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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延安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黄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综合应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等手段,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根据国家及中省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政策体系,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利益和依法行政的原则;
2、坚持公正合理、和谐稳定、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有序、循序渐进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三年行动计划,总体上分三步走。*年,以劳动关系和谐年为载体,大力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基础建设,以宣传为重点,通过各种手段的宣传,增强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和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的意识,提高私有企业劳动合同签定率,指导用人单位普遍建立劳动合同登记管理制度,完成用工登记制度实施的基础工作,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年,为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年,以劳动合同内容为重点,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签订和履行,初步建立用工登记制度,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年为劳动合同完善年,以劳动合同管理为重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本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用工登记制度得到全面实施,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定率达到95%。
三、主要措施
(一)*年
1、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针对私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煤炭开采、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行业,进行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的意识。
2、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用人单位的特点,根据市上关于劳动合同文本的行业要求,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以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时使用。
3、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按照省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76号文件中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并对达到创建标准者向省市推荐。
4、由县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县总工会、县经济发展局等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签定情况的联合执法检查,通报各劳动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的实际情况和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
5、开展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的调研,做好实施用工登记制度的准备工作。
(二)*年
1、以企业法人和劳资管理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律规范包括合同内容、履行合同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劳动合同管理信息化。
2、以私有企业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煤炭开采、工程建设行业为重点,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起比较规范的用工等项制度,并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列入劳动保障年检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故意拖延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3、制定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
4、加大劳动合同签证工作力度,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提高劳动合同质量。
5、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用工登记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全面实施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引导企业自觉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和规范。
(三)*年
1、继续加大对企业经营者、劳资人员、劳动者学习、培训和宣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力度。
2、指导企业完善与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程序,实现对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本实现规范化。
3、全面实施用工登记制度,劳动关系数据全面、规范、准确。
4、按季对数据库反映的用工情况进行分析,初步发挥用工登记为劳动关系和就业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分析的作用。
5、加大重点行业和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查处力度,巩固和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
四、组织实施
1、全面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组织实施,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局仲裁办。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的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经济发展局要各负其责,将劳动合同三年计划实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推动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各年度行动计划的落实。
2、全面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要实行部门联动,互相配合,全力促进的工作机制。劳动保障、工会、经贸、工商、城建、煤炭、安监、广电等部门都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积极参与和配合“三年行动计划”,对于用工较多,在相对集中的煤炭、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推行劳动合同,保障职工权益作为常规工作的主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加大宣传、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商部门要配合对个体工商及饮食服务等行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宣传推动工作,并把此纳入日常管理当中。安监部门在依法检查安全工作的同时要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作为职工保护的内容进行宣传和督促,做到安全和职工劳动的保护同时要求、同时检查。广电部门要配合支持做好“三年行动计划”的宣传和报道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努力扩大依法维权知识的覆盖面。县总工会、经济发展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基层工会抓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约工作,并要把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予以落实。
3、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各类用人单位,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贯彻执行三年行动计划中,对新情况,新问题多的行业和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特别是对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劳动合同制度工作形势和面临的困难,适时协调,妥善解决问题。
4、大力加强宣传工作。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建立专题、专栏、开展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实施的重大意义和典型经验,同时,对那些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予以曝光,使全社会形成依法签定和履行劳动合同的共识,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互通情况,及时协调。涉及“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部门之间建立定期的互通情况、及时协调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在组织实施中,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了解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