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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每一个家庭都能孕育一个健康的生命为工作目标;以“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优势互补、惠及民生”为工作原则;以区、办两级计生服务站为基础;以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提高育龄群众知识水平和行为能力、普遍开展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筛查为主要手段,全面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各项工作,为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全区出生人口素质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模式
优生促进工程采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的基本模式,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婚育知识普及宣传教育,进行优生咨询指导,对已婚待孕妇女全部进行优生筛查、科普宣传,建立育龄人群婚育信息档案,督促孕产妇做好孕期保健,同时进行跟踪随访;做到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落实到户,服务到人,为服务对象提供婚育宣传服务、婚前检查服务、孕前筛查服务、孕期跟踪服务,真正实现优生、优育的全程化、系统化。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孕前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婚育学校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优生优育倡导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和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把政府提供的优生优育宣传信息卡和相关宣传资料,直接送入每个家庭的新婚夫妇和待孕夫妇手上,方便群众,提高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知识,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增强育龄群众积极参与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自觉性。
(二)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准备结婚的青年和待孕、已孕夫妇树立科学婚育、生育观念,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远离高危环境,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合理营养,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戒毒,远离宠物,适量运动,培养健康行为,促进怀孕前后妇女和胎儿健康。
(三)开展优生咨询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为咨询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解答,帮助服务对象选择相应的对策。注意服务对象心理状态,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对其提供的病史和家族史给予严格保密。开展与出生缺陷相关的筛查、诊断检查和预防,都必须做到让群众知情同意。
(四)加强高危人群指导。对于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人群,包括夫妇双方或家庭成员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者、曾生育遗传病患儿、不明原因智力低下或先天畸形的夫妇、不明原因反复流产或有死胎死产等情况的夫妇、35岁以上准备怀孕的妇女以及长期接触高危环境因素的育龄男女等,要加强重点指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以“病残儿医学鉴定及其父母再生育审批”工作为切入点,发现遗传疾病的高危人群,并有针对性地重点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各方面指导工作。要组织高危人群参加出生缺陷知识讲座,重点进行孕前指导,为他们提供相关婚育咨询。要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再生育夫妇出生缺陷再发风险分析,组织开展孕前预防出生缺陷实验室筛查和孕期重点监控,逐步建立出生缺陷高危人群数据库,将高危人群的家族史、遗传病史、既往病史、生育史及生活、工作环境中风险因素接触史等相关信息存入数据库,以便提供有针对性的跟踪回访服务。
(五)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实验室筛查。婚前医学检查是对男女双方通过详细询问病史、全身体格检查、知情选择的生殖器官检查、知情选择的实验室及特殊项目的检查,以确定有无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免费婚检项目包括体格检查、血尿常规检查、梅毒筛查、肝功能检查、G6PD(葡萄糖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淋病筛查(男)、阴道分泌物涂片(女)等。检查结果由婚检医师负责解释,对患有影响婚育疾病的服务对象应提出医学建议。
对已婚待孕妇女要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风疹病毒抗体、巨细胞病毒抗体、弓形虫抗体、单纯疱疹病毒抗体和梅毒螺旋体抗体筛查以及乙型肝炎两对半化验等六项优生筛查。风疹病毒抗体筛查结果为阴性的要接种风疹病毒疫苗;巨细胞病毒抗体筛查结果为阴性的要在孕早期做巨细胞病毒IgG抗体亲和指数和IgM抗体检测、弓形虫抗体筛查结果为阳性的要及时治疗,治愈后再怀孕;乙型肝炎两对半化验检测结果是表面抗原阳性的,需到肝病医院检查才能确定近期是否可以怀孕。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在开展相关实验室筛查时,必须选择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实验试剂,并按照实验室检测标准严格规范造作,同时根据检验结果进行科学指导,并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
(六)提供营养补充指导。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要科学指导待孕的夫妇合理膳食,尽可能从食物中获取自身和胚胎生长发育所需的各种营养素。对于确实缺乏某些营养素的妇女,建议其科学补充营养素及微量元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
四、职责分工
(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责
1、将“优生促进工程”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2、加强部门协调,主动与区民政局、卫生局、残联等部门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探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有效模式。
3、积极协调区财政局,将开展“优生促进工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4、加强区计生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体提升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5、加强对“优生促进工程”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过程科学规范。
(二)区计生服务站职责
1、为全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
2、按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表》认真进行问诊,收集夫妇基本信息及病史信息。
3、提供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B超等孕前医学检查。
4、综合分析问诊和医学检查结果,评估风险因素,确定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
5、将评估结果及医学建议及时告知受检夫妇。
6、对一般人群给予普遍优生咨询指导。
7、对高风险人群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转诊等医学建议和干预措施,给予个性化优生咨询指导。
8、负责高风险人群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随访。
9、做好信息资料质量管理,建立育龄人群完整个人档案。
10、负责培训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
(三)办事处计生办、服务站职责
1、为全办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
2、按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表》逐项完整认真进行问诊,收集夫妇基本信息及病史信息。
3、负责早孕随访及孕期随访,对有异常情况对象及时上报区计生服务站。
4、做好信息资料质量管理:(1)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料档案,专人负责;(2)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登记本”、“健康教育登记本”、“高风险人群评估及咨询指导记录本”、“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转诊登记本”等原始本册;(3)定期汇总统计和分析,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并做好信息反馈;(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表》、《孕前风险因素评估结果及医学建议告知书》、《孕前优生咨询及健康指导记录表》等要妥善保存,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5、根据自身条件开展体格检查、血常规、血型、尿常规、白带常规检查、妇科、B超检查。
6、负责一般人群的咨询、指导、干预。
7、早孕确诊(B超)。
(四)区民政局职责
在为未婚青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向结婚登记对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告知参加免费婚检及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对象自觉参加免费婚检及优生健康检查。
(五)区财政局职责
将开展“优生促进工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保障“优生促进工程”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由主管区长为组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优生促进工程”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把实施“优生促进工程”与人口计生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保证经费投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确保上级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区财政局要将开展“优生促进工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资金保障。
(三)加强能力建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根据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需求,加强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强化出生缺陷预防专项技术培训,整体提升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切实为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
(四)加强评估指导。区计生服务站要成立“优生促进工程”项目专家组,负责项目实施的技术咨询与指导,加强对优生促进工程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评估,确保优生促进工程实施过程的科学规范和顺利推进。
(五)强化工作考核。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考核评估,并把考核评估结果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之中,推进“优生促进工程”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