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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陕政发〔〕46号)精神,切实加快我市蔬菜产业发展,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我市蔬菜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1、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市场导向和效益优先,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思路,以增加设施为重点,突出区域特色,优化产业结构、依靠科技进步,增强生产能力,不断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2、总体目标:今后5年,力争实现蔬菜“菜篮子”产品供应量年均增长5%以上,2015年蔬菜面积达到135万亩,总产405万吨,其中设施蔬菜面积达到60万亩;蔬菜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
3、强化城郊农业发展的功能定位。按照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明确农业以保障西安国际化大都市“菜篮子”产品供应基地的功能定位,根据大都市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总量,科学制订全市“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并实行最低保有量制度,按照城市人口增加一人新建一分菜地的标准,稳定增加蔬菜种植面积。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秦都、渭城、泾阳、三原等县区老菜地的保护。征占菜地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补偿标准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提高城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取标准,收缴资金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
4、加快蔬菜基地建设。按照“布局区域化、品种优良化、栽培设施化、管理标准化”思路,以县市区为重点,大力发展设施栽培,引导蔬菜产业向现代化、规模化、设施化、安全型方向发展。巩固建设西宝高速和咸宋路沿线以日光温室为主的“V”字型设施蔬菜产业带,建设一批百亩以上的标准化设施蔬菜示范园、千亩设施集中连片生产区和万亩设施集中连片生产基地;开发建设以县为重点的北部绿色蔬菜产业带;加快建设以县为重点的渭河北岸百里清水莲菜产业带。2015年设施蔬菜发展到60万亩,清水莲菜发展到10万亩。
5、建立种苗繁育体系。推广专业化、标准化育苗技术,推行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建立健全种苗繁育体系,确保种苗生产和供应,2015年基地县建成工厂化蔬菜育苗中心8个、专业化育苗站点200个。
6、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制订和完善全市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20—30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同时做好对西安市场的供应工作,建立蔬菜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统筹重点批发市场销售,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确保西安大都市蔬菜供应。市财政设立专项储备基金,用于发生自然灾害或市场异常波动时,组织货源,平抑菜价,保障供应。制订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的救济办法,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三、推进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7、加快蔬菜销售市场体系建设。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推进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提升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今后5年,建设和改造20家产地批发市场,在城市交通枢纽地区改造升级10家批发市场,支持30家农贸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质量安全检测、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场挂牌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8、加快推进蔬菜冷链物流发展。在全市8个重点基地县和农业部定点的5个蔬菜批发市场,每年选建1个蔬菜采后处理及配送示范中心,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加强采后蔬菜商品化处理及相关技术培训、应用及推广,建立从产地采收到终端销售较为完整的冷链系统。积极培育市场中介组织,提高农民参与流通的组织化程度,使我市蔬菜冷链体系更加完善。加强产销两地铁路专用线、铁路冷藏运输车辆及场站设施建设,发挥铁路运输的比较优势,促进蔬菜大批量、长距离铁路运输。
9、强化产销衔接功能。把“菜篮子”连锁经营作为培育新型业态、构建现代流通网络的重点,加强产销衔接。积极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开展超市配送、定点直销、网上促销,积极探索现代物流配送形式。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直接与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重点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直采基地、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和农产品配送中心。加快形成以区域专业批发市场为骨干,以蔬菜直销店、连锁超市等窗口式终端市场为补充的蔬菜市场营销网络。市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在城区各住宅小区建设一批蔬菜直销店,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进驻经营。
四、加强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10、大力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加快蔬菜产品标准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制定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每年引进和制(修)订“菜篮子”产品标准3项左右。选建规模化园地,集成标准化技术,扶持经营主体,大规模开展标准园创建活动,全市每年建设2个畜-沼-菜生态循环设施示范园、2个清水莲菜高效示范园,3个占地200—300亩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重点开展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引进、试验和示范,辐射带动全市设施蔬菜产业快速发展。力争蔬菜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分别达到85%。扩大名牌认定和“三品”认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11、加强检验检测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开展对全市蔬菜“菜篮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对产地周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加快市、县两级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模式,积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整市推进战略。指导泾阳、武功两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开展工作,加快三原、兴平两县市质量安全检测站建成运营,完成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其余9县区检测站建设,抓好新阳光、泾云现代、惜字恒丰、金元果品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大型超市检测室建设,指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建立产地质量安全检测点,加快形成覆盖产地和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12、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建立全市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制度,完善产地、销地、批发、零售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蔬菜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搜集、整理、蔬菜产量、质量、价格等信息,注重信息引导,促进蔬菜生产和产品流通。加快农村宽带快捷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尽快全面实现村级远程信息服务网络化。完善各级工商、农业系统12315和12316网络服务平台。畅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农产品消费者申诉举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者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物价部门加大对市场价格的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财政部门把蔬菜信息网络建设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给予资金扶持。
五、完善调控保障体系
13、切实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县市区要把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作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列入县市区长负责制内容。将确保产品质量、价格基本稳定、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农业生态环保等纳入“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出台扶持政策,推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快速发展。建立市“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加,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要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市长负责制的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14、建立和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将蔬菜“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吸引省内外资金参与生产流通等设施建设。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符合国家或省“绿色通道”政策要求的,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加强对城郊菜田和养殖区域保护,提高“菜篮子”生产用地征占补偿水平。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规划使用本村集体土地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15、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增加投入,积极支持蔬菜棚室、蔬菜集约化育苗场和“菜篮子”良种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菜篮子”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及示范推广项目和人员培训等。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资金,支持“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出台配套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企业、经济组织、个人投资蔬菜产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
16、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在蔬菜重点产区,推广蔬菜政策性保险,将设施生产、集约化育苗和规模种植等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扩大“银保富”等保险的试点范围,提高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意识和积极性,逐步全面实施商品蔬菜生产的政策性保险。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在雨雪、畜禽疫病发生时主要“菜篮子”商品的价格监控、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建立蔬菜风险调节基金和灾害补偿制度,用于灾后恢复生产、蔬菜调运、稳定市场,保护蔬菜产业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