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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体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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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体检的规定

各区、县、局、总公司、产业、直属基层工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身体健康的工作通知》已经是政府同意下发,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北京市工人疗养院专门成立劳模体检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踢进的组织工作;组建劳动冒犯的先进人物的身体健康档案管理中心,在全面体检的基础上做到详实、准确的纪录,对于需要进一步治疗的由专家组提出合理的治疗方案、健康保健方案,定期进行电话随访,对有特殊需要的,建立特殊档案并作特殊健康护理。

二、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安排本系统内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在岗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优先安排。

三、1999年7月1日至7月20日为统计摸底时间,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好《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情况统计表》和《体检时间费用标准统计表》,于7月底以前报北京市工人疗养院劳模体检办公室。

四、北京市工人疗养院将根据基层体检报表时间要求,统一协调体检时间,并书面通知体检单位人员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五、劳模先进人物相对集中的单位,可自行安排车辆送至北京市工人疗养院;劳模先进人物较分散无法集中或单位车辆无条件接送的,可由北京市工人疗养院负责接送工人疗养院是行的定点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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