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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中心城市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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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中心城市工作意见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级,作为关天经济区规划的重要三级节点城市,作为加快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一主两副”格局的重要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核心支点和辐射带动作用。随着关天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千载难逢的机遇。为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见》,深入研究,把握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对于抢抓省政府支持加快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战略机遇,加快融入主城区步伐,依托、借势发展,发挥资源优势,推进我县经济转型突破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创新实干,举全县之力加快融入和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围绕《意见》提出的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县的基础条件、面临形势和“十二五”发展目标,重点要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城镇化建设,增强辐射带动作用

1、关于“建设以市区为中心,以蔡家坡、为副中心的‘一主两副’城市圈”

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同志包抓,县住建局负责,县发改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城关镇配合。

2、关于“有序推进等具备条件的县改区或设市”

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包抓,县民政局(设区办)负责,县发改局、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国土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3、关于“加快推进县城和重点镇建设”

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同志包抓,县住建局牵头,柳林镇、横水镇、城关镇、长青管委会分别负责,县发改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4、关于“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向中心镇、县城和市区聚集”

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同志包抓,县人社局(推进办)负责,县发改局、住建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和各镇、各社区配合。

(二)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产业竞争力

5、关于“加快推动食品、纺织、建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行业龙头企业,实现产业技术升级和产品高端化发展,进一步提升“西凤”等一批名优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

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同志、同志包抓,县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县发改局、科技局、农业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和南指挥镇、城关镇、柳林镇、横水镇等镇配合。

6、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关闭高耗能、高污染和设备工艺落后企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同志、同志包抓,县发改局负责,县工信局、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三)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7、关于“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同志包抓,县工信局负责,驻凤各企业配合。

8、关于“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

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牵头,县人社局负责,县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充分挖掘特色资源,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产业

9、关于“加快发展历史文化旅游、生态旅游,打造世界周秦文化产业示范区、关中饮食文化与民间艺术品基地;实施秦雍城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工程;加强“泥塑”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同志包抓,县文广局具体负责,县国土局、交通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和城关镇、南指挥镇配合。

(五)强化交通枢纽地位,构建区域性物流中心

10、关于“尽快开工建设—麟游铁路专线、环城及—合阳高速公路,加快机场前期工作,创造条件早日启动建设”

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副县长同志包抓,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分别负责,县国土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和涉及相关镇配合。

11、关于“加快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建设”

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同志、同志包抓,县工信局负责,县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六)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国家示范试点城市

12、关于“完善‘大社保’模式,在社会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大病统筹、城乡医疗保险体系一体化等方面率先突破创新,到2015年,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以上,社会事业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同期平均水平”

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领导包抓,县人社局、卫生局共同负责,各镇配合。

13、关于“强化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到2015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8%,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保持300天以上”

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同志、同志包抓,县环保局负责,县住建局、林业局配合。

(七)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内陆型开发开放先导区

14、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有利于全民创业和产业发展的良好体制环境;继续深化国企改革,着力激发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力争到2015年,非公经济比重达到58%以上”

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同志包抓,县监察局和工信局分别负责,县发改局、人社局、中小企业促进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15、关于“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拓展对外合作领域,落实扶持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

由副县长同志牵头,县招商局负责,各部门和各镇配合。

16、关于“鼓励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共建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省上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给予一定贴息”

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同志、长青管委会主任同志包抓,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县财政局、科技局、县中小企业促进局等相关部门和长青镇、陈村镇、城关镇、田家庄镇、糜杆桥镇、尹家务社区配合。

(八)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17、关于“煤田征收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省级分成部分全额留给,重点用于城乡环境建设和生态治理”

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包抓,县发改局负责,县财政局、环保局配合。

18、关于“支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探索推进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试点”

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包抓,县人行负责,县级各金融机构配合。

19、关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

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同志、同志包抓,县工信局负责,县人行、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20、关于“加大土地资源政策支持”

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同志包抓,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县财政局、住建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办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代县长总负责,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牵头,其他副县长和党组成员及各相关镇、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与的工作班子,具体指导、协调解决贯彻落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

2、深入开展调研。由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要结合各自职能,立足实际,组织精干力量,利用一月时间深入开展调研,充分挖掘《意见》中的利好政策,仔细研究,寻找结合点,最大限度的将《意见》的指导性转化成可操作性,并拿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同时,要及时将重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贯彻落实《意见》取得实效。

3、加强舆论宣传。县电视台、《视窗》要制定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方案,采用各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精心策划一批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意见》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积极营造全县上下聚力加快贯彻落实《意见》的良好舆论氛围。

4、强化督办考核。把实施《规划》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各镇、各社区、各部门贯彻科学发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及时制定考核评估实施办法,并负责对有关指标和工作进行量化和统计,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县政府督办室、县效能办要对各镇、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跟进督办,确保落实《意见》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