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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熟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清真熟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行为,切实维护穆斯林群众食品安全,我委严格按照方案中确定的整治任务和方法步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全面开展清真熟肉制品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按照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市民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制定了检查方案,确定了清真餐馆、清真食品加工企业、商场、超市清真食品专区、专柜、农贸市场清真食品摊点等检查范围;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民宗局对属地管理范围内的清真熟肉制品行业进行分工检查,确保了全市清真熟肉制品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开展清真熟肉制品专项整治检查活动,确保清真食品市场安全
按照我委统一安排,市民委认真组织实施,先后分区域,有重点的开展了全市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商场超市清真食品专区10家(次),清真餐馆50家,农贸市场4家,屠宰企业4家、食品生产加工及小摊贩50家,涉及的品种主要有手抓羊肉、羊肉臊子、羊杂碎、小吃和卤肉、酱肉,对5家未达到《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20家严重违反《条例》相关要求的肉食品加工小摊贩现场摘除清真标识。在检查过程中,把检查与宣传新修订的《条例》相结合,严格按照自治区食安办制定的《熟肉制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原料采购方面对主副食品原料、调料的来源和使用、采购和保管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查验了主要原料的进货凭证、清真食品监制证明或《清真食品准营证》以及相关票据等,对采购、保管、烹饪等重要岗位人员身份进行询问。要求餐厅负责人加强对采购、库管等重要岗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抓好源头,尤其要加强牛羊肉、家禽等肉食品的管理,严把进货关、原料关,增强其依法经营清真食品的意识,不允许使用等有清真饮食习惯的的少数民族禁忌的食品和原料。在加工制作、成品储存、包装、销售及从业人员等方面也严格要求,坚决贯彻执行《熟肉制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在检查中采取边检查,边登记,边宣传、边规范形式,对出现问题的根据情况及时纠正并加以规范,确保清真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底。
通过全市近2个月的专项检查,对假冒“清真”违法经营的行为进行有力查处,进一步净化了我市清真食品市场,有效地维护我市“清真美食之都”的盛誉。目前,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清真食品企业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准营意识明显提高,特别是对清真饮食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大大提高,主动进行自检并邀请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指导;清真食品企业和从业人员执行《条例》、依法经营的意识明显增强;经营业户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完善,被检查单位绝大多数都能提供所使用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原材料的《清真食品准营证》等有效证件,从源头上杜绝了非清真食品。
三、存在的问题
在此次“全市熟肉制品专项整治”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专项检查中发现,全市绝大部分清真食品企业(个体工商户)都能严格按照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要求去做,但仍有一些清真食品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不足,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1、部分清真餐饮企业从业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尤其是有水平的厨师极度缺乏,远远满足不了清真餐饮企业的需求;
2、个别餐饮企业进货来源仍存在问题,肉食品来源的索证索票不完整,规范经营清真食品的意识有待加强;
3、三区范围内的清真餐厅未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而擅自打“清真”字样的经营户的问题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严把发证关,认真做好《清真食品准营证》办理、年检工作。
二是以新《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贯彻落实《全区熟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不断加强与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依法加大全市清真食品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思想认识,努力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清真食品市场的安全。
三是继续开展厨师的培训培养工作,努力解决清真餐饮行业厨师、从业人员短缺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