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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府政体制廉政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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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府政体制廉政建设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加强规范治理,打造廉洁政府,促进廉洁从政,全面推进我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完善决策机制

(一)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按规定程序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坚持和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各级政府部门需要本级政府作出决策的重大事项,在决策方案提交本级政府研究之前,必须先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律不得提交政府研究。

(三)坚持和完善重大决策群众参与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要通过听证会、座谈会、对话会等形式或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征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盲目决策、违反程序决策以及滥用职权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四)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公示工作。凡是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严禁以各种形式变相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将审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监督渠道等,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建立和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凡是依法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方式作出决定的,一律通过招标、拍卖决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六)强化对行政审批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凡是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实行审批和监督相分离,明确审批责任,杜绝违规审批。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擅自设立行政许可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收费等行为。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七)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清权、确权工作,明确界定每一个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执法任务、权限、标准、程序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到职权清晰、责任到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八)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健全考评制度,完善考评标准,切实提高科学性和有效性。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要求,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乱执法、执法不公、执法犯法,侵害群众利益的,要严肃查处。

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九)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坚持全面真实的原则,以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形式,逐步将政务公开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规范运行。

(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十一)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凡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经费结余资金、主管部门集中或上级部门补助的财政性资金、政府基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需要由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以及与财政性资金配套使用的各种自筹资金的支出项目,都要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强化政府采购的基础管理工作,充实和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建立对政府采购机构的考核和淘汰机制。采购单位要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严格检查验收,严禁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确保政府采购商品质量。对不按规定组织验收甚至与供应商相互勾结,发生以次充好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不合法的项目。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凡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财政部门的统一监管。

(十三)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规范的资金使用决策机制和资金拨付审核机制,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对数额较大或社会影响较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截留转移、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设置"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强化政府投资监管

(十四)坚持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标制度。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承发包和工程所需大宗物资、重要设备的采购,不论是政府全额投入还是补助投入的,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运行机制,加大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力度,对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七、严格规范和管理土地市场

(十五)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探索多种措施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健全征地工作程序,完善告知、确认、听证、公示制度,加强对征地全过程的监管,防止拖欠补偿费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发生。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十六)切实加强对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监督。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坚决制止越权批地、非法批地行为,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圈占土地。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和转让权的管理。

(十七)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监督机制。凡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一律实行"招拍挂",禁止非法低价出让土地,禁止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研究制定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操作规程和监督规程,进一步规范"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主体和运作程序。

(十八)严肃查办土地资源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并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规范干部人事管理

(十九)加强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严禁机关、事业单位擅自增加机构编制。坚持考试录用制度,严把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进口"关,录用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对职称、工资、福利、考试、考录、调配等热点工作逐级建立责任制,切实做好相互制约。完善公务员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建立服务对象投诉评议公务员的监督机制。依法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行政复议工作。监察、人事、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对工作作风散漫、服务态度不佳、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要严肃处理。坚持务实勤政,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无偿代办制、否定报备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加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加强公务员管理和监督,完善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深入开展好行政效能监察和行风评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十一)认真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的长效机制。强化政务督查、监察和审计监督,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降低行政成本。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正政风,护政纪,显政威,用良好的政风行风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