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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安全后患排除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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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安全后患排除整改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我县公路71公里+500米下坡弯道路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当场死亡9人,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24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政府主席王正伟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自治区领导齐同生、苏德良,市领导刘小河、白尚成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开展事故调查。目前,遇难人员遗体已安葬,遇难人员家属及群众情绪稳定,事故原因和责任调查正在进行中。

此次事故的发生,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教训是深刻的,同时也暴露出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交通道路标识不清,防护设施不全,营运巡查不到位,客运市场监管不力。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和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领导指示精神以及全区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自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针对安全生产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和盲区等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摆正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针对本乡(镇)、部门行业特点,制定完善各类预防预案,重点抓好客车营运、农用车辆、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以及各类工程项目、水电暖气和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危险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特别是交通部门要结合我县山大沟深、道路等级差、冬季冰雪天气增多的问题,加大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以及道路盲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立即完善道路警示、险段防护标识等设施,从源头健全完善道路通行功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和驾驶员的教育和管控,采取定点设卡检查和流动巡查,加大对道路“黑点”的排查治理和超载、农用车违法载人、“三品”检查力度,严查超载超速及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要切实发挥统揽全局的领导作用,强化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部门协作联动长效机制,构筑全方位、无缝隙、全过程监管格局。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监局立即制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做好防范措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指标,细化任务,靠实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不留死角和隐患。

四、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认真汲取我县“1.29”重大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化认识,集中精力,扎实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疏理、整治。同时,利用机关办公场所、学校、商贸物流服务处所、汽车站、乡村客运招呼站等人群密集地区,通过制作安全生产典型事故展版和专题片,张贴宣传材料、组织小分队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我县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落实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对在“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县安委会将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负人领导、管理、监督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从严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