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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共省委政法委员会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省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的通知》(陕办发〔〕7号),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健全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机制
1、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以企业改制、项目建设、征地补偿、城市拆迁改造、教育、医疗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的领域为重点,全面实施重大社会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者没有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作决策、上项目,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查究。
2、健全完善社情民意调查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进一步健全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协商机制,完善对重大社会决策出台前和重大项目审批前的公开听证、公示制度。对重大项目建设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调查走访制度。
(3)健全社情民意信息沟通平台,依托媒体、网络、社会调查组织、中介机构等,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专题民意调查。
(4)建立与特殊利益群体的对话机制,宣传解读法规政策,疏导群众情绪,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3、健全完善维稳信息分析研判机制
(1)立足于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规范信息搜集、报送、研判、处理制度,构建专群结合、渠道畅通、信息共享、灵敏迅捷的信息网络。
(2)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每半年进行一次维稳形式综合分析研判,区委常委会、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维护稳定工作;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每季度进行一次维稳形势分析研判;由区委维稳办牵头,坚持每月、特殊敏感时段每周汇总分析、集中研判一次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不稳定因素,落实化解工作责任和措施。
4、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和政府法制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认真贯彻《区矛盾纠排查化解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区、镇(办)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坚持区级领导包抓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制度。
5、健全完善接访机制。全面推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联合接访、综合调处矛盾纠纷新模式,完善区信访联合接待大厅职能。坚持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实行领导干部牵头包案下访,集中解决重大信访积案,确保今明两年内基本化解现有信访积案。继续深入推进“无进京非正常访、无赴省集体访、无一年以上信访积案”创建活动,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6、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机制。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通过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公开听证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设立司法救助和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等,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复杂疑难案件,纳入区联席会议协调范围,加大对缠访闹访等违法信访问题的依法处置力度,预防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访发生,力争在年底前基本消化解决现有积案。高度重视初信初访问题,在区信访联合接待大厅设立涉法涉诉信访窗口,由政法机关抽调专人接访。健全完善源头预防机制,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积极探索运用调解方式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的有效途径。定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建立执法办案质量与执法人员个人绩效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执法办案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7、健全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负总责,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联合指挥机制。认真执行《区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实战演练,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8、健全完善基层矛盾化解责任机制。进一步整合镇(街道)综治、维稳、信访和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各方力量,力争年底前在各镇(街道)全部建立综治维稳中心。加快推进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1、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程。在全区范围内确定5个司法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将刑期较短、改造较好、社会危险性小的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加快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完善对社区矫正进行法律监督的方式和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2、大力实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工程。认真贯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在全区积极推行“四有帮教”(在监有人教、出监有人接、回归有业就、社会有人帮)工作模式。特别是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的,基层党政组织、政法单位、群众自治组织要做到必送必接、妥善安置。积极稳妥地推进假释安置、帮教“一体化”试点工作。
3、大力实施社会闲散人员和特殊群体关爱工程
(1)对不在学、无职业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排查摸底。对义务教育阶段失学青少年,要尽量解决其就学、职业培训等问题。对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学习、有违法犯罪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送专门的工读学校进行教育。
(2)在全区逐步推广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试点,稳妥推进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积极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探索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3)坚决打击取缔“黑网吧”,大力开展“绿色上网”活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4)对有社会危害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经专门机构鉴定的精神病人,有关部门要与基层组织、家庭配合,落实治疗、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妥善化解医患矛盾和纠纷。
(5)对违法犯罪的艾滋病患者,要加强治疗和教育改造,防止其危害社会。
(6)认真落实对已经转化的“”人员的解脱政策;继续实施“回归社会工程”,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省年—年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实施方案》,对“”痴迷人员,组织力量进行攻坚,提高转化率,降低反复率,增强巩固率。
(7)对有现实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
4、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融入工程。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办,要大胆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率先推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
5、组织实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级综治委牵头组织,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歌舞娱乐、洗浴按摩、发廊、集贸市场、居住区、车站、学校周边等重点场所,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要重点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黄赌毒、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感。
6、不断深化“平安”创建工程。在全区组织开展“强基层、保平安、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医院等基层十大平安创建活动,把平安创建活动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和层面。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健全完善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治安中心户长、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继续推进技防建设,实现技防全覆盖。
7、大力实施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程。对在我区活动的境内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及时掌握其活动情况,教育引导其在法律允许和章程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活动。对敏感类社会组织由民政、业务主管单位和公安等部门建立内部会商机制。对在我区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宗教类和基金类背景复杂、政治意图明显的非政府组织,要依法加强管理。对各种所谓的“维权”幌子从事渗透破坏活动的,依法处理。
8、全面推进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升工程。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社会矛盾的发生。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要研究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新举措,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积极搭建社会管理服务新平台,让广大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得到更加快捷、便利、文明、和谐的服务。
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切实提高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1、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政法部门要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政法单位活动为载体,每年集中不少于一周时间,对政法干警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新进干警,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教育培训。要积极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采取以案析理、在职教育、交流研讨、在线学习、岗位练兵、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执法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化解矛盾、信息化应用、突发事件处置等“大比武”竞赛活动,树立一批执法标兵和岗位能手。
2、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年底前各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超过90%。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区法院要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构建以质量、效率、效果为价值导向的审判绩效综合评估体系,组织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区检察院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区司法局要完善律师、公证等执业规范,优化执业环境。
3、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紧紧依托全区政法综治网,进一步加大执法信息化建设力度,促进区级政法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积极实施讯问、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对执法窗口、监管场所实行实况监控,防止发生粗暴执法、刑讯逼供、牢头狱霸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4、加强执法公开化建设。完善执法公开制度,加大执法公开力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真正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广司法机关开放日、警民联系卡等经验做法,继续组织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积极实行集咨询、受理、审批、答复为一体的“一厅式”办公模式,方便群众或当事人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群体性事件和媒体关注的案件,第一时间权威信息,占据舆论制高点,争取主动权。积极推行网上公告、网上办公服务、网上公开法律文书等便民措施,建立健全执法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和投诉、督查机制,确保当事人和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落到实处。
5、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检察机关要健全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依法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中的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年底前,要建立警务、检务、审务督察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举报网络,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和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启动执法监督程序,组织专门力量核查。定期开展执法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将督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6、加强执法考评体系建设。建立科学、简明、有效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把群众评价作为评判执法工作的重要因素,坚持开展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测评活动,真正建立由群众评判执法质量的工作机制。创新考评方式,逐步推行网上考评。严格落实《案件评查检查工作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件评查。积极推行执法资格升级考核制度、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年底前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7、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建好建强基层政法单位党组织,选好配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警在执法办案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政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扎实开展“无违法违纪案件、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无重大执法质量问题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种规定和各项禁令,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消除害群之马,纯洁政法队伍。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区上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各镇办、各部门要提高认识,专题研究部署,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加大经费投入和支持保障力度,为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各牵头单位对承担任务的组织实施负总责,一项一项研究部署,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区委政法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每季度通报一次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半年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成效不大的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