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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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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意见

我县山高坡陡,土地贫瘠,是一个典型的人多、地少、贫困的地处边疆高寒山区的少数民族农业县,2013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仅为1968元,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3.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43%。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县农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与县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协作、配合,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取得了显著成绩,获得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与农民的一致赞誉。

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县农业局为做好培训工作,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做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一是扎实推进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确定县农广校、县农机培训学校、县畜牧局为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基地,实行进村培训与定点集中培训相结合,以外出就业引导性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培训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和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县农广校培训了500人农村植保员、500人乡村旅游服务员、50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以及50人农产品加工的培训任务,县农机培训学校培训了50人农机使用与维修人员,县畜牧局培训了50人畜禽繁殖员。

二是创新培训模式,确保农民受益。县农业局创新服务模式,改进培训方式,坚持服务进村,增强培训效果。2014年,先后组织进村引导性培训会XX场次,累计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人,完成培训计划数人的%;进村培训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三是全面提升劳动力培训转移能力。县农业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县劳转办,构建起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服务体系,承担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阳光工程项目的人员组织、培训实施、转移输出和后续服务工作。

二、投入资金,强化培训、转移就业工作

要做好农民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县农业局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对农民的引导性培训、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输出补贴等。2014年共安排资金140.05万元,其中: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特别行动计划资金90万元,招聘会资金10万元,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资金40.05万元。资金的投入,强化了农民的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起到积极有效作用。

三、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4年,县农业局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5783人,完成计划数5500人的104%;组织现场招聘会17场次,达到计划数的850%;转移就业3592人,完成计划数3000人的119%。通过培训、转移就业,2014年,县累计实现劳务收入3800多万元,全县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81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3%,为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2014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县农业局决心继续做好农民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在2015年完成引导性培训11000人(含阳光工程培训1500人),举办招聘会10场,转移输出8000人。继续抓好深入乡村引导性培训,同步实现宣传引导家喻户晓、资源调查真实可靠、人员报名主动积极、企业面试深入一线、输出质量有效保障,有效树立注民生、求实效的政府形象。继续坚持培训券制度,采取政府补贴等措施,调动有条件、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加入到的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来,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农民的就业技能。加强与项目培训基地、项目服务机构、实际用工企业之间的互动与协作,全力引进省外知名企业到现场招工,加大人员输出力度,切实提高输出质量,保障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