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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与民互动中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民政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更好地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核心职责的基础。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组会听取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汇报,研究决定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并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让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
(二)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公开栏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了群众意见箱;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等,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电话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为方便群众,在法定假日和部分双休日可以预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办事,受到群众好评。
(三)民政业务公开实现了多样化。一是救灾款分配拨付以民政局正规文件形式公开,接受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三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工作通过民政qq群形式公开。
(四)组织开展乡(镇、办)民政政务公开。乡(镇、办)社会事务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上墙公开,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已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五)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主要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的内容。建立永久性公开栏,规范公开形式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处室对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重视程度不够,有人员未调派好虽然到位但是在现场时间较短的现象。二是少数处室不注重收集第一手资料,政务公开内容少,周期长,实效性不强,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这些问题,我们将会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打算
(一)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下功夫,推进民政工作的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二)继续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标准和服务行为,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在依法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的同时,为民政对象提供高效、快捷、满意的服务。
(三)继续充分利用各种服务信息载体,加强与民互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公开栏公开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和群众的交流互动,努力把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政策咨询问题解决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