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完善污染低排放任务通知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完善污染低排放任务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完善污染低排放任务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我市执行《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届终考核年,同时也是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攻坚年,污染减排各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从当前我市污水处理厂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水质还达不到目标要求,直接影响到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的完成。为强力推进我市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工作,圆满完成我市减排各项目标任务,现按照全省污染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就我市污水收集管网整改问题,以及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工作,加强监管,明确责任,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力为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保驾护航

(一)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市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全面落实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二是各污水处理厂业主单位要建立长效运管机制,确保技术能力强、责任心强的运管单位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二)监管到位,督查有力。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管委会结合减排目标任务将污水处理厂督查工作纳入节能减排日常工作中,按照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倒排工期、按期完成的要求,实现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现场监察力度,及时做好日常监督性监测工作和在线监测系统对比监测,督促污水处理厂运管到位、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线监控系统数据真实可靠并传输稳定。

(三)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稳定正常运行工作,进一步加大内部管理建设力度,做好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更新工作,切实将污水处理厂管好、运行好。

二、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我市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

(一)各污水处理厂业主单位、监管单位、运行管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污水处理厂进口水量、水质、进出口COD浓度差、进出口在线监控系统传输、运行管理达到目标要求。对不规范、不达标、不稳定、不正常的设施设备、工艺环节、管理环节等一切影响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实施,将整改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并报市减排办备案。

(二)各相关部门必须落实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费以及正常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更新等费用,有力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

(三)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管委会、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按照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落实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作会议上王晓东常务副省长、辛维光副省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雨污分流整改力度,以及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确保我市所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即新建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60%以上,建成三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负荷达75%以上,同时各污水处理厂进口COD浓度稳定达到150mg/l以上。

(四)全市环境保护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厂的现场监管力度,认真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对火电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试行派驻环境监督员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只要污水处理厂进入运行(包括调试运行、试运行、正常运行),就必须纳入管理,实施严密的监控,排除一切影响稳定正常运行的隐患。指导、规范运管单位做好运行台账记录等,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故障、维修、更新停运报告制度。对相关整改工作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污水处理厂要严厉处罚。

(五)各污水处理厂运管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以提高运管水平、提升COD去除效率为根本,切实认真履行运管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停运报告制度。务必对存在问题和实际困难等一切影响稳定正常运行的隐患,应及时排除和上报。同时,进一步加大内部管理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工作岗位制度,配备、配全各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且进出口浓度差稳定达到120mg/l。

(六)环境保护部门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管理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做好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控系统比对监测工作,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各有关部门处理。

三、我市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保障措施

(一)市监察局要按照《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工作行政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制,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的一律报请市政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整改工作不力、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市减排办按规定及时启动实施新增COD项目区域限批手段。

市督办督查局组织市创模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污染物减排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每月一次对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进行专项督查,将有关督查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督查组对整改工作不力、运行存在问题的,实施黄红牌预警制度。第一次发现问题的亮黄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进行全市通报;第二次发现问题的亮红牌,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按照《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工作行政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凡被环境保护部或省环保厅日常巡查或暗访发现问题,影响我市减排工作的立即亮红牌。

经查实被亮红牌的污水处理厂,问题由运管单位管理原因造成的,责令相关部门取消其对该厂的运营资格。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全市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由各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每月28日前将相关责任落实、整改进展情况报市减排办;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区、市、县环保局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市减排办。市减排办将各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政府。

(三)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底减排目标考核体系及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四)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污水处理厂整改落实责任分解表》的要求落实相关责任,对目前存在及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工作。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及督查组各阶段督查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狠抓落实,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