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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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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

为全面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确保国税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运转,根据《邯郸市国家税务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规范税收行政权力的行使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监督制约为保障,围绕国税部门行政权力的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及时将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向纳税人、社会群众或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广泛接受监督,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基本原则: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必须遵循以下五项原则:依法实施原则;全面真实原则;注重实效原则;便于监督原则;高效快捷原则,

目标任务: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改革创新的思路,转变执政理念,创新公开机制,完善公开程序,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落实公开项目,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以保证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制约,对每个责任人都有监督,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使全局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行为规范、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

二、公开的内容和项目

需要公开的行政权力主要内容包括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大类55项:

(一)税收执法权。分征税权、行政许可权、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行政处罚权、其他权力六类45项:

征税权包括:增值税征收、消费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车辆购置税征收、利息税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收6项。

行政许可权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增值税防伪税控十万元版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企业衔头普通发票印制审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5项;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对企业财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企业总机构向下属企业所得税前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审批、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减免税审批、企业技术改造购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批、扣缴税款登记的核准、开业税务登记核准、变更税务登记核准、注销税务登记核准、停业登记的核准、复业登记的核准、延期申报的核准、纳税人电子申报方式的核准、代开普通发票审批、外资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投资退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对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的审批、出口退免税认定、出口退税共22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权包括:办理开业税务登记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企业衔头普通发票印制、代开发票工本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普通发票发售6项;

行政处罚权包括:税务行政处罚1项;

其他权力包括: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收检查、税收保全、强制执行5项。

(二)行政管理权。分内部管理权和重要事项决策权两类10项:

内部管理权包括:公务员调配、公务员考核、公务员离任审计、干部惩处、干部选拔任免、财务审计6项;

重要事项决策权包括:基建管理、经费分配与调拨、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处置4项。

三、公开的形式和范围

(一)让领导班子知情的,通过局务会公开;

(二)让机关全体知情的,通过制发文件、政务公开栏、机关全体会等公开;

(三)让全社会知情的,通过公告、手册、电子触摸屏、电视等公开;

四、公开的时限和程序

公开的时限: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行政权力长期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

公开的程序:执法部门产生新的公开项目时,要在2日内将应当公开的内容选择适当形式公布,并同时制成规定格式交信息中心通过外网向社会公布;行政管理部门应公开的项目要在当日报本单位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领导小组后,通过政务公开栏、上内网等形式向系统或本单位人员公布。具有公开职能的部门应注意收集、整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资料。在公开完毕后3日内,将所有公开资料转交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实行分类归档和备份。每个年度要将上年度形成的公开资料,按照《税务系统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由本机关的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10日—20日)。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是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融洽税企关系,提升干部素质,构建和谐国税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全员大讨论,加强思想教育,使广大税务干部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党组的要求上来,增强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阶段,全面清理(4月21日—30日)。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全面清理,逐项登记,编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目录和流程图(参考格式附后),一并报县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第三阶段,公开试运行(5月1日—7月31日)。

1、5月1日—15日,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办事明白卡、办事指南、公开承诺书、业务咨询电话、机关工作简报等传统载体;完善办税服务厅建设,积极利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现代化信息公开手段;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载体的作用。

2、5月16日—31日,迎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组对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检查。

3、6月1日—30日,对照市局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4、7月中旬,参加市局召开的全系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8月1日—12月30日)。8月份在试运行的基础上,回顾总结试运行工作,肯定成绩,查找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行政权力执行人、相对人、法人及社会各界对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权力,逐项进行绩效评估,包括公开的范围、时间、形式、效果等,该调整的及时调整。根据试运行工作情况和评估意见,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内容、范围、时限、方法等,建立和完善各项规定和制度。

五、保证措施[本文出自大秘书网-]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尚振堂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县局机关各科室正职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实行每月例会制度,每月末监察室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本月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总结,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搞好统筹兼顾。各单位要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配合县局抓好落实。同时要将此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相结合,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抓共管,整体推进。

(三)强化内外监督。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仅要公开结果,更要注重公开决策、操作的全过程,做到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保证内部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局在监察室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投诉受理电话:7211816,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建立受理、登记、查处、回复等管理办法。要在社会各界聘请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挑选部分群众基础好、威信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懂财务、不担任实职的同志,成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参与监察室召开的工作例会,将群众的意见归纳、整理,反映给局党组,可以根据群众的反映随时检查财务帐目,对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疑,向群众公布检查结果,县局将专门开设信箱,直接听取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