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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开发区完善功能配套,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现就加快全市开发区提档升级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并重、利用境内资金与境外资金并重、扩大总量与提升质量并重、致力于增强体制机制活力,促进全市开发区由相对单纯的工业集中区向以产业为主导的多功能综合性区域转变”的建设发展要求,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集聚为保障,全面推进全市开发区提档升级,为推进更大突破、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开发区基本建成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相互促进的多功能综合性现代产业区。力争经济总量翻两番,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00亿元,年均递增30%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75亿元,年均递增38%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5%;实际到账外资突破10亿美元;进出口总额在调结构、提高质量的基础上快速增长,达到50亿美元,使开发区成为全市经济发展增长极、新兴产业集聚区、外商投资密集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迅速崛起的新城区。
具体目标为:
1.固定资产投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0个百分点。
2.实际到账外资:在的基数上,2012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2013—2015年,在2012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年均增长30%以上。
3.进出口总额:在的基数上,2012—2013年每年递增50%以上;2014—2015年每年递增45%以上。
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的基数上,2012年增长35%;2013—2015年,每年递增40%以上,力争达到45%以上。
5.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在的基数上,2012—2015年每年递增45%以上。
6.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占工业产品销售总收入的比重:2012年达到10%,2013-2015年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
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在的基数上,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
8.工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
9.主导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2012年达到40%,2013-2015年年递增5个百分点。
10.2012-2015年,每个开发区每年新增1个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个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三、推进措施
(一)坚持科学规划引领
1.发挥规划先导作用。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各开发区要积极开展“二次规划”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注重规划的前瞻性、协调性、开放性,结合发展实际,科学修订开发区的有关规划。把开发区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相统一的规划体系。组织编制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培育先进制造业类、高新技术产业类和现代服务业类不同类型的特色产业园区。严格落实各项规划管理措施,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强化集聚集约发展理念。提高开发区工业用地门槛,按照“集中、集聚、集约”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用地标准,投资强度原则上每亩不低于200万元。盘活开发区土地存量,清理闲置土地和清理闲置厂房,建立健全用地退出机制。根据产业特点,建设一批标准化厂房,推进新增中小企业入驻标准厂房。各开发区每年新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新增工业厂房的10%。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到2015年,每个开发区要力争实现信息、市场、法规、配套、物流、资金、技术、人才、服务等新“九通”。
(二)提升项目建设水平
1.着力优化招商模式。各开发区要通过全员招商、驻点招商、专业招商、委托招商等方式,坚持“抓大不放小,内外资并引”的原则,加大项目尤其是境外项目引进力度。借鉴“飞地经济”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与境外、省外及大企业大集团进行共建,实现共建园区模式新突破。各开发区要把引进外资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年年都是外资突破年、月月都是外资突破月。把台资作为招引外资的突破口。依托我市台商协会,加强与台湾工业总会、商业总会、工商协进会、电电总会、中小企业促进会等工商团体的联系,经常性组织赴台专业招商,积极开展定点招商,努力形成深耕台湾、猛攻台资的强劲势头。有条件的开发区要设立台商产业园,出台优惠政策、优化服务环境,承接台资项目。
2.着力培大培强项目。各开发区要成立专门机构,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进行专门研究,加大对项目的培育和服务力度,达到“招来一个、形成一批、带动一串”的效应,形成“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产业集聚态势。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速度,做到在谈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达效。
3.着力壮大对外贸易主体。引导省级特色产业园和出口基地互动,进一步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培育与扶持,努力扩大进出口总量,不断提高外贸依存度,在的基础上年递增5个百分点。对获省级以上出口基地的特色产业园,除享受省财政奖励外,同级财政还将给予一定的奖补。
(三)优化产业发展层次
1.大力壮大主导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按照“优惠政策向骨干企业倾斜,优势资源和生产要素向龙头企业优先配给”的原则,支持经济开发区围绕饮料食品业和LED光电产业,宿城经济开发区围绕家纺业,宿豫经济开发区围绕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沭阳经济开发区围绕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纺织业,泗阳经济开发区围绕新能源、大功率节能灯,泗洪经济开发区围绕纺织纤维、塑料制品等产业着力延伸主导产业链条,通过龙头企业推动关联产业集聚,实现集群共生、联动发展。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推进产业升级。国家、省、市有关技改投入支持项目优先向开发区内企业倾斜。对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开发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给予相应补贴。
2.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带动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加快形成新兴产业与现有产业的良性互动、共同提升的新格局。到2015年,各开发区要重点培育1-2个百亿级新兴产业,新兴产业产值占开发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0%以上。
3.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支持各开发区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要素配套能力等,着力培育2—3个特色产业,到2015年,形成一批销售超100亿元的特色产业园,实现特色产业园主要指标和贡献度占开发区的55%以上。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等部门要加大对特色产业园的扶持,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省有关部门对特色产业园的扶持政策。
(四)完善配套功能
1.加快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开发区设立工业研究中心、科技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创业中心、孵化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推动开发区与中科院、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等科研院所联合,创建开放式产学研联合载体。探索建立全市开发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分散加工、集中上网、信息共享、协同服务的方式,建立开发区公共服务载体。支持特色产业园建立公共研发机构,努力实现规模以上企业研发中心、龙头企业省级以上研发中心全覆盖。
2.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各开发区要积极拓展融资渠道,探索市场化和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发展各类创投风投基金。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开发区的贷款额度,协助并支持开发区组建金融租赁、金融中介、金融担保公司等金融企业。
3.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海关要积极拓展经济开发区海关监管区的功能,并加快在我市其他开发区设立海关监管区,提高海关监管区设置覆盖面。加快综合保税区创建速度,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涵盖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的保税、通关、商品展示、贸易服务、国际维修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功能,促进对外贸易快速发展。
4.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开发区发展商贸、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审计、信用评估、文化信息等现代服务业,高标准建设现代服务业窗口,确保人流、物流、信息流畅通。
5.加快建设生活配套设施。要以邻里中心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开发区生活设施配套。加快建设人才公寓、高星级酒店、商业网点、文化娱乐设施、教育医疗机构等配套设施。到2012年底,各开发区的邻里中心全部投入运营。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加快培养引进产业人才。在培养引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基本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产业工人的同时,坚持把职业教育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渠道。各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围绕产业设置专业,引进和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加快培养大批产业急需人才。鼓励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园区工作,对园区企业引进的符合条件的本科、硕士、博士,按照苏北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政策,分别最高给予4万、6万、8万资金补助,其中达到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的,最高给予20万资金补助。
2.加快培养引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通过举办MBA专题班、外出进修、高校深造、与省级以上大型企业结对共建等形式,积极引导本土企业家向科技型企业家转变。优先支持园区企业引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到2015年,全市开发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总量达350人左右,占全市总量的70%,其中,进入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省“创新团队计划”、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等各类领军人才达到100人左右。
3.加快培养引进专业招商人才和帮办人才。加大对专业招商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招商洽谈人员的素质,造就一支熟悉国际商务规则、具有较高的科技和产业知识水平、有丰富经验的招商引资队伍,到2015年,专业招商人员占全体职工的比例达到30%以上。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帮办服务,对企业帮办服务要由单纯的项目帮办拓展到人才帮办、科技帮办等领域。
(六)完善政策支撑
1.对每年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开发区,市政府在年终目标考核时加大对开发区领导班子的奖励。
2.支持开发区提档升级。对在全省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中,排名提升明显的开发区,同级财政给予贴息补助,用于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位列全省省级经济开发区前20位,且比上年度排名提升5位(含5位)以上的,贴息补助1000万元,年提升2位(含2位)以上,贴息补助500万元;位列全省省级经济开发区20-30位的,年提升5位(含5位)以上,贴息补助500万元,年提升2位(含2位)以上,贴息补助300万元;位列全省省级经济开发区30-40位的,年提升5位(含5位)以上,贴息补助300万元,年提升2位(含2位)以上,贴息补助100万元;位列全省省级经济开发区40位以后的,年提升5位(含5位)以上,贴息补助100万元,年提升2位(含2位)以上,贴息补助50万元。开发区提档升级后次年位次下降的,由财政、商务部门扣回已补助的资金。
3.对获批为省级创新型开发区的,由同级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补助;对获批为国家级创新型开发区的,由市、县(区)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补助。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进开发区提档升级科学发展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人才办、市金融办、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开发区建设发展全局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开发区建设发展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具体落实方案,采取措施,加大对开发区科学发展的支持和服务。
(二)创新运行机制
1.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原则,规范开发区管理体制。开发区机构编制纳入当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开发区所需行政编制由所在地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在下达的行政编制总数内优先安排,统一解决。切实赋予开发区行政审批权限。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下放权力,给予开发区管委会在城市规划建设、土地开发管理、环保市容管理、项目审批核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政税收管理、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更大的权限。除国家、省明确不得下放的权限外,给予开发区同级审批权限。
2.进一步提高开发区行政效率。坚持“亲商、安商、富商”的理念,支持开发区构筑“公平、公开、透明”的综合商务环境,建立完善“一站式”服务体系和“一网式”办公系统,实行窗口办结制、收费一表制等制度,各垂直管理部门全部进入开发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在关务、检务、商务、税务等方面实行全程服务。
(三)强化目标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评价办法》,严格执行《全市开发区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和《全市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目标承诺考核办法》,坚持用科学发展的实绩考核、任用干部,更好地发挥评价办法对加快开发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导向作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通报各开发区完成年度目标序时进度,市商务局要定期召开全市开发区经济运行季度分析会,通报各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承诺指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承诺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