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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项”举措加强社会稳定信访工作
自6月份以来,省、市、县多次召开了社会维稳工作会议,把社会稳定工作提到了全局性、政治性高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工作,镇切实采取了“四项”措施,加强奥运期间社会稳定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形成共识。镇分别于6月16日、6月26日、7月10日、8月28日、9月5日召开了两委班子、办事处主任及总支书记、综治办全体人员参加的两委扩大会议,传达了省、市、县社会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对我镇各阶段的社会稳定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要形成“稳定是政治、稳定是大局、稳定是发展基础、稳定是对执政考验”的共识,齐抓共管、创新思维,注重实效,全力做好全镇社会稳定工作。二是排查矛盾,着力“预”访。本着“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的原则,我镇建立了隐患排查周报表制度,专门设计了隐患纠纷排查表,要求各驻村干部定时对负责的行政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并要求驻村干部、办事处主任在排查表上签字,于每周五下午四点前交镇综治办。6月份至9月底,共排出各类信访、矛盾纠纷、苗头隐患等社情动态38件,其中近期重要不稳定因素9件。三是强化责任,包案到人。一方面对排查出的问题,在镇两委扩大会议上进行统一梳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每起案件的包案领导、单位责任人、具体负责人等,确保矛盾纠纷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力求把不稳定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我镇共收到信访件15起,其中领导签批5件,批转件2起,已结案12件,还有3件正在办理中。目前难度最大的是宅基地纠纷案件的重复上访问题。另一方面,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对突发事件的处置,6月份以来,共成功处理公路塌方死亡事件、等三人溺水身亡事故、驾驶电瓶车意外死亡事故、与村方清理山塘政策处理纠纷、狗咬人事件、齐育茂医疗意外死亡事故、九来维修集体屋意外坠落死亡事故等各类纠纷事故7起,成功解决、村的治溪打坝纠纷、街三、琅珂等村永福寺至镇大会堂道路硬化问题。四是部门联动,着力“化”访。为有效解决信访积案,我镇将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力量捆绑,建立包案领导等组成的专案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合调度、联合协调、联合督导、联合办案。6月份以来,成功化解信访积案2起,即7月10日,在县信访局领导、镇信访处理小组的调处下,进京上访三年的王日杯交通事故信访件尘埃落定,县信访局、镇人民政府与王日杯签定了息访协议。8月6日,在县政法委、卫生局、镇综治办的共同努力下,成功调解了在9月23日发生的后求卫生所与金坑村李大余医疗意外事故积案。另外,目前我镇对暂时未能解决的信访案件,由包干领导负责,对当事人动态去向实行日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对象户动态情况。
二、维稳工作出现的新情况
最近几个月来,我镇维稳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是各类突发性事故发生率偏高,给维稳工作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存在不可控制性,特别是导致人员伤亡的突发事故,一旦发生,群众情绪比较激动,若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更大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7月份以来,我镇综治办已接到意外事故引发的人员死亡纠纷事件4起,分别为村等三人溺水身亡事故、村驾驶电瓶车意外死亡事故、村医疗意外死亡事故、桐桥自然村叶良来维修集体屋坠落身亡事件。处理类似突发性事件,镇党委政府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有力,措施上灵活高效,成功避免了事态扩大化,维护了地方稳定。如7月6日下午,镇村村民、三人在与始丰溪交汇处游泳、戏水,梅新强不慎溺水,不熟水性的及丈夫为救助梅新强均溺水身亡。事发后,死者家属及亲戚朋友情绪激动,认为三人溺水死亡事件与上游天山电站挖深该段河道以便排水发电有关,要求天山电站进行赔偿。镇党委政府闻讯后,一方面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指导村民打捞尸体,维持现场秩序;另一方面,采取四项措施,成功化解纠纷:一是迅速取得公安派出所支持,稳定调解现场围观村民情绪,避免调解期间发生次生事故。二是组建了“7.6溺水事件”纠纷调解小组,于7月7日下午,召集死者家属代表、村村干部及天山电站代表进行调解。三是在调解过程中,通过取得当事人双方亲戚、朋友支持等方法,多渠道做双方思想工作,使整个调解过程迅速、高效。四是连续“作战”,紧抓调解有利时机,经过两天一夜持续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以死者家属获天山电站补偿费15万元而告终。在镇综治办的牵头下,其它两起突发事件纠纷也已成功解决。
三、宅基地纠纷信访件处理措施
县领导多次签批的宅基地纠纷上访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7月10日晚召开的两委扩大会议上,明确葛其广为该信访件包案领导,办事处主任为单位责任领导,驻村干部为具体负责人,共同负责该案件的调处工作。7月12日上午,在镇党委书记的牵头下,包案领导及综治办工作人员在明珠村召开了关于宅基地纠纷调处会议,村两委干部。
会上,经过多方了解,镇调解小组提出以下两个方案:1、由镇政府出面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在原安排宅基地处(50m2)建房,如果房屋仍无法建成,需同意不再上访。2、放弃原安排地基,在村宅基地规划内另选址建房,由村方帮助协调,镇政府帮助办理审批手续。经考虑后,同意重新选址。事后,镇调解小组一起帮助踏勘新选宅基地情况。
8月15日上午,在县法院领导的牵头下,再次召开了法院执行局、供电所、城建所、土管所、调解办、办事处、村干部及镇党委书记等参加的宅基地纠纷协调会,本人及妻子也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县主要领导对此信访件的批示精神,有关部门对此事件的执行情况、法律法规等进行答复解释,讨论研究此事的解决方案,得出以下三个结论:(1)供电部门电线迁移已经达到安全距离,法院对此事应该说已执行完毕。(2)想在原址建房的审批手续已经过期,重新审批会影响新农村建设规划,并违反土地管理新政策,应另行选址。(3)应针对现实,积极主动的在7米路村镇规划区内找一处地块,有关部门应优惠、从快、依法帮助对象户进行选址、审批,直至最终解决这件事情。
四、成功调解村际矛盾纠纷
两村因左岸出口上防洪堤加固工程意见分歧产生纠纷。村两委认为,一旦洪水来临,村防洪堤加固工程的施工方案将直接影响到他们村口两岸防洪大坝,要求村立即停止工程施工;村认为该工程严格按照县水利局设计施工,对村始丰溪两岸防洪坝不会产生危害,不愿停止施工。
双方纠纷产生后,针对突发不稳定事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胡中坚牵头,组织镇相关人员踏勘了现场,分头到村、村进行了解。由于双方多年前也曾因始丰溪治溪打坝工程发生过矛盾,双方情绪激动,一定程度上给此次调解带来困难。在首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为确保稳定,镇党委政府作处决定,一方面要求村在调解未成前,不得进行施工,村也不得对工程有任何举动,以免事态扩大,双方发生正面冲突;另一方面,立即向县有关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同时联系县水利局,积极准备召开两村协调。
经过几天的进一步调查了解,9月4日下午,在镇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山头两村村委、县水利局、镇综治理办、、旗东办事处主任、两村驻村干部等共计算30余人参加的协调会。为确保调解的成功,镇党委政府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统一思想,确保成功。两村协调会召开前,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县水利局、镇工作人员等参加的预备会议,确定了调解的切入点,统一调解人员思想,确保调解工作一次成功。二是找准症结,加强引导。会议刚开始,双方情绪激动,大部分话题集中在过去治溪打坝中各自“吃亏”的事情上,为把双方谈话引向本次协商的焦点,调解小组提出了十六字方针,即“尊重历史、维护现状、统筹规划、确保稳定”,引导双方抓住本次调解焦点和关键问题,要求两村提出实质性解决办法。三是分头调解,寻找方案。在双方座谈基础上,初步掌握双方可接受的基本条件的同时,调解小组将、两村干部分别安排在两个会议室,落实了牵头领导,分头做双方思想工作。水利局人员对两村提出的技术性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进一步消除了双方的一些思想顾虑,通过不断地做思想工作和相互沟通,经过长达十几个小时的协商,最终双方同意了修改设计图纸的解决方案,并就具体设计方案的变动进行了细致探讨,双方都做出了让步,最终两村签定了协议,友好解决了纠纷。四是落实专人,加强监控。考虑到村大,现任村两委干部可能难以说服部分群众的实际情况,镇党委政府要求旗东办事处主任及驻村干部在会议后深入村内,继续掌握了解村民的思想动态,及时对村民提出的疑问作出解答,并及时向镇综治办反映情况,确保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