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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南通市建材市场火灾隐患问题整改的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南通市建材市场火灾隐患问题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区政府决定对南通市建材市场及周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决定成立南通市建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唐闸镇街办,周振任办公室主任、陆锦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南通市建材市场的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整治对象
南通市建材市场内及其周边各类经营户、出租户均属此次综合整治对象。
三、整治内容
1、占道经营、违章搭建导致消防通道不畅的;
2、无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证照违法经营的;
3、经营场所存在吃、住、烧等“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的;
4、私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5、消防设施配套不到位、消防用水不足的;
6、市场及经营户消防责任不落实,市场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不到位的;
7、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四、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由区商贸局和唐闸镇街办牵头,各有关部门要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认真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具体部门分工如下:
南通市建材市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经常开展市场经营户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培训,按照消防规范的要求全力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杜绝“三合一”和液化石油汽烧煮的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经常化、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清除生活区与经营区之间堆放的木材,确保生活区和经营区之间保持规定的防火间距,落实2名以上保安24小时巡查,确保消防安全。
市建安总公司:落实租赁门面房的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全力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杜绝“三合一”和液化石油汽烧煮的违法行为,配合规划、工商、消防部门对“三合一”和占道经营违法建筑的拆除。
区商贸局:与安监、消防部门共同抓好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督促市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大市场整治力度,适时提请区政府领导进行现场办公和召集相关协调会议。
唐闸镇街办:按照原定分工,与建设部门共同抓好市场消防水源的增高压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督促市场和建安总公司的整改火灾隐患。
区消防大队:负责市场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依法落实市场管理单位主体责任。
区建设(环保)局:负责与市建设局协调解决市场消防水源问题,会同唐闸镇街办与财富商场协商,将水管向市场内延伸,5月20前,拿出改造方案,报区领导批准后迅速实施。
区城管局:负责对市场及周边运输车辆按市场划定的停车线停放,确保市场(铝材、木材)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每天安排工作人员维护消防车道畅通,杜绝占道经营。
区安监局:与商贸、消防部门共同抓好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负责联系和督促唐闸镇街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区卫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卫生法》,对占道经营的小摊点、无证经营的小吃店、小餐饮实施取缔。
市规划局港闸分局:与工商、消防部门研究确定拆除对象。负责督促拆除市场内部及周边影响防火间距、消防通道违章建筑。
市工商局港闸分局:配合消防、安监、卫生、规划等部门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督促市场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各经营户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
市*局港闸分局:配合城管督促市场内部及周边的运输车辆按线停放,每天落实1名派出所民警现场执勤,与消防部门加强对市场消防安全的常态性管理。
市交巡警四大队:负责市场增设消防水源、濠西路破路铺管期间的交通管理,配合城管查纠市场主干道违章停车。
五、整治要求
1、限期拆除导致消防通道不畅的违章搭建;
2、严禁经营场所内吃、住、烧,杜绝“三合一”现象的发生,杜绝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区域内增设消防供水系统,确保消防用水;
4、所有经营户必须领取相关许可证照合法经营;
5、严禁私拉乱结电器线路,确保安全规范用电;
6、建立完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等;
7、其它国家法规要求事项。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2日-5月14)
通过各种方式搞好宣传发动,为综合整治工作扩大舆论声势。由区政府下发告知书、宣传资料,明确综合整治的范围对象和内容要求,按照整治范围和要求,摸清整治对象底数,分类建立台帐。唐闸镇街办及市场所属相关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市场经营户、加工户和周边群众的宣传发动,加强经常性日常监管,发现违法经营问题,要及时予以制止。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4-5月17日)
南通市建材市场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大力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督促市场经营户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重点整治阶段(5月18日-5月22日)
1、对建材市场周边违章搭建且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建筑设施一律给予拆除。
2、加大对市场“三合一”等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查处力度,并限期整改到位。
3、督促市场主体和各经营业主按要求规定,配备和完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工商、规划、消防、卫生等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无照经营户、一照多点经营户和非法加工户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取缔。
4、根据综合整治情况,由区政府办统一协调负责,组织规划、*、工商、消防、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23日-5月31日)
由区商贸局、唐闸镇街办负责牵头,会同规划、*、消防、工商、城管、安监等部门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