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行政院校改进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行政院校改进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行政院校改进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颁布的《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规范和指导行政学院(校)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区行政学院(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行政学院(校)在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家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行政学院(校)的性质和地位,充分发挥行政学院(校)在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深刻认识行政学院(校)的性质和定位。行政学院(校)是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是政府直属单位。行政学院(校)应当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行政学院(校)的性质定位,把行政学院(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中去认识、把握、推进、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进一步发挥行政学院(校)在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为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进一步明确行政学院(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应当遵循的指导方针。行政学院(校)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以增强公务员素质和行政能力、提高公共行政管理水平为目标,开展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服务,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行政学院(校)工作应当遵循下列方针:一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二是坚持科学发展,突出特色,发挥优势,以政府工作为主题,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培训体系、科学研究体系和决策咨询服务体系;三是坚持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三位一体,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四是坚持开放办学,立足、面向世界,广泛开展与境内外有关方面的合作和交流;五是坚持从严治院(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加强学风院(校)风建设。

(三)进一步明确行政学院(校)的主要职责和目标要求。行政学院(校)的主要职责是:一是培训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政策研究人员,承办党委、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二是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三是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主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四是行政学院和具备条件的市行政学院,开展与境内外有关机构的合作和交流;五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学位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六是完成政府交给的其他任务。

行政学院(校)要围绕培训目标和要求,着重提高学员以下七个方面的能力:一是高举旗帜、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三是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四是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五是判断形势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六是胜任本职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和领导能力;七是反腐倡廉的能力等。

各级行政学院(校)要增强行政学院(校)意识,履行好行政学院(校)职责,树立行政学院(校)品牌,发挥行政学院(校)作用,发展行政学院(校)事业。

(四)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行政学院(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加强和改进行政学院(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根据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把我区建设成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和中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的战略目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开放办学,科学建院(校)、民主建院(校)、依法建院(校),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行政学院(校),充分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公共行政领域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

加强和改进行政学院(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是以建成一流行政学院(校)为目标,完善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的办学体系,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着力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二是实施质量立院(校)、特色兴院(校)、人才强院(校)战略,着力提升学院(校)素质和办院(校)水平;三是构建特色鲜明的教学培训体系,创新培训理念、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着力培养善于治国理政的优秀人才;四是加强科研、咨询工作,着力提供高质量和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咨询成果;五是加强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合理使用,着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学、研究和管理人才队伍;六坚持从严治院(校),严格制度,严格管理,着力营造良好院(校)风,促进行政学院(校)又好又快发展。

(五)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行政学院(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我区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时期,既面临着难得的多重叠加的机遇,又面临着非常严峻的挑战。新形势、新任务对行政学院(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1994年3月25日成立行政学院,随后各市、县也相继成立了行政学院(校)。17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各级行政学院(校)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在全区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适应越来越明显的公务员培训多元化、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的趋势方面;在创建一流行政学院(校),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决策,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方面;在加强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为党委和政府提供智力支持,为实现“富民强”新跨越目标作出新的贡献方面,各级行政学院(校)都还面临一些困难、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我区各级政府加强和改进各级行政学院(校)工作。

各级行政学院(校)要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建设和公务员素质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发挥优势,突出办学特色,认真编制好行政学院(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抓好“一流行政学院(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行政学院要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市级行政学院办学水平达标评估体系,推动全区行政学院跨越发展。

二、完善行政学院(校)设置,健全领导体制,加强和改进政府对行政学院(校)工作的领导

(六)优化行政学院(校)布局。市、县一级要结合实际,以市、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校)为依托,整合干部培训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七)健全行政学院(校)领导体制。行政学院(校)实行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委会)领导体制。校委会全面领导院(校)工作,委员由同级政府任命。

行政学院(校)与党校合并办学的,行政学院(校)院(校)长原则上由兼任党校校长的同级党委领导同志兼任,也可由同级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副职兼任;独立办学的行政学院(校)院(校)长,由同级政府领导人员兼任。

行政学院(校)设置常务副院(校)长主持日常工作,行政学院(校)与党校合并办学的,行政学院(校)常务副院(校)长由党校常务副校长兼任;独立办学的行政学院(校)常务副院(校)长,按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配备。校委委员按同级政府部门副职干部选配。公务员主管部门一名领导兼任行政学院(校)副职。

(八)加强和改进对行政学院(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行政学院(校)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一如既往地加强对行政学院(校)的领导,支持学院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1.把行政学院(校)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各级政府要把行政学院(校)工作摆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执政党执政能力和水平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提高的高度去考虑,纳入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科学部署,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每年要听取一次以上行政学院(校)工作汇报,把行政学院(校)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行政学院(校)工作,深入行政学院(校)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研究解决行政学院(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行政学院(校)讲课、作报告、与学员座谈的制度。

2.统筹协调好行政学院(校)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并形成相应的工作机制。行政学院(校)与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关系是工作协调关系,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公务员的培训有业务指导的责任。

各级行政学院(校)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培训规划,根据公务员培训的需要及行政学院(校)培训师资的情况,制定和落实公务员培训轮训规划;各级发改、财政等职能部门要积极帮助各级行政学院(校)解决教学培训基地建设、科研咨询合作、人才交流、队伍建设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

3.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参训机制和干部教育培训实效考核评估制度。严格培训制度,严肃干部调训纪律,把培训规划和培训人选落到实处,调配公务员到行政学院(校)培训。

公务员领导干部和年轻后备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培训轮训。乡科级以上公务员,每5年必须培训一次,因特殊情况未培训的,必须补训。各级政府和公务员管理部门要支持行政学院(校)发挥好公务员培训主渠道的作用,按照分级培训要求,制定公务员培训规划,调配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到行政学院(校)培训,精心组织协调,保证培训轮训任务落实。

4.加强行政学院(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选好配强行政学院(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常务副院(校)长。要把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年富力强、开拓创新、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的优秀干部选配充实进行政学院(校)领导班子。

(九)加强对下级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工作。对下级政府设立的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主要包括:一是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学院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对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师资培训、开放办学、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加大师资培训力度,逐步实行市、县(市、区)行政学院(校)教师到行政学院主体班跟班听课制度;三是制定科学的工作质量评估体系和办法,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对下级政府设立的行政学院的业务工作进行评估,行政学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县行政学院(校)办学质量评估体系和办法,推动市、县(市、区)行政学院(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四是对教材编写、学科建设、科研课题立项、合作交流等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行政学院协调指导市行政学院的教材编写、科研课题立项,科研成果评估表彰、学术交流、学科建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工作;五是加强行政学院(校)之间的工作交流和信息沟通,定期召开行政学院(校)院(校)长会议,沟通信息,总结经验,研究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公务员培训质量

(十)全面推进教学培训创新。教学培训是行政学院(校)的中心工作。行政学院(校)要在充分总结和吸收以往教学培训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和深化教育培训改革创新。教学培训要坚持按需施教方针,在教学布局、学科体系、班次设置、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方面形成特色。要根据时代和形势发展要求,以培养公务员综合素质和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公仆意识、政府管理、依法行政为教学培训重点,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培训内容,丰富和完善具有行政学院(校)特色的教学培训布局。要加强调研,建立健全需求调研制度,着力推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和个性化需求相结合,增强教学培训的针对性。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及时将政府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战略部署,转化为教学培训的重点内容,将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融进教学培训中,增强教学培训的时代性。要顺应公务员培训格局的新变化,强化竞争意识和质量意识,推进培训管理机制创新,增强教学培训的实效性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对公务员培训效果的评估,建立培训效果跟踪机制,提高培训的效益。

(十一)规范培训对象和班次设置。要发挥行政学院(校)作为公务员教育培训主渠道的作用。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厅局级副职公务员、县处级正职公务员和乡(镇)长。设区的市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县处级副职公务员、乡科级正职公务员和市直单位科级副职及其以下职位的公务员。县行政学校主要培训乡科级副职及其以下职级的公务员。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公务员培训需求,合理设置班次,构建分类科学、层次合理、长短结合、多元互补的班次格局。培训的班次主要包括进修班、任职培训班、初任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和涉外培训班等。行政学院应当举办以行政学院(校)教师为主要对象的师资培训班。行政学院(校)各类班次的学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十二)加强应急管理培训。依托应急管理培训基地,整合自治区政府部门、市(县)政府、市(县)行政学院(校)和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的相关教学研究资源,广泛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区应急管理的实际需要,积极组织各个层次公务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政策研究咨询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培训基地的示范辐射作用,指导并带动各市行政学院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高各级公务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的能力。组织力量编写具有特色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

(十三)开展学历学位教育。行政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创造条件,依法申请举办本学院主要学科有关的硕士学位、学历教育以及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学位教育重点向基层、少数民族尤其是人口较少民族倾斜。

(十四)推动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建设。行政学院(校)要紧紧围绕政府工作和政府建设的需要,不断加强学科建设。突出重点学科,强化优势学科,拓展相关学科,即坚持以公共管理为重点,着重建设公共管理学、政治学、行政法学、经济管理学、领导科学、社会管理学、应急管理等学科。依托应急管理培训基地,行政学院要集中优势力量,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研究,为应急管理培训基地提供人才支撑。

(十五)加强精品课程体系和特色教材体系建设。从政府的工作大局出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满足公务员培训需求为目标,充分挖掘本地培训资源,突出培育独具特色的精品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规划。行政学院要在“一个核心、三个重点”(以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公仆意识、政府管理、依法行政作为教学培训的重点)的教学培训布局下,联系科学发展实际,主要围绕“红”、“蓝”、“绿”三个主题,挖掘党性锻炼的“红色”资源、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开放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蓝色”资源、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绿色”资源,开展精品课程体系和特色教材建设。

(十六)深化培训方式方法改革。行政学院(校)要遵循公务员成长规律和培训规律,根据教学内容和各类班次学员的特点,不断创新教学培训方式方法,改进讲授式教学,强化研究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和模拟式等教学方法。调动教师和学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突出学员的主体地位,强化互动交流,增强教学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重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积极稳妥地发展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以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满足公务员多样化学习需求。

四、加大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工作力度,多出精品力作

打造科研咨询精品是行政学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重要支撑。科研和咨询是行政学院的两项重要任务,对教学培训具有重要支持作用。

(十七)加强基础性研究,注重开展应用性研究。发挥行政学院(校)系统教研人才密集的优势,重视基础性研究,重点加强应用性研究。围绕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科研活动,特别要集中力量开展重大专题研究,为提高教学培训水平服务,为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服务,为党和政府工作服务。

(十八)着力加强决策咨询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着眼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特别是党委、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最关注、最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组织力量,集体攻关,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努力当好党和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智囊团”。党委、政府在决策咨询的过程中要为行政学院(校)的科研人员提供平台和条件。

(十九)大力推进教学科研咨询一体化。坚持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进党政机关决策咨询,努力探索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相互融合、相互转化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既要及时把基层和群众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到理论和规律的高度,转化为教学专题的重要内容,又要把调研和科研的理论成果及时推介到基层和群众实践中去,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推进教学、科研、咨询一体化中,要创新形式,搭建平台,把科研成果、教研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的重要成果。把政府工作和政府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作为行政学院(校)教学培训的重点;把教学培训中的基本理论和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科研咨询的主攻方向,从而形成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良性互动和“三大作用”共同提升的格局。要发挥行政学院(校)报刊的重要作用,使之成为交流推广优秀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成果的重要平台,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

(二十)加快推进制度化建设,完善科研管理机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科研管理制度,构建比较完善的刚性制度和柔性制度相结合的科研管理制度和机制体系,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激发教职工和学员参与科研工作的热情,培育和多出科研精品。

(二十一)充分利用行政学院(校)优势,开发和利用各种有利资源,进一步提高行政学院(校)科研的整体水平。要加强与基层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科研合作,建立稳定的、经常性的信息交流机制,共同研究、联合攻关;要积极推动与各培训班次学员的科研合作,将学员的科研纳入行政学院(校)科研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要加强与企业等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的交流,通过合作研究的模式,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并将科研成果就地转化。要加大对科研、咨询成果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提高行政学院(校)报刊质量,通过专门刊物或所办刊物,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促进科研、咨询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五、进一步扩大开放办学,加强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行政学院(校)办学水平和影响力

(二十二)坚持开放办学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学院(校)的优势。开放办学是行政学院(校)的重要办学方针,也是行政学院(校)的优势。具备条件的行政学院(校)应当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利用境内外各种教学科研资源,拓展与境内外组织以及政府机构、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学术机构、社会组织的合作和交流。开放办学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原则。行政学院要积极探索开放式办学新路,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充分利用境内外教育资源,完善办学体系,以适应干部培训日益多元化、国际化的新形势需要。

(二十三)加强国内交流与合作。积极配合国家行政学院建设国家公务员教学科研基地。根据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工作需要,与有关部门、单位合作建设若干稳定、有特色的教学科研基地。政府有关部门对行政学院(校)教学科研基地建设应予以积极支持。积极拓展与国家行政学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学院、干部院校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强与区外各单位合作,开办各种类型的公务员培训班,采取“1+1”的培训模式即理论知识加专业知识培训,为有关单位创造条件开展公务员培训。

(二十四)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涉外培训。立足,面向世界,广泛开展与境外有关方面的交流合作。扩大与各国政府机构、行政学院、非政府组织、著名院校、科研院所、学术团体以及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之间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与管理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一是积极做好与国外院校的合作办学,与国外院校合作举办厅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并逐步向各层次培训班延伸。二是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员赴国(境)外进修、讲学及开展有关课题研究。三是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聘请国外学者和知名人士前来讲学、考察、进行学术交流,开展合作研究。四是适时举办国际性的学术论坛和研讨活动,积极支持教研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五是充分利用的区位优势加强与各东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力争把行政学院办成东盟国家中级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基地。

六、严格学员管理,加强学风建设

(二十五)加强学员管理。各级行政学院(校)要按照以人为本、严格管理、完善制度、注重实效的要求,健全科学、规范的学员管理办法,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对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各级行政学院(校)要加强学习管理,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要加强组织管理,健全班委会制度,完善并严格学籍、学习、考勤等制度,严格院(校)规院(校)纪。要加强生活管理,提倡艰苦奋斗,积极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增强学员体质,丰富学员生活。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员在校学习的全过程。

(二十六)选好配强专职班主任。行政学院(校)的学员管理实行班主任(或组织员)制度,各班次设专职班主任(或组织员),承担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生活管理等工作。行政学院(校)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配备相应级别的班主任(或组织员)。

(二十七)加强对学员的考核。行政学院(校)要加强对学员的考核,把学员的思想、学习、遵守院(校)规院(校)纪等情况提交给学员派出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学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行政学院(校)应当同组织人事部门、学员派出单位加强联系,形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制度和机制。学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完成规定的学习培训任务。行政学院(校)学业证书是学员在行政学院学绩的凭证。行政学院(校)学员按照教学培训计划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取得行政学院学业证书。把对公务员的培训与使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参训的积极性。

七、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校)战略,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教职工队伍

(二十八)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校)战略。要抓紧研究制定比较科学的人才强院(校)中长期战略规划,加强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各级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部门要为各级行政学院(校)引进人才创造条件,在优化机构、转变职能、配备人员、增加编制等方面提供便利,把行政学院(校)干部纳入干部工作整体规划,统筹安排,支持行政学院(校)干部参加选聘、考聘与挂职锻炼,建立行政学院(校)干部内外交流制度,加大与其他党政机关干部的交流力度,增强行政学院(校)干部队伍的活力。

(二十九)加强教学、研究人员队伍建设。

1.要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专职教师要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情操,品德高尚,为人师表;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的能力。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特别是要高度重视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研究人员的培养、使用。

2.要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教研人员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研人员,到境内外知名高校和国家行政学院学习进修。建立行政学院(校)教师挂职调研基地,有计划选派年轻教师挂职锻炼。通过挂职锻炼、出国深造、实地调研、跟班学习等途径,切实提高教研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要加大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的力度。根据学院(校)发展需要,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有较高科研、咨询工作能力的优秀人才。建立健全《首席教授、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选拔和管理制度》,加大培养选拔拔尖人才的力度,造就高水平、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名家大师。

4.实施年轻教师培养计划。建立年轻教师培养导师制,明确导师职责,加快培养速度,提高培养水平。采取措施,鼓励、帮助、安排年轻教师承担教学课程,提供有利于年轻教师成长和施展才华的平台。通过破格提拔、教学招标、学术攻关等形式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让年轻的教研人员茁壮成长。

5.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需要选聘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形成结构合理、专兼职比例适当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同时,建立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服务与管理,为他们承担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任务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学院(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到行政学院(校)授课。积极利用党委组织部牵头建设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全区优秀师资资源共享。

(三十)加强教学管理、行政党务和后勤服务人员队伍建设。要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创新教学管理方法,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要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素质要求和工作规范,完善选拔使用、教育培养、考核奖惩、纪律监督等制度,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中的作用。加强对教辅人员的培养。

要提高行政党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形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好的行政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重视和加强行政管理骨干的培养和使用,建设一支懂经营、善管理、会服务、精业务、肯吃苦的行政后勤人员队伍。通过外出考察和短期培训、岗位竞争和技能比赛等方式,提高行政后勤人员的业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十一)认真执行行政学院(校)人事管理制度。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行政学院(校)工作人员,其人事管理按照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未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行政学院(校)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行政学院(校)应当建立学院(校)工作人员考试录(聘)用、学习进修、实践锻炼、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

行政学院(校)的教师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三十二)深化学院(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适应学院(校)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学院(校)内部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做到权责一致。要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方针,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制度。要加大公开选拔、竞聘上岗力度,完善教研部门负责人岗位聘用制。要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重点,研究制定符合学院(校)特点和岗位要求的不同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公平公正的干部人事制度。

八、坚持从严治院(校),营造良好的院(校)风

(三十三)坚持从严治院(校),切实加强院(校)风建设。院(校)风是行政学院(校)精神文化建设的核心与灵魂,良好的院(校)风是行政学院(校)精神文化的最好体现。要建立并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院(校),坚持从严治院(校),切实加强院(校)风建设。要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组织的要求贯穿于行政学院(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勇于改革创新,营造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团结和谐、生动活泼、奋发向上的氛围。要注意院(校)风养成的特点,从一点一滴培养起,持之以恒,反复强化,更好地体现出行政学院(校)教育的本质特征。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学院(校)文化建设重视学院(校)文化生活,形成有利于学员勤奋学习、教职工积极进取的文化氛围。

(三十四)坚持从严施教,切实加强教风建设。教风的核心是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从严施教。要强化教学、研究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科学探索无禁区,倡导崇尚真理、严谨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

要鼓励、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读书、加强调研、精通业务、精心教学、教书育人,形成良好的教学和学术风气。要完善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工作。要组织学员定期对培训项目、课程设置、师资水平、教学管理等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学水平。

九、加大投入,为行政学院(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十五)切实保证行政学院(校)工作和发展所需经费。各级政府要将行政学院(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行政学院(校)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行政后勤等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行政学院(校)可以接受不附加条件的社会赞助和捐赠。各级行政学院(校)要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学院(校)。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行政学院(校)学员和教职工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保障教职工按规定应当享受的工作和生活待遇。各地要根据行政学院(校)人事实行“双轨制”的现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好教职工的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各种待遇。

学员在行政学院(校)学习期间,工作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变。学员在行政学院(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补助,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六)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图书馆建设。积极推进和完善全区行政学院(校)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管理高效、流程科学、资源共享。行政学院(校)信息化建设要以提高信息化软件、硬件水平为基础,以教学科研为重点,以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为核心,为实现行政学院(校)系统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管理的现代化服务。特别是要加快行政学院(校)系统教学培训基地信息平台、师资库信息平台建设步伐,推进行政学院(校)办学水平上新台阶。

行政学院要成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典范,切实担负起指导全区行政学院(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责任。各级行政学院(校)要在行政学院的技术指导下,建立和完善校园计算机网络和远程教学网络,为全区行政学院(校)系统的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加快推进行政学院(校)数字图书馆建设步伐,为教学科研提供强有力的信息资料支撑。行政学院要牵头开发具有行政学院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各种信息资料库,逐步建立全区行政学院(校)统一的海量数据库,把行政学院图书馆办成现代化的文献信息资料中心,努力实现全区行政学院(校)数字图书馆联网,实现信息资料共建共享,为全区公务员培训和干部教育服务。

十、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推进行政学院(校)工作上新台阶

(三十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学院(校)、学员所在单位和学员本人,应当严格执行本意见

(三十八)自治区和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贯彻《条例》和本《意见》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行政学院要切实加强同各市行政学院的联系,开展调查研究和具体的指导工作,为构建全区行政学院(校)共同发展的大格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