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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力以赴解决信访积案
去年以来,全县通过“百日会战”和“大接访”等专项行动,妥善解决了一批信访积案。目前,信访积案仍是困扰我县信访稳定工作的一个顽症,必须突出重点,层层推进,集中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治理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
(一)认真清理信访积案。从2月10日至20日,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按照“属地治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对清理上来的信访积案,要抓紧制定解决信访积案的时间表,确定专人,限期解决,全县交办信访积案的息访率要达到95%以上。
(二)实行领导包案。对清理出的疑难信访案件,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全面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包案,既要面对面地倾听诉求,又要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诉求合理的解决要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导要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要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要到位。
二、全县信访稳定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今年,全县信访稳定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信访问题为中央,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为着力点,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紧紧围绕构建辽吉蒙结合部区域中央县这一总要求,不断提高我县信访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县信访稳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力以赴解决信访积案,千方百计避免信访新案,扎扎实实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加快推进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创新。
全县信访稳定工作目标是:努力实现“五个果断防止”、“六个为零”,即果断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果断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规模性群体事件,果断防止发生极端滋事事件,果断防止发生我县涉访人员在北京群体性非正常访、到全国“两会”代表驻地及会议现场滋事或极端行为,果断防止发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失控漏管情况;进京非正常访登记为零,进京集体访为零,进京访回流为零,进京突发事件为零,进京维护稳定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为零,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足。
三、千方百计避免信访新案发生
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保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在防备和减少因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引发信访问题。
(一)抓好初信初访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大力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发挥县乡两级信访部门直接调处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对初信初访信访事项直接调处率要达到100%。积极做好初信初访的回访反馈工作,争取一步解决到位,防止由信转访、由易拖难,由主动变被动,最大限度地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果断防止因工作不负责任,解决问题不及时而造成的重复访、越级访。
(二)开展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由县信访大厅牵头,全面落实重大专项风险评估和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制度,保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未经评估的重大事项不研究、不决策、不实施,果断防止因决策不当而引发信访稳定问题。
(三)建立初信初访登记备案和责任倒查制度。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建立初信初访案件登记备案制度,强化对初信初访案件的跟踪考核,对初信初访成为重信重访、集体访、越级访、非正常访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各级纪检部门要将查究的情况及时通报县维稳办。年度内,凡被县维稳办通报3次以上的乡镇(开发区)、部门和单位,将对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初信初访因解决不当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对责任主体的“一把手”、主管领导采取组织措施。
四、扎扎实实做好信访稳控工作
大力加强信访稳定基层基础建造、规范化建造和信息化建造,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切实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疏导群众情绪、解决群众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一)确定对象。县信访大厅要对三年来进京正常访、进京非正常访、进京集体访、进京滋事及进京非正常访被打击处理过的人员进行全面梳理,确定我县重点信访人员,明确责任主体。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也要深入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参与非法集资、曾进京上访未息访、到市去省上访问题未解决、有进京上访迹象,违法缠访闹访、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人建立信息档案,并上报县信访大厅备案。对确定的重点信访人员,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始终在工作视线之内,果断防止失控、漏管。对闹访、缠访、进京非正常访遣返人员,保持因情施策,区别对待,加强教导引导,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二)落实责任。全面落实由责任主体单位、村(社区)、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组成的对重点信访人员“四位一体”的包保稳控责任制。责任主体单位对包保稳控负主要责任,必须认真组织相关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重点信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化。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迅速做好稳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防备和减少进京访问题。
(三)明确重点。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围绕全国“两会”、建国六十周年等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全面落实各项稳控工作任务,要主动下访,约访,村(社区)干部和辖区派出所责任民警敏感时期要天天与包保对象见面,了解把握情况。同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重点群体中的骨干分子,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果断将其稳控在当地,防止串联、聚集、滋事。
(四)依法处置。按照教导绝大多数、依法处理极少数的工作原则,用好法律、法规、政策。对以上访为名串联聚集、寻衅滋事、无理取闹、干扰破坏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果断依法从严处理;对有非正常访倾向的,公安机关一律予以书面告诫;对明知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仍无理取闹执意上访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初次违法的予以警告,再犯的予以行政拘留,屡教不改的予以劳动教养。对参与进京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且有极端滋事行为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选择典型案例,适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教导群众,震慑违法犯罪。
五、加快推进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创新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始终把信访稳定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工作任务和形势发展相适应的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有责任的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签定的《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稳定的工作任务,必须狠抓落实,确保一方平安和稳定。
(二)加强督查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对信访稳定工作的督导检查,县维稳办要组织督查组,对各项信访稳定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信访积案进行专门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信访稳定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因工作不落实或因接访工作不负责任而引发越级访、进京访及寻衅滋事行为的,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侵犯群众利益、欺上瞒下、官僚作风严峻、失职渎职等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或发生严峻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果断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考核奖惩。县联席办、县维稳办要建立完善信访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将信访稳定工作考核纳入到全县综合考评之中,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信访稳定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全国“两会”期间,凡发生进京非正常访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县领导对相关单位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凡发生进京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极端滋事行为的,由县领导对相关单位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发生两次以上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予以免职;由此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引咎辞职。组织、纪检、监察、维稳部门也要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果断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