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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财务监管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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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财务监管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9号)和农村义务教育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教育系统财务监督,规范学校财务行为,积极推行预算管理和校务公开,确保教育经费安全和高效运转,切实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实施意义

中小学财务监管工作的开展,对科学规范我区教育财务管理,确保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和落实教育部、财政部教育经费“校财局管”管理模式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教育经费得到有效保障。中小学财务监管工作,是在理顺“以县为主”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将充分保证各项经费能够及时拨付给学校,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有利于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

2、会计监督力度逐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监管工作的运行,不仅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且可以有效地加强资金监管力度,防控不规范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3、财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中小学财务监管工作具体模式是集中支付、集中核算、软件管理,要求财务人员职业道德高,业务知识新,专业技能强。

三、实施方式和机构设置

1、实施方式

撤销各学校(单位)的财务机构,财务核算全部上划到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统一管理,业务上可受区政府会计核算中心指导,在区财政局的监督和教体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学校(单位)在法人代表的领导下开展经济业务活动,会计业务由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统一管理,采取“集中支付、分户核算、软件管理、全程监督”的财务集中核算模式。负责指导和监管各中小学(单位)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机构及岗位设置

在区教体局设立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与教体局计财股合署办公。中心设置主任、总会计、审核会计、记账会计、稽核(内审)、档案管理(内务)等岗位。根据实际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定编制(从教育系统总编制中调剂,不新增财政负担)、定岗位(职责)、定人员。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的财务人员在教育系统中选调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又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各核算单位设一名专职报账员,由学校(单位)提名,经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批准,在校长领导下,履行单位的报帐职责,管理单位的财务活动,并负责向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报账。

四、基本原则及实施范围

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以“规范、服务、严格、及时”为宗旨,以“统一财务、规范管理、量入为出、高效安全、服务教学”为目标,理顺教育经费管理渠道,强化学校财务管理,加大监督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1、基本原则

①“三权不变”原则。实行财务集中监管,各学校(单位)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即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收支审批权不变。

②“二集中”原则。实行财务集中监管,以会计核算为主,融会计服务和监督于一体,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集中保管会计档案资料,提高核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

③“一统一”的原则。实行财务集中监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统一依据国家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规范核算单位财务收支行为,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2、实施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局直事业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中小学财务监管工作从年7月开始实施,具体实施步骤是:根据全区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到年底前全部实施完毕。

第一阶段,先集中监管川塬六镇初中和周原镇所有小学学校财务。自年7月底起,撤消实施学校原基本账户,由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在商业银行统一开设基本账户,用于核算其所有资金的收支业务。各学校在7月底前对本学校的财务账目进行全面清理,编制移交清册,在区教体局、财政局的监督下,将账目移交到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9月1日起按新的管理办法进行运行。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试点并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于年1月起将川塬6镇其余学校和西部山区八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集中监管。

第三阶段,截至年12月底将直属学校及局直事业单位财务集中监管,全面实现中小学财务集中核算、统一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为加强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相应机构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2、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

监察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区中小学财务监管工作的落实。

区人社局和区编办负责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机构审批及人员编制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组建并领导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开展工作,制定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各项财务工作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

区财政局配合区教体局审定各项财经制度的起草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的会计业务。

区审计局负责指导并监督各项财经法规的落实情况。

3、经费保障

为确保中小学财务监管工作顺利实施,保证中小学财务监管中心正常运转,区财政局保证开办费的同时,年度运行经费按实际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