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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港闸区是*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长江下游左岸,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征决定了我区是一个洪涝、台风、暴潮灾害频发地区。制定我区防洪应急预案,是争取主动,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从而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1、《防洪法》、《水法》、《气象法》、《防汛条例》、《*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
2、《关于我省长远防洪(潮)设计水位及沿线建筑物设计标准的通知》(*省水利厅苏水计[*]210号);
3、《*市城市防洪规划》,年12月,*市人民政府批准;
4、有关堤防、水闸设计规范,管理规程。
5、《*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发生的突发性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灾害包括:长江洪水、内涝灾害、台风、风暴潮灾害、坍江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防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城市防汛抗灾的水平。
1.4.2防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以防洪安全和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因地制宜,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
2、自然状况
2、1、自然地理
2.1.1地形地貌
港闸区范围属江海冲积平原,境内地面高程3.6~6.2m(吴淞基面,下同)。地形相对平坦,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其地形、地貌特征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老岸田,成陆最早,地面高程为5.5~6.2m;位于通扬运河以东,九圩港以南地区。
2、中沙田,成陆较晚,地面高程为4.5~5.5m;位于通扬运河以西,东港套闸、芦泾河四号桥闸、天生街办中心河胜利套闸以东。
3、圩塘田,成陆最迟,地面高程为3.6~4.5m;位于东港套闸、芦泾河四号桥闸、天生街办中以河胜利套闸以西到长江。
2.1.2气象
港闸区范围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海洋性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14.6~15.1℃,平均日照2100~2200hr,年总幅射量为110~117大卡/cm2,年均降水量1078mm,其中年间降水量分配很不平衡,有约55%的降水量集中在汛期。一般年份有5个相对集中的降水阶段,即一至二月份的早春冬雪水,降水量为95~120mm;四至五月份春季连绵阴雨,降水量在230~270mm之间;六至七月份的梅雨期,降水在250mm左右;八至九月份的热带风暴雨,降水在306~470mm之间;九至十月份秋季,降水量在20~250mm之间。年均雨日120d左右,年相对湿度为80%、雾日31d左右、无霜期212~235d,年蒸发量在1350~1450mm之间,年均风速3.1m/s,最大风24.0m/s,春夏以东南风居多,冬季以西北风为主。
2.1.3长江潮性
本区长江潮性为非正规半日潮,每日两涨两落,日不等现象十分明显,并受涨、落潮流的双重影响。
2.1.4长江潮位
市区长江代表站天生港站的历史最高潮位为7.08m(1997年7月18日),历史最低潮位为0.42m(1956年2月29日),平均高潮位为3.86m,平均低潮位为1.97m,最大潮差4.01m,最小潮差0m,平均潮差1.93m,平均涨潮历时4:09小时,平均落潮历时为8:06小时.
2、2、洪涝灾害分析
2.2.1、洪涝灾害特征
我区的洪涝灾害特征主要表现为台风、暴雨、天文大潮、上游大径流下泄这四个要素的多重组合影响。一般情况下台风暴雨、天文大潮、上游大径流下泄的多发季节在汛期6~9月份,这期间还有梅雨的影响。如果以上四个要素中有两个、三个或四个要素共同作用,极易引发特大洪涝灾害,从而给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
台风(热带气旋)一般7月份以后影响我市,台风影响主要表现为台风正面袭击影响、台风登陆后减弱成低气压槽与冷空气结合产生的暴雨影响。根据1949~2000年统计资料,本市每年平均受台风影响2.2次。台风一般夹带着暴雨,台风暴雨来势猛、强度大、时间短,往往形成大面积雨涝灾害。
洪潮的产生一般由上游长时间暴雨所产生的大流量径流加上天文大潮而引起,其特点是:流量大、流速快、水位高、持续时间长,对江堤的破坏程度大。
2.2.2雨涝灾害成因分析
雨涝灾害成因:导致我区内涝的原因是梅雨型暴雨、台风型暴雨或强对流天气降水影响。以上三种天气形成的强降水主要发生在6至9月份,当暴雨径流宣泄不及,特别是在长江潮位起涨高于内河水位时段时,沿江涵闸无法自排,内部涝灾就可能出现。导致涝灾的人为因素还有: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大量房地产项目的上马,使部分水系遭到严重破坏,打乱了排涝水系的整体布局,同时不透水面积比例不断增加,造成径流量加大;部分河道淤积现象相当突出,加上人为设障等原因,致使河道原有设计断面大为缩减,影响涝水外排;另外我区的排水管网配套建设不全,低洼地区的抽排泵站设置跟不上等原因也比较明显。
2、3、洪涝防御体系
2.3.1、防洪体系现状
根据省水利厅提供的潮位资料的分析结果,市区代表站天生港站的20年一遇设计潮位为6.50m,50年一遇设计潮位为6.73m,100年一遇设计潮位为7.18m。由于我区地处平原河网地区,地面高程只有3.6~6.2m,因此,如果没有江堤的挡潮作用,只要发生20年一遇的洪水,我区范围将全面受淹。
我区江堤达标建设起步较早,主江堤、港堤的防洪挡潮标准都基本达到了“长流规”防洪标准,另外,加上护岸工程、内河排水网络、城市排水网络及配套建筑物工程的不断完善,已初步形成了一个能挡、能排、能引、能控的水利工程体系,为保护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等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江堤
港闸区沿江堤防西起九圩港、东至通吕运河口,全长9km,加上*亚华船厂段江堤,总长度10.1公里。土堤顶高程8.10~8.50m,顶宽5m,挡浪墙顶高程9.23~9.63m,外坡比1:3.0,均采用灌砌块石护坡,内坡比1:2.5;
2、涵闸
港闸区范围现有涵闸17座,其中内部河道节制闸、套闸17座,直接穿堤出江的涵闸有5座。沿江企业江堤上的旱闸口59座。
3、内河水系
我区内陆河网密度较高,辖区内有大小河道238条,总长度达460km,大部分河道相互贯通,所形成的河网与长江堤防共同构筑了防洪、排涝体系,其中过境一级河三条,分别为九圩港、通吕运河、通扬运河,二级河四条,三级河24条,其余均为四级河。
全区各级河道按各区地形、地貌的差异分别排涝入高、中、低三个不同水系再通过沿江涵闸排入长江。
高水系(老岸田地区):又称九、吕水系,正常水位4.2m。
中低水系(中沙田地区、圩塘田地区):又称沿江圩田水系,正常水位3.7、3.2m。
沿高、中、低水系分界线建有节制闸、套闸实施水位控制,防止高水下压,避免水位失控产生涝灾。
2.3.2、防洪体系现状防洪标准
港闸区范围主江堤或挡浪墙的顶高程为9.23m,这个标准是根据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6.73m设计水位加2.5m超高来确定的,其现状标准仅相当于90年代水情和工情条件下的50年一遇防洪标准,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其防洪排涝标准偏低,与其经济发展程度很不相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3.3、防洪体系规划标准
根据*省水利厅苏水计1997年210号文件精神,*市市区主江堤到2010年的规划防洪标准是:设计水位7.18m加2.5m超高,使主江堤或挡浪墙的顶高程达到9.68m,在遇到90年代水情和工情条件下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堤外坡进行灌砌块石护坡。
排涝标准:2010年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降水210mm
不受涝,按高、中、低水系分别将防涝安全水位控制在4.90m、4.10m及3.60m以下。
2.3.4、防洪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危害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堤身和堤基大部分为沙壤土,加上部分堤段护坡标准不高;
(3)部分出江涵闸老化、机电设备陈旧、带病运行,例如,天生港闸;
(5)高低水系控制设施有的老化需要更新。
有可能造成的影响:
(1)由于堤身和堤基土质沙,加上部分堤段护坡标准不高,在遭受台风、暴雨、高潮袭击时,容易使上部产生雨淋沟、发生块石塌落、跌塘,从而给防汛工作带来难度;
(3)出江涵闸带病运行,易使涵闸失去排水功能和局部地区产生内涝。
2、3、5、重点防护对象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重点防护对象是:
34家沿江企业,及江堤内的天生港镇,重点在防风暴潮及防涝;
3组织体系与职责
港闸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防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街道、乡、沿江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防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服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3.1、区防指组织机构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由区政府区长任指挥,分管副区长、区人武部政委、区农经局局长任副指挥,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等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办事机构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农经局内。
3.2、区防指职责
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省防、市指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防汛防旱工作部署和指令,制订、颁布全区防汛防旱工作有关规定、制度、通告、预警信息等,组织制订港闸区防汛抗旱调度方案,及时掌握全区汛情、旱情、灾情、工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度全区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3、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防旱新闻报导工作。
区政府办: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好防汛防旱各项职责。协助指挥长调度指挥防洪抢险。
区发改委:协调安排防汛防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计划和资金的落实、防洪防旱救灾资金和电力、有关防汛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防汛防旱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及破坏防汛防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防汛防旱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区民政局:负责及时将台风将登陆和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里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指导洪涝旱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救助、捐赠等工作;协助政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防旱经费,并及时下拨、监督使用,根据轻重缓急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
区建设局:负责全区社区雨水管、泵站等排涝工程的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城市主次干道排涝工作。
区农经局: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做好防汛调度和防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全区防汛防旱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和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部署全区防汛防旱
准备工作;提出防汛防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方案;负责及时提供农业灾害情况;负责农业遭受洪涝旱灾和台风灾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相关技术。
区人武部:调集民兵和预备役部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防洪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并协助地方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等任务。
发生特大、重大或较大水旱灾害时,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并由各部门组成若干应急工作组。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4.1.1、堤防工程信息
(1)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区堤防管理单位及沿江企业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发生洪涝地区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在每日9时前向区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江堤、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区防指。区防指立即向市防指报告。
(2)当堤防和涵闸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堤防、涵闸所属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受淹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4.1.2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
(1)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
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全区的堤防防汛抢险工作,一旦汛情紧张分头赶赴负责的地区组织落实抢险救灾工作。各街道、乡的党政领导和区各部委办也必须层层落实分工负责制,责任到人到位;
(2)分级管理责任制
按照水利工程的收益范围、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的防汛责任制;哪一级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出了问题,哪一级领导承担责任。
4.1.3、各级防汛人员岗位责任制
(1)建立和完善各种设施的运行、管理责任制。从指挥到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任务,以确保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强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3)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汛工作的重要性。
4.2江河洪水防御方案
4.2.1洪涝的量级划分
根据我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和防洪工程体系的现状,其洪水的量级划分以长江天生港站的潮位为准:警戒水位5.50m,20年一遇潮位为6.50m,50年一遇潮位为6.73m,100年一遇潮位为7.18m,200年一遇潮位为7.44m,300年一遇潮位为7.59m。
内河(非区域性一级河)防涝标准以20年一遇24小时最大降雨量210mm不受涝,按高、中、低水系分别确定防涝安全水位不得超过4.90m、4.10m及3.60m。
4.2.2防洪预案的分类
防洪预案按其作用分二类:
(1)标准内防洪预案,长江天生港潮位小于50年一遇6.73m;内河水位小于20年一遇涝水位即高水系4.90m、中水系4.10m、低水系3.60m。
(2)超过以上标准的防洪预案;
4、3、标准内防洪预案
4.3.1、加强对防洪工程的巡查监测
防洪工程的巡查监测的内容包括:
(1)河势监测
对沿江重点险段水下河床冲淤变化的监测在每年的汛前、汛后各进行一次,以掌握河床深泓部位的变化情况。如河势变化较快,威胁堤防工程,应予加测。区内重点险段为三化厂段江堤等。
(2)堤防工程监测
区属堤防管理部门和堤防占用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占用范围的监测和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技术力量和专人于汛前、汛中、汛后对堤防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堤身护坎、护坡、土方流失、裂缝、管涌、渗漏、滑坡、滩面塌陷等。尤其是在台风袭击、大汛高潮期,应加强日夜监测和管理。
(3)涵闸监测
具体由涵闸管理部门负责,主要监测内容为:一是对涵闸的运行状况、机电设备、启闭系统、闸身、闸门、消力池等;二是对闸室上下游引河于汛前、汛后进行定期监测,并拿出对比资料,以摸清引河的冲淤变化。
4.3.2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
区、街道(乡)、及沿江企业防汛责任人和防汛机构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有线和无线通讯设备,并完善每年汛期防汛责任人的通讯联络,防汛通讯号码分发给有关防汛部门。
4.3.3防汛调度
(1)沿江堤防的防洪调度
根据“长流规”提出的标准,我区范围沿江堤防的防洪设计水位为6.73m,在出现设防水位以下的水位时,由区堤防涵闸管理所护堤员、沿江企业有关管理人员组成巡查队伍不定期地上堤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2)内河水情调度
按划定的高、中、低水位控制线调度节制闸、套闸,控制各水系的运行水位,做到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各片排涝前应视内河水位、预报降雨量等权衡是否需要预降内河水位,随降雨与积涝过程适时启闭涵闸排涝入河(区域性一级河)或直排入江,区各水系运行水位。
4.3.4防汛抢险
当长江天生港站出现5.5~6.73m潮位时,预示长江沿线可能会出现一般险情。全区各级防汛防旱机构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区防汛指挥部要明确责任,落实涵闸管理部门、沿江乡镇、堤防占用单位防汛巡查、监测人员上堤不间断查巡,24小时轮流值班;沿江各企业要关闭旱闸门;沿江涵闸不离人、确保涵闸启闭设备运行正常;区、有关街办防汛指挥部要派员上堤查看汛情,密切注视水情和工情的变化,加强对水情和工情的检查、落实各项防汛抢险工作:区人武部组织抢险队伍待命,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关险情和抢险情况及时向上级防汛部门汇报,同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对险情的原因进行分析,进一步提出加固措施。
4、4、超标准防洪预案
4.4.1做好抢险备用物资的准备和调运工作
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防汛物资的准备和储存主要有二种形式:一是区防汛部门专储;二是乡(镇)、沿堤企业单位的自储。一旦发生险情,根据险情程度、物资需要等情况,区防汛指挥部作具体调度;如果本区抢险物资缺口较大可向市求援。
根据市防指要求区级防汛物资的储存如下:块石500吨(储于永兴船厂内);另请幸福乡供销社代储存防汛编织袋1.0万只,箩筐、竹扛若干。各沿江企业根据防汛责任状上的要求备足防汛物资。
在防汛抢险阶段,由区防汛指挥部下达调运指标,由区防汛指挥指派有关沿江企业出车调运。
4.4.2组织落实抢险队伍
由区人武部落实由沿江乡(镇)、企业为单位组织的巡查、抢险、预备三支抢险队伍,具体人员配置见表
4.4.3统一指挥、突击抢险
当沿江江堤遭遇特大洪潮袭击时,区、街道(乡)、沿江企业单位,要全面动员,抢险队伍要各司其责,上堤坚守自己的岗位;重大险情由区人民政府、相应的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险;特殊险情,除立足于自抢自救外,要与驻通部队取得联系,请求得到部队的支援。
1、江堤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江堤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保护区发出警报。江堤决口、水闸垮塌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市防汛指。
(2)江堤决口、水闸垮塌应急处理,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视情况,根据潮汐规律及时组织实施堤防堵口。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对塌江严重的地段,还要作好退堤的准备,及时加固二道堤,如果没有二道堤,要在市、区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组织人力、物力抢筑二道堤,将洪水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4.4.4市区内河超标准排涝调度预案
当市区内河水位超过20年一遇防涝安全水位(即高水系4.90m,中水系4.10m、低水系3.60m)时为超标准排涝。高水系由各有关街道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对九圩港、通吕运河等几条骨干河道的水量调度情况适时开启各内河涵闸排水;中低水系由区堤防涵闸管理所及相关街道闸管人员互相配合,根据长江潮汐情况适时开启沿江诸闸及中低水系分开闸抢潮排水,以有效减轻涝灾;另一方面由区、街道(乡)防汛指挥部紧急调集天生港电厂、华能电厂等的备用水泵及消防车,消防三中队的消防车对局部特别低洼地区积水进行强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