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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烟叶收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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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烟叶收购实施方案

为抓好今年烟叶收购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烟叶收购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强化监管,确保目标,加快进度,搞好分户预检,保护烟农利益,严格按照合同收购,严肃收购纪律,正确执行国家标准,提高等级合格率,严厉打击烟贩烟霸,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

二、目标任务

两烟收购目标14.91万担,其中烤烟9.91万担,白肋烟5万担,烟叶收购总值实现6000万元,税收132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收购

县成立烟叶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冰同志任组长,郑开廷、杨立勇、李世庆、刘太可、谭庆山等同志任副组长,黄圣虎、刘传谊、张爱平、向明德、吴卫平、黄耀成、张友刚、李军、向仁智、王建国、张文龙、谭明春、孙军、董元伦、曹宏森、黄辉、白刚、张健、宋俊等同志为成员。重点做好烟叶收购、调拨、销售过程中收购政策的执行、秩序维护、资金筹集等方面的组织领导、督查落实和协调服务工作,对产烟乡镇、县烟叶分公司、县直有关部门在烟叶收购工作中不作为或作为不当,造成工作被动或失误的,及时进行处理、纠正。

1、组成工作组,实行分工负责制

县烟叶收购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分块负责,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是收购督查、巡视组:李世庆同志为组长,黄圣虎、张健同志为副组长,向仁智、黄辉、韦荡远等同志为成员,负责对全县烟叶分户预检、收购点烟叶收购和仓库复检现场督查,组织协调解决烟叶收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平衡烟叶仓库接收和烟叶收购组收购质量标准,定期通报烟叶收购工作情况。

二是行政监督检查组:刘太可同志为组长,刘传谊同志为副组长,吴卫平、黄圣虎、黄耀成等同志为成员,负责对产烟乡镇烟叶收购的组织领导、行政值日官到岗情况、双锁管理等各项收购工作措施的督查。

三是秩序维护和烟叶专卖管理组:杨立勇同志为组长,吴卫平同志为副组长,张爱平、李军、向明德、白刚、宋俊、韦荡远、魏长坤等同志为成员,负责烟叶专卖市场管理、烟叶收购纪律检查、烟叶收购现场秩序整顿等工作。

四是资金筹集调度组:郑开廷同志为组长,王建国、张健同志为副组长,黄耀成、孙军、张文龙等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收购资金、现金调度和税收入库等工作。

五是烟叶调运销售组:刘冰同志为组长,张健、谭明春同志为副组长,董元伦、黄辉、向继明、王从林、田旭、韦荡远等同志为成员,负责乡镇收购烟叶集并到各烟叶仓库和调拨销售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保障交通道路畅通,提高销售调拨进度。

六是后勤保障协调组:谭庆山同志为组长,黄圣虎、张健、曹宏森、白刚为成员,负责烟叶收购期间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等工作。

2、实行领导包片,烟草部门分工包站

县烟叶收购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包乡镇:刘冰同志负责大支坪镇、野三关镇;郑开廷同志负责绿葱坡镇;李世庆同志负责水布垭镇、金果坪乡;刘太可同志负责官渡口镇、沿渡河镇;谭庆山同志负责茶店子镇。

县烟叶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站:张健同志负责烟叶收购全面工作,侧重中心仓库和各收购组烟叶收购质量标准的执行和眼光的统一,联系茶店子镇、水布垭镇、金果坪乡;伍先学同志负责烟叶收购安全执纪工作,联系绿葱坡镇、大支坪镇;韦荡远同志负责烟叶专卖、收购现场秩序和分户预检等工作,联系野三关镇、官渡口镇、沿渡河镇。

3、坚持烟叶收购第一责任人首问负责制

常务副乡镇长、县烟叶分公司经理为烟叶收购的第一责任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组织决策、安排部署和工作结果负全面责任。

各产烟乡镇要组建烟叶收购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行常务副乡镇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包收购点现场管理,一般干部职工包种烟村、组、户的责任制,负责烟叶入户预检、约时定点、批量交售的组织、协调和烟叶产购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提高烟叶预检质量和收购进度,确保烟叶不外流。

(二)执行政策保目标

1、严格凭产购合同IC卡收购。坚持凭合同IC卡收购烟叶,对合同内的烟叶,凡国家有等级标准的要应收尽收,烟草收购部门不得限收、拒收。

2、严格执行烟叶收购国家标准。坚持烟叶国家分级标准,坚持分户预检、公正验级、依质论价、对样收购,不允许压级压价、短斤少两、坑害烟农,不允许抬级抬价、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坚持烟叶收购定级、烟叶仓库接收定级、工商交接定级的高度统一,保证烟叶质量标准的公正、公平、平稳的执行,杜绝左右摇摆。

3、严格执行烟叶收购价格政策。按照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标准和《烟叶产购合同》约定内容,正确执行收购价格规定,足额兑现各项物资补贴款,各地不得擅自加价补贴或抵扣各种款项。

4、严格执行边界协议,禁止收购辖区外烟叶,切实履行烟叶收购边界协议,各产烟乡镇不准打“烟仗”、收购辖区外烟叶,同时要严防烟叶外流,确保目标实现。

(三)强化管理保秩序

公安、检察院、法院、烟草专卖、财政、税务、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和产烟乡镇人民政府要从保护国家、企业、烟农的利益出发,依法打击烟叶收购过程中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1、成立烟叶专卖管理和秩序维护专班

白刚同志为组长,陈和明、韦荡远同志为副组长,王祖凯、魏长坤、宋阳、邓北川、向刚等同志为成员,烟叶收购期间专班人员在县烟叶分公司集中办公。负责《烟草专卖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烟叶专卖、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打击烟贩烟霸,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

县烟草专卖局为烟叶专卖行政执法主体,主要负责打击烟叶市场违法行为,负责烟叶案件的调查,配合乡镇维护好边界收购秩序;公安、检察院、法院对烟叶收购中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快侦、快捕、快判,依法打击;县工商部门负责做好烟叶市场秩序的整顿;县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检定、监督和烟叶质量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物价部门负责烟叶收购和调拨价格的监督检查;县税务部门负责烟叶税源的监管;县广播电视部门要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为烟叶收购营造良好的氛围。

2、乡镇成立烟叶收购秩序和专卖管理专班

以打击烟叶非法经营为重点,负责维护烟叶收购现场治安秩序,打击扰乱收购场所秩序的行为,调处烟叶收购过程中的纠纷。

3、对查获的非法经营烟叶,依法没收,交由所在乡镇烟草收购组按国家标准收购,销售款上缴国库,财政适当预算专班经费,确保办案经费需要。

(四)筹集资金保付现

预计今年烟叶收购资金总量为8000万元。县烟叶分公司和县农行将资金计划分旬安排到乡镇,与州烟草公司和州农行及时协调、衔接,确保烟叶收购资金及时筹集到位,各金融机构要抓好现金的调度,确保烟叶收购付现不给烟农打白条。

全县烟叶收购的付款工作由县邮政局负责落实,原则上邮政局付款人员要与烟叶收购人员同场作业,确保资金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售烟群众。在烟叶收购付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付款纪律,不准出现拖欠或打“白条”的现象,不准强存硬储,不准代其他单位或个人扣收任何款项,不准用搭售物品的方式找零。邮政局的付款手续费按收购额2.5‰计算,在收购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五)优质服务保进度

1、烟草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烟农服务的观念,坚持国家利益、烟农利益至上,增强对烟农的服务意识,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改进服务质量,善待烟农,文明收购,提高烟农满意度。

2、坚持分户预检、约时定点、村干部带队批量售烟制度;坚持混级混把不出户、水分超限不上路;坚持没经预检烟叶不收购、预检不合格烟叶不收购;坚持做到每个烟农售烟次数不少于3次、不超过8次。同时,对交通不便、烟叶主产区、毗邻边界等地方,烟草部门要科学安排,积极组织,最大限度地方便烟农交售烟叶。

3、坚持“行政值日官”和收购微机“双锁管理”制度。

各收购组要有一名乡镇领导坐阵,负责现场组织、秩序维护、协调和服务工作,监督烟草部门正确执行烟叶国家标准和烟叶收购工作纪律以及微机开机、关机的“双锁管理”制度的执行。

产烟乡镇要实行一般干部进村驻组包农户的办法,抓好烟叶生产后期管理和土壤改良工作,指导烟农分级扎把,协调专职预检员入户开展烟叶预检,督促烟农均衡交售烟叶,宣传烟叶收购政策,配合烟草部门抓好烟叶产购合同的清结工作。

4、搞好后勤保障,及时调销烟叶。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要负责烟叶运输道路的畅通,县公路限载检查站要凭烟草部门的调运单准予放行。县税务部门、植物检疫部门负责调销的配合工作。县烟叶分公司要主动积极调销,抢占市场。

(六)严明纪律保规范

烟草系统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局关于烟叶收购工作的“七条要求和五条纪律”,严格遵守收购工作纪律“十不准”,强化法纪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肃查处收购人员在烟叶收购中压级压价、短斤少两等坑害烟农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在烟叶收购中掺杂使假、混级包装、抬级上调、弄虚作假等扰乱烟叶收购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收购员抬级抬价、提等收购“人情烟”、内外勾结做“烟生意”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殴打、辱骂烟农等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强化烟叶收购组和烟叶仓库接收现场管理,严肃查处仓库接收违规操作行为。

全体党员和国家干部职工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烟农,协助烟草部门提供优质服务。禁止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及其家属非法经营烟叶,违者由纪检、监察等部门依照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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