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率先实现机关无障碍。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残疾人事业基础依然薄弱,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组织体系建设亟待加强,关心爱护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有待提高。
今后五年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也是“解放思想、改进作风、服务六区建设、促进率先发展”的重要时期,必须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缩小残疾人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残疾人和全区人民一道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一)总目标。
——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以上;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社区服务比例达到70%以上;社区活动参与率达到65%以上。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初步完善,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达到95%以上;城镇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的比例分别达到95%以上;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比例达到80%以上,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比例达到30%;农村残疾人生活救助和扶贫开发达到1万人次以上;重点康复工程服务3000人以上;康复服务比例达到80%。
——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0%以上;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800人;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2000人;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达到500人以上。
——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
——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将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2.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作用,立足区情,讲求实效,加大投入,创新发展,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鼓励和倡导社会各界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4.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政策、资金、项目向西部山区、农村和基层倾斜,促进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均衡发展。
5.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的实际困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使我区残疾人工作继续在全市发挥示范作用。
三、“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政策措施:
1.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视为单独户,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
2.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将残疾人纳入就业扶持和就业援助政策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政策。落实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险费政策。
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在将重度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对仍有困难的给予救助。
3.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对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并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和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
(二)康复。
主要任务:
——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3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组织供应2000件各类辅助器具,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政策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学校等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提供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重点解决偏远地区和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可及性问题。
2.扶持一批社区康复站成为基层康复工作示范点,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康复、教育机构,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3.建立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实施0—6岁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低视力、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聋儿听力语言训练、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康复训练、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精神病防治等国家重点康复工程。
4.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建立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推广辅助器具评估适配等科学方法,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到家庭。按需求适配2000件辅助器具。
5.实施康复人才培养工程,使康复专业人才总量增加,按照国家听力语言康复、脑瘫、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精神病防治康复等技术标准开展康复服务。
(三)教育。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保障机制,扩大区特教学校办学规模,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
——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减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政策措施:
1.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中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2.将残疾人义务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普及并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推进城乡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建立多部门联动的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介、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养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等机构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实施“阳光助学计划”,重视0-3岁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帮助0—6岁残疾儿童家长接受科学的康复教育指导。鼓励、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
4.鼓励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配合教育部门改扩建区特教学校,扶持特教学校开设高中班,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学生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5.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
6.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提高手语、盲文的信息化水平。
(四)就业。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鼓励残疾人创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800人。
——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政策措施:
1.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收优惠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实施收费减免、税收扶持有关政策,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政策。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业联动和督导工作管理。
2.实施残疾人就业工程。切实落实按比例就业政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促进更多残疾人在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落实完善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通过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扶持、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以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益性岗位、家庭服务、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和居家就业。
3.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以就业为导向,鼓励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开发,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机制。参加全市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送优胜者参加全省、全国职业技能竞赛。
4.全面实施《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加强和规范盲人按摩指导和行业管理,培养盲人医疗、保健按摩人员,帮助有执业资格的盲人开办医疗按摩、保健按摩所,鼓励医疗机构录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为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培训,帮助听力言语残疾人就业。
5.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结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专门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遵守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禁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和违法雇佣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权利。
6.依托农村扶贫开发和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扶持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业、家庭服务业和其他增收项目,帮助和支持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五)扶贫。
主要任务:
——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扶持5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
——为2000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继续实施“阳光安居工程”,扶持2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
政策措施:
1.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政府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帮扶。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扶贫范围。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争取中央、省、市扶贫资金,多渠道安排和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
2.继续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争取中央康复扶贫贷款和贴息资金。提高扶贫贷款的到户率和扶贫效益。开展产业化扶贫,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工程”,扶持创建一批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带动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3.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培训。为2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合理设置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使经过培训的残疾人至少掌握1—2门实用增收技术。利用政府“三农”政策和依托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服务。
4.在移民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建设和改造予以优先安排。继续争取和实施好国家彩票公益金支持“阳光安居工程”——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
5.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动员城乡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六)托养。
主要任务:
——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50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助。
政策措施:
1.以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清底数,完善托养服务发展计划。
2.大力发展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者、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敬老院对孤残老人进行集中供养,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生活和职业能力培训、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3.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
(七)文化。
主要任务: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
政策措施:
1.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落实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中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在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以及各类文化评奖、艺术比赛中,鼓励和吸纳残疾人或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参与。
2.以“残疾人文化周”为载体,开展基层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在城乡社区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扶持残疾人题材的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发行。拓展面向各类残疾人的数字资源服务,扶持各种音像制品、网络视频和学习课件加配字幕。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办好电视手语新闻节目,提高节目质量和水平。
3.促进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发展。参加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艺术汇演,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
(八)体育。
主要任务:
——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提高社会参与能力。
——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在重大残疾人赛事中争取优异成绩。
政策措施:
1.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提供便利。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推动残奥、聋奥、特奥均衡发展。
2.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开展群众性残疾人体育展示活动,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积极做好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
3.参加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运动会等赛事。积极选拔和选送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残奥会、特奥会等重要赛事,争取优异成绩。
(九)无障碍环境。
主要任务:
——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与改造,争创全国无障碍建设区。
——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方便残疾人使用。
——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助。
政策措施:
1.依法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新建、改建、扩建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无障碍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无障碍。
2.将信息无障碍纳入信息化规划,关注残疾人享受信息化成果、参与信息化建设进程。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等系统。推进聋人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建设。
(十)法制建设和维权。
主要任务: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体系,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法制环境。
——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畅通联系残疾人的渠道,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
政策措施:
1.健全残疾人事业政策体系。修订完善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在相关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力度,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3.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对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培训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
4.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切实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在政策制定、重大案件解决上发挥有效作用。设立法律维权岗,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经费补助。
5.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一)残疾预防。
主要任务:
——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资源共享、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
——实施重点预防工程,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政策措施:
1.制定和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残疾预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建立残疾儿童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制度。重点对0—6岁残疾儿童进行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有效控制孤独症,脑瘫、重度智力疾病等先天疾病的发生。建立残疾儿童数据库,将有医疗需求的残疾儿童转介至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减少慢性病致残,有效落实各项地方病防治措施。提高白内障手术能力,普及青少年视力检查和眼保健。重视精神病残疾预防。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事故致残。
2.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组织好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爱耳日、爱眼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新婚夫妇、孕产期妇女、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婚前卫生指导、孕前优生咨询和医学检查。
(十二)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社区残疾人工作,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
——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
政策措施:
1.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完善各级残联机构设置,进一步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加大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经费投入。着力培育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改善工作条件,妥善解决好其待遇问题,为基层残疾人工作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2.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开展残疾人康复、社保经办、就业服务、日间照料、文化体育、法律服务、无障碍等工作。
3.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加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切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加强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指导和支持。
4.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建立完善残疾人人才库,深入开展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
5.将助残志愿者工作纳入全区志愿者服务总体规划,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2500人。
6.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精神,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培育、发现自强典型。参与第五次全市“自强模范”与“爱心助残先进”评选活动。
(十三)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任务:
——提高残疾人事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布局,改善条件,增强服务能力。
政策措施:
1.建设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升级改版区残疾人综合信息网,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开展个性化、多形式的网上便民、惠民服务。加强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强基层业务台账工作,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定期做好培训、检查、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数据质量。
2.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福利、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使残疾人服务设施改善条件、增强服务能力。
(十四)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主要任务:
——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宣传“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发挥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作用,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有效机制。
政策措施:
1.宣传、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新闻媒体要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社会各界的助残善举和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加强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继续办好区电视台手语新闻栏目。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2.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争取“集善工程”、“长江新里程计划”等残疾人慈善项目在我区实施。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残疾人慈善救助项目,鼓励单位和个人增强慈善意识,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四、规划的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实施好本规划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各级要依据本规划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本地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综合运用各种支持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发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和稳定增长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执行评估指标开展年度监测评估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区残联每年向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二五”中期和末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