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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亭站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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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亭站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意见

公交设施是服务城市人民生活、方便和改善居民出行的基础设施,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规范我县城区公交站亭、站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品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城区公交站亭、站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公交站亭、站牌的设置工作

公交站亭、站牌是城市重要的公共设施,对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创建文明、卫生县城,方便市民出行等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县城区公交站亭、站牌布局不合理,建设和管理不到位,现有站亭、站牌设施普遍陈旧且毁损严重,对改善居民生活、提升城市形象和服务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与我县建设豫北具有区域性影响力的中等城市目标极不相应。为此,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公交基础设施重要性的认识,将发展公交基础设施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公交站亭、站牌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切实做好公交站亭、站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县城公交健康快步发展。

二、落实责任,搞好公交站亭、站牌的规划建设

(一)县规划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电业局、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公共交通规划,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公交站亭、站牌设置的规划建设和实施工作。在新建或改建道路时,公交站亭站牌的站台(位)要作为城市道路建设的组成部分,与道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公交站亭、站牌作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要依照有关文件精神,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绿地(含树木)占用补偿费等费用。

三、规范管理,加强公交站亭、站牌的监管

(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公交公司对公交站亭、站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由公交公司负责对现有公交站亭、站牌进行改造,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公交站亭、站牌的建设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公交站亭、站牌广告位的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收入用于城市公交站亭、站牌的建设、管理及维护。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公交公司尽快建立公交站亭、站牌的维护、保洁及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城区公交站亭、站牌管理规范,设置合理,整洁美观;及时查处损坏、侵占及其它影响公交站亭、站牌使用的行为,情形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全力维护公交站亭站牌周边的运输秩序,维护、提升县城市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