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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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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方案

200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的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较好、省内一流、人人是环境、处处都舒心、事事都顺利、客商都满意”的总体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和创建,使我县尽快成为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和国际惯例的交易成本低、投资风险小、社会信誉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优良县。争取让外来投资者和群众对我县的投资环境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依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1、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的要求,依法设定行政审批。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公共管理模式,逐步将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审查审批等职能与监督检查、实施处罚等职能相对公开,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创新审批方式,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此项工作由县编办牵头组织推进落实,责任部门有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招商局。

2、深化司法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要求,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的问题,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促进司法公正。对涉及企业及外来投资者的各类案件,要快查、快审、快结;对适用法律不当的案件要及时纠正;对司法不公、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要严查快办,公开处理,以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项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推进落实,责任部门有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

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管理,做到“五到位”,即:减量到位、进厅到位、授权到位、提速到位、监督到位。完善招投标工作,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证、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机电和医疗设备采购等行为。认真清理和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发挥其承接转移政府职能的作用,制定和完善有关中介机构的行业规范。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解决重权轻责、多头执法、执法层次过多和执法扰民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负责牵头组织推进落实,责任部门有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招商局。

3、实施“阳光政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公开机制,拓展、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增加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参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此项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落实。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建议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统计分析制度,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决定的申诉、检举等制度,依法受理和秉公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资格,纯洁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坚持实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和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此项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推进落实,责任部门有县编办、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县物价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1、进一步抓好“六项制度”的落实。各级各类管理部门和窗口单位,要继续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加强对“六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巩固推行“六项制度”成果,靠制度规范办事行为。此项工作由县纠风办牵头负责组织推进落实。

加大“无偿代办制”落实的力度,落实外来投资者代办单位和责任人。在办事大厅等设立代办“窗口”,无偿为企业和投资者办理各种审批事宜。此项工作由县招商局牵头负责组织推进落实。

2、开展机关效能监察。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效能监察,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评估制度、行政投诉制度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行政问责,促进政府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勤政高效。提高机关的服务质量,改进服务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切实消除机关中存在的“中梗阻”、“末梢炎”现象。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推进落实。

(三)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基础建设为重点,建立诚信守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1、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在政府部门开展“重承诺、守信誉”,在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在社会开展“重公德、守信义”等活动,政府、企业、个人都要增强诚信意识,创建诚信政府,确保各级政府言出即行,取信于民。切实加强企业诚信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加强公民诚信道德教育,建立全县社会信用体系,依法公开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公民参与的社会信用监督体系,建立信誉激励与惩戒机制,弘扬诚信文化,形成诚信光荣、守信受益、失信受损、无信难立的良好社会风气。进一步优化信用环境,建设诚信##。

2、完善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档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加快建立信用等级评价、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等制度,规范社会信用行为。

3、加强信用法规建设。健全和完善政府依法行政、诚信行政的相关规章制度,抓紧研究制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征信行业和诚信产品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促进信用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4、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加强社会信用监管,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失信行为,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监督、企业和中介机构及其从业者守法自律的社会信用体系。

以上工作由县精神文明办牵头组织,县人民银行协助推进落实。责任部门有县直机关工委、县商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中小企业局。

(四)大力弘扬重商安商、实干创业的风尚,形成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

1、开展集中性的宣传活动。在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的同时,将今年4月份作为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宣传月,大力宣传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果、发生的新变化,宣传招商引资、促进发展的优惠政策,强化舆论声势;加强诚信教育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开展诚信讲座,宣传诚信典型,真正使人们从思想上道德上树立起诚信意识,进一步形成“人人是环境、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氛围。

2、加大先进典型宣传的力度。及时总结、树立和宣传为经济建设服务意识强、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普遍赞誉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和树立艰苦创业、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特别是外来投资者在我县创业成功的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加强对外宣传。围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重大招商引资活动,邀请中央新闻单位和省、市新闻媒体来我县采访,宣传我县的经济发展优势和促进发展的政策及外来投资者在我县创业成功的事例,增强吸引力;宣传我县干部群众团结奋进、争创大业的精神风貌,树立我县的良好形象;宣传解放思想促发展的先进典型,增强“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社会责任感,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宣传创业理念,提倡创业精神,形成全民创业的意识和氛围,使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服从服务于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对外的吸引力。

以上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推进落实,责任部门有县商务局、县委外宣办、县外事办、县各新闻单位。

三、有关要求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一)强化任务落实。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于4月15日前上报县纠风办。并将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与“两风”建设相结合,与“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相结合,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对方案内容要抓紧落实,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情况,并分别于6月15日和12月10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上报县纠风办,县纠风办将于6月下旬和11月中旬两次对县直各部门和中省直单位的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综合测评;二是加大暗查暗访的力度,针对本部门制约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组织经常性的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重点问题,要确定专人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三)大力推进“行风热线”活动。一是“行风热线”实行新闻媒体联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参与面,特别是对典型问题,要跟踪报道,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二是实行县纠风办、县监察局、县政府督办检查室及各参与部门的多方位联动,加大“行风热线”的工作力度。

(四)加强责任考核。实行抓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把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与目标考核和干部使用挂钩,进一步建立环境评估测评制度和完善抓环境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负总责。县委、县政府将对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企业和群众满意率高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