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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努力完成中共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针对我市农民消费状况调查中发现的农资、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决定在我市开展守护农村消费安全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党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光荣而艰巨,任重而道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爱农护农帮农活动,坚决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市工商局成立守护农村消费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王XX局长任组长,XX副局长、XX副局长任副组长,消保科、市场科、法制科、公交科、商广科、企业科、个体科、经检支队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科,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县(区)工商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面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三、行动时间、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7月20日):各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行动计划,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和相关要求,为实施整治行动作好准备。同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调查摸底阶段:(7月21日~8月10日):各局要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农村实地调研,收集第一手资料,摸清情况,从中发现问题、找出问题的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为重点整治阶段打基础、做准备。
3、重点整治阶段:(8月11日~9月10日):各局要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打击各类违法活动,促进农村消费维权工作质量的提高。
整治重点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农村村社。
整治的重点商品:食品、农资、建材等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商品
4、巩固提高和规范监管阶段(9月11日~9月30日)集中整治结束后,认真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总结。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经常性管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规范农村消费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四、整治的具体措施及要求
1、进一步落实“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监管模式。在农村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工作中,要按照省局和市局对商品质量监管改革的要求,在前几年探索总结的基础上,深化改革成果,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强化日常监管,完善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监督实施商品质量查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农资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制度。
2、加强农民消费教育,探索建立农村维权教育基地。农村消费者收入水平低、自我保护意识弱、识假能力差,为此,各局要积极探索在农村开设农村维权教育基地,做好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对农村经营者的教育。要向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并通过以案说法,以题学法的形式,让经营者将法律法规知识渗透到生产经营实践中,增强经营自律。二是对农村消费者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多途径多层面的维权知识宣传,达到普及消费知识,增强农民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的目的。让农村消费者真正做到消费购物前咨询、消费中联络、发生纠纷后求助、发现问题就举报。三是对农村消费维权联络员、食品质量监督义务员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联络员、食品质量义务监督员的法规宣传、技能培训,普及其维权知识,使其掌握维权方法和维权重点,提高联络员、食品质量义务监督员的工作能力和维权水平。
3、加快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和机制建设。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以及省局“三个一方”的要求,在认真总结组织开展“千村万户拒伪劣”、“12315进农村”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和机制建设,全面推进“12315进农村”工程。依托农村乡镇基层政权和党组织,以构建和谐新农村为目的,以消费维权为内容,在全市的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延伸和完善12315工作网络,为农村消费者提供更贴近的维权服务。同时,积极支持消委在农村建立消委分会和消费者投诉站,为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消费维权和市场监督创造更便捷的途径和方式,健全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体系和机制。
4、加大农村商品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各局要将监管重点和监管力度向农村地区倾斜,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村食品、农资商品的监督管理,扎实开展红盾护农活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坑农损农案件。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要加强对辐射农村的批发市场的源头治理,重点是抓好各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商贩的日常检查力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建设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市场特点的食品准入制度;引导和支持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向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并向有条件的村延伸开设便利店,力争在全市每个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都有一家放心店,确保农村消费安全。对化肥、农药、农机具、农用地膜等农资商品,要依据季节特点,适时消费警示,引导农民群众科学消费。要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分析,对一些反映集中、问题突出的商品和服务,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5、监管自律并重,强化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市、县、所要层层签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责任书,全面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所、到组、到人,对农村食品市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乡镇小超市、农村小商铺、集市小摊点和流动小商贩实行无缝隙监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确保农村消费安全。
6、加强部门间协作。各局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与帮助,同时要加强与食品药品、质检、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农村消费维权的整体效果。在整治行动中,要加强与各媒体的联系,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及时宣传报道整治进展情况,报道整治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7、严格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局要及时上报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健全请示报告制度,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查处的典型案件等要及时上报。特别是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严格按照国家局、省局有关应急预案及市局印发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的规定,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和预警处置工作,真正成为农村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守护者。各局请于9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市局消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