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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做好200*年国庆节期间及“十一”黄金周假日市场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环境秩序,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明电[2005]23号)、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x工商明电[200*]40号文)和市工商局《xx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切实做好2005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特制定《xx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年国庆节及“十一”黄金周假日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请局属各分局及相关科室按照该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部门国庆节及“十一”黄金周假日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很抓落实
为切实加强我局2005年国庆节及“十一”黄金周假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及认真落实。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国庆节及‘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整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xx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市管科、商广科、法制科、登记科、公平交易科负责人和各分局局长组成,整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管科。由“领导小组”和“整规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日常工作由“整规办公室”具体负责。局属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持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工作状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好本部门2005年国庆节及“十一”黄金周假日市场监管工作,认真落实机构、人员、责任和各项监管工作措施,为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国庆节及“十一”黄金周假日市场各项监管工作
在国庆节和“十一”黄金周假日期间,局属各部门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在全面检查监管的同时,以食品市场、旅游市场、文化市场和安全生产为重点,集中力量严查、严管、严防,扎实做好节日市场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国庆节和“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市场各项检查监管工作,维护好节日市场秩序,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消费安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市场食品专项检查行动,防范和查处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一是突出重点食品,加大监管力度。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监管重点,特别是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粮、肉、蔬菜、饮料、糕点、水产品、乳制品、酒类等节日食品和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作为重中之重。主要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利用工业用化学原料加工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该下架的下架,该销毁的销毁,坚决依法处理,确保食品消费安全。二是要认真抓好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监管,组织力量强化专项检查。切实抓好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监管,组织力量及时实施专项整治和检查,严格检点食品的经销企业、超市、集贸市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等节日食品交易场所、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经销企业和商品交易场所,以及车站、码头的食品经销点。同时,抓好食品标识和包装管理的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和假商标印制品。三是要强化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确保农民节日消费安全。重点检查在农村村镇举办的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各类集市的上市食品的质量,加强对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日常监管,防止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坑害消费者,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降价促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村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加大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力度。积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
(二)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旅游景点区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的检查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旅游业务和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大对旅游合同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和曝光利用合同进行旅游消费欺诈以及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三是及时旅游市场消费提示、警示信息。利用大众媒体以及在旅游景区景点和游客集中购物、集散等场所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有关旅游服务、旅游购物、旅游经营单位信用等方面的提示和警示信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营造健康的节日文化环境。一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坚决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严格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重点查缴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破坏社会稳定以及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查缴色情出版物,重点是淫秽光盘和以青少年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及淫秽“口袋本”图书;查缴非法报刊,重点是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的期刊。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和游戏厅室和监管,严厉打击黑网吧和无证照游戏厅室。加强对出租房屋、居民楼、高校电教室等场所的监督检查,防止违法经营者在节日期间采取隐蔽、打时间差等方式开设黑网吧;加强对游戏厅室的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
(四)严厉打击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虚假打折、欺骗宣传、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非法博彩、违法有奖销售等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节日期间利用旅游或以旅游为名义把他人骗往外地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服务社会稳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歌舞厅、洗浴中心等公共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管工作,坚决取缔证照不全、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有效防止市场火灾、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节日旅游消费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文明经商,诚信经营
要以开展“诚信兴商”和创建“诚信市场”活动为契机,督促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商品索证、质量保证、销货凭证、消费者索赔和违法违章档案等制度,加强对经营者的证照悬挂,商品标签,计量器具,胸牌佩带的四统一管理。营造良好的诚信经营氛围,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旅游”的发展。
四、坚持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在市场整治监管工作中,局属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条禁令”及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八不准”,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政务公开,职责到位,管理规范,监督有力。
五、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全局上下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与旅游、公安、消防、质监、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部门综合整治监管联动机制,形成强大整治监管工作合力,使市场整治规范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六、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国庆节和“十一”黄金周期间。
10月1日至7日,局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各分局值班人员名单由分局于9月28日下午5点前上报局整规办、局办公室,局机关值班人员由办公室安排;局属各分局及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必须做到: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值班人员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正常值班时间外,各投诉电话须设置为录音状态,以便24小时受理投诉;管辖重点旅游地区和重点景区、景点的分局,还要安排应急人员及车辆,用于处置突发事件,以确保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妥善地得到解决。
七、认真做好情况收集和总结上报工作
局属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根据黄金周假日旅游方案和实施情况,边工作,边收集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局属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节前市场整治规范情况请于9月28日5点前用电子邮件上报局整规办(市管科);“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总结材料请于10月8日上午11时前用电子邮件上报局整规办(市管科),以便我局能及时上报市局整规办。上报总结材料内容要求:工作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检查的情况(出动检查车辆、人员数,检查市场、景点景区数,检查经营户数,查处无证照经营、乱摆摊设点户数,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数量、受理投诉案件数)、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