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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强市建设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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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强市建设规划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体育强省建设与“十一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市文化强市建设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目的意义

在新的历史时期,体育不仅具有强身健体的作用,还是一种教育手段,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载体,一种财富基石。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对提高人们的文明修养和道德水准,激发爱国热情,推动社会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和影响。建设体育强市,是*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培养人们勇敢顽强、超越自我的精神,有利于形成团结合作和公平竞争的社会风尚。

二、指导思想

建设体育强市,必须以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目标,以提高体育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基本任务,积极构筑面向大众的体育健身服务体系,努力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大力搞好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不断加快体育产业发展步伐,确保*市体育整体实力居于全省前列。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重点与一般、目标与路径、规模与效益等各种关系,努力确保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和体育设施建设的协调发展,城市体育与农村体育的协调发展,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健康和谐的原则。积极打造“人本体育”,以普及为重点,以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目标,努力提高群众体育发展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三)坚持发挥优势、打造品牌的原则。实施竞技体育金牌战略,发挥优势,确保重点项目,实现重点突破。积极培育、打造竞技体育特色品牌,提升综合竞争力,不断向省和国家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使*籍运动员在国内国际重大赛事中取得更多金牌。

(四)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联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强化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兴办体育的积极性。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五)坚持固本强基、依法行政的原则。强化体育法律意识和体育法制观念。重视发挥法律法规在调整体育社会关系、建立和维护体育发展秩序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体育依法行政水平。

四、发展目标

到2015年,把*市基本建成体育组织健全、群众体育普及、竞技体育领先、体育设施完善、体育市场繁荣、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育强市。主要发展目标是:

——群众体育:全市体育人口达到总人口的50%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5%以上(学生90%以上);各县(市、区)全部达到省级体育强县(市、区)标准,80%以上的镇(乡)达到省级体育强镇(乡)标准,街道100%达到省级体育先进街道的标准;7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省级小康体育村标准;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二、三级)达到总人口的2‰。

——竞技体育:市本级训练单位参加业余训练的人数达500人以上,全市业余注册在训人数达到8000人以上。每一个周期(4年)入选国家队集训人数10人以上,向省输送运动员50人以上;全市业余训练布点人数和布点经费的到位率达到省布点要求的90%以上;在奥运会、亚运会和全运会上有*籍运动员参赛并取得理想成绩;在省运会上金牌数、团体总分处于全省前列。

——体育产业:全市体育产业增加值增幅不低于GDP的增幅,占GDP总量的2.5%以上,体育服务业增幅不低于体育产业的增幅,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以上;体育产业吸纳从业人口占总人口的1‰以上;体育彩票销售额比2007年翻一番以上。

——体育设施: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市及各县(市)都拥有配套比较完善、建设标准符合规定要求的体育设施(必须有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中心或公园);市本级具备承办省运会、全运会部分单项比赛、部分国际单项比赛的条件,各县(市)都具备承办市运会和省运会部分单项比赛的条件;镇(乡、街道)建有健身苑,村(社区)建有公共多功能健身场地;90%以上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开放。

——体育人才:专兼职教练员和外聘教练员逐年增加,国家一级以上裁判员达到150人以上,中高级体育产业经营人才达到100人以上,专兼职体育科研人才达到100人以上。科研人员队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80%以上,中高级职称人员达到60%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群众体育

1.构建多元化体育健身服务体系。努力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健全市、县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建立两级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各镇(乡、街道)、村(社区)要成立全民健身领导协调机构,形成市、县、镇(乡、街道)、村(社区)四级群众体育组织网络,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重要的组织保证。

2.丰富和普及群众体育活动。按照“以城市带动农村,以专业带动业余,以重大活动带动基层活动”的思路,充分发挥各单项体育协会和行业体育协会的作用,丰富全民健身活动载体,建立健全各级群众体育竞赛、重大节庆日群众体育活动和行业系统运动会制度,形成市有精品、县(市、区)有特色、镇(乡、街道)有传统的系列“品牌”活动。市本级、各县(市、区)每4年举办一次全民运动会。

3.扶持引导农村体育。把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培养一批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强对农民健身工作的指导,打造“一镇(乡)一品”的特色体育项目,积极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体育活动,活跃农村体育阵地。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积极创建省级体育强镇(乡)、省级农村体育俱乐部和市级体育特色村。

4.大力发展社区体育。以建立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目标,建好社区体育服务网络、健身设施,积极开展小型多样、富有特色、依托基层、安全奏效的体育活动。利用好辖区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为社区群众创造健身条件。积极创建省、市级社区体育俱乐部。定期为社区居民进行体质测试。

5.高度重视学校体育。普遍推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组织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倡导中小学生体育活动经常化、生活化,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活动的落实,使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每年举行以田径项目为主的校运动会。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配齐体育器材设备。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6.搞好职工体育。积极发展行业体育协会,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激发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健身热情,加快多层次的健身场馆设施建设,为干部职工创造良好的健身环境。1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有专门的健身房,常年开展体育竞赛活动。鼓励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级机关和2000人以上的系统定期举办综合性运动会。

7.关心老年人、残疾人体育。抓好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积极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创造条件。体育场馆要照顾老年人、残疾人的特点,为他们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帮助并进行科学指导。

8.重视新居民体育。积极创造条件,保障新居民(外来务工、创业者)的健身权益。举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和竞赛活动要为其专门设立组别,国民体质监测样本中外来务工者要占总量的15%以上,外来务工者体育健身比赛活动参与率要在整个全民健身中占15%以上。

9.积极发展电子竞技。认真落实全国电子竞技运动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实行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管理,建立裁判员等级评定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竞技俱乐部的管理,规范电子竞技运动市场。通过多种途径,在行业内鼓励厂商、媒体等相关行业发挥所长,建设电子竞技训练中心和比赛场馆,为促进电子竞技运动的发展奠定基础。

10.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完善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每个县(市、区)要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镇(乡、街道)和社区,配备必要的体质监测器材,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依法对儿童青少年、成年人和老年人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和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国民体质健康档案,定期颁布国民体质状况,把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指标。

(二)竞技体育

1.扩大业余训练规模。积极创造条件,调整项目布局,增加常年在训项目,扩大业余训练规模。不断提升皮划赛艇等优势项目,抓好田径、游泳等基础大项,努力提高篮球、跆拳道、举重、射击等运动水平,积极培育拳击、柔道、射箭、摔跤等项目,突破网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项目,增强竞技体育的竞争优势。

2.大力实施金牌战略。积极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实行竞技体育金牌目标责任制、各运动项目中心制和主教练负责制。做大做强赛艇、皮划艇等项目,力争在世界大赛上再有新的突破。努力挖掘省运会运动项目新的更多的夺金点,使优势项目更优、尖子更尖,不断提升竞技体育的竞争力。

3.完善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把恢复业余体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县两级体校在搞好科学选材、科学训练和文化教学的基础上,办出特色,不断提高成才率。积极创建新一轮国家、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积极开展与高等院校协作办学,增强学校的发展后劲和竞争能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要不断扩大和吸引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为其进入中高级层次训练奠定基础。

4.重抓教练员队伍建设。按照“吸引人、培育人、任用人、激励人、保障人、留住人”的要求,培养和引进一批高水平的教练。推行教练员聘任上岗制度,从备课、执训、比赛成绩以及创新手段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考核。加强教练员的业务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训练方法、训练技巧和手段,努力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管理严,有干大事、创大业气魄的教练员队伍。

5.实施体教结合。切实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做到统一制定规划、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检查标准、统一安排评估、统一表彰奖励。按照“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要求,逐步完善并最终形成各级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业余训练点和有关中小学相衔接的具有*特色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6.加强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按照“统筹规划、科学筛选、系统跟踪、重点保障、精心培育”的原则,统筹安排青少年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把业余训练与培养输送后备人才作为重点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制定招收体育特长生、特殊体育人才考试升学的政策、后备人才培养奖励办法,对培养输送体育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加大奖励力度。

(三)体育产业

1.繁荣体育健身休闲表演市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经营实体,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为群众参与健身、健美、休闲、表演等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和创造条件,努力满足不同人群消费者的多元需求。积极引进文明、健康、有益的健身休闲表演项目,开发高水平的体育表演、户外休闲、极限运动等项目。

2.拓展体育用品制造与消费市场。抓住经济结构调整和全民健身热的机遇,采取引进、转产、改造等方式,加快体育用品制造业的发展。加强政策扶持,培育体育用品品牌和体育用品市场,积极探索体育产业园的开发。加强引导培育,积极鼓励社会兴办体育健身场所和非盈利性体育健身俱乐部,做大、做强体育用品制造和体育用品销售市场。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争取国家级、省级运动项目基地落户*。

3.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体育赛事。充分发挥现有的体育场地资源和竞赛管理人才优势,探索举办重大赛事的机制,着力打造传统赛事、品牌赛事。积极引进和承办全国、洲际、国际性高水平体育赛事。鼓励社会各界承办体育赛事或以冠名、特许、指定、专营等方式赞助体育赛事,带动相关的传媒、广告、赞助等行业发展。

4.发展体育彩票市场。完善体育彩票销售体系,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形成布局合理、优化高效的体育彩票销售网络,不断扩大体育彩票的销售。完善体育彩票市场管理制度,健全发行销售监督机制,规范销售行为,强化保障服务,加强对彩票公益金的有效管理和规范使用,保证体育彩票市场安全、有序、健康运行。

5.加强对体育无形资产的经营开发。加强体育宣传和广告包装,开发利用能代表*形象的知名运动员、知名教练员、高水平运动队和重大体育赛事等资源。积极探索对综合竞赛的会徽、会标、吉祥物等无形资产的经营开发。鼓励企业对体育无形资产进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实现技工贸体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

6.发展体育中介组织。大力发展体育人才、技术、信息等体育产业要素市场,鼓励发展各级体育协会、商会和体育经纪等中介机构,逐步建立体育中介服务机构和体育经纪人制度,充分发挥各类体育中介在体育赛事开发、体育市场拓展等方面的作用,带动相关的传媒、广告等行业发展。

7.依法监管体育健身市场。根据体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体育行政执法机构,配备执法人员,依法加强对体育健身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实施国家、省体育法律、法规、规章,定期进行体育执法检查。积极推行体育健身场馆质量认证体系,规范程序,严格考核。

8.扩大对外体育交流。进一步拓宽思路,不断加强境内外的体育交流和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大体育旅游开发力度,多渠道创建体育旅游特色品牌项目。吸引不同层次的境外游客来*考察和友好访问,促进*体育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为国际体育运动的发展作出贡献。

(四)体育设施

1.搞好体育设施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体育设施发展的需要,制订《*市体育设施规划(2008—2020)》,按照承办省运会、高水平赛事、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业余训练的要求,规划好城乡体育设施。学校体育场馆建设纳入全市高水平体育场馆建设规划。新建居民小区、经济开发区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

2.建设一批体育设施。市及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使体育设施达到适应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的要求。规划启动*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工程建设,加快县(市、区)体育场馆的建设与升级改造。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市及县(市、区)业余训练基地建设,完善各项目运动队训练、生活、疲劳恢复等基本设施,为运动员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提供必要的条件。

3.整合体育场地设施资源。体育、教育等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体育设施资源的共享问题,解决好影响体育设施开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逐步向市民群众有序开放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做到场地共用,设施共享,使现有的体育设施利用最大化。

4.加强体育设施的管理。按照体育法的规定,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综合利用和开发体育场馆设施,积极为群众体育健身提供服务,确保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有效运行。加强对公用体育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各类体育设施的利用效率和使用效果。按照“政府投资、居民使用、社区维护、科学管理”的原则,加强社区健身路径管理。

(五)体育人才

1.努力打造优秀教练人才队伍。以培养和造就重点运动项目领军人物为重点,制定和完善优秀教练员选拔办法和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形成进出有序、科学合理的竞争机制,打造一支掌握现代竞技运动规律、具有较高执教水平、满足各层次优秀运动队和业余训练需要的优秀教练人才队伍。

2.努力打造优秀运动员人才群体。以培养和造就高水平的优秀运动员人才为重点,借鉴经验,创新手段,打造一支后备梯次合理、满足训练竞赛需要的优秀运动员人才群体。市、县两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培养、引进优秀运动员的办法,确保体育后备人才后继有人。

3.努力打造优秀体育竞赛组织管理人才和裁判人才队伍。以培养和造就高层次体育竞赛组织管理和裁判人才为重点,“走出去、请进来”,打造一支熟悉竞技体育事务,具有较强的体育竞赛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体育竞赛组织管理人才和裁判人才队伍,以满足竞赛组织工作需要。

4.努力打造优秀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培养和造就高层次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为重点,打造一支熟悉体育市场开发和体育产业经营规律、具备市场运作能力、基本满足体育产业开发需要的优秀体育产业管理和体育市场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为体育产业领域的拓展和产业层次的提升提供有力的保障。

5.努力打造高素质的体育科研队伍。以培养和造就高层次学术技术人才为重点,打造一支适应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需要的事业心强、治学严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能力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大众健身科学化水平,提高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和参赛实力,增强国民体质。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发展体育事业的责任感,把体育强市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体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根据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强化体育行政机构行使领导、监督、管理、协调体育工作的职能,以更好地担负起本地区体育行政管理的责任。

(二)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依照体育法,重视发展体育事业,适时制定发展体育事业的政策和措施,实现“四个纳入”:把体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把体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体育场地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建设的规划,把体育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体育强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法规保障。深入开展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增强社会各类组织和公民的体育法制意识。加强对体育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体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积极探索制定适应我市体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保障公民的体育权利,推进体育事业规范发展。

(四)经费保障。体育事业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各级政府要把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积极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体育事业的发展。

(五)科技保障。加强体育科研队伍建设,完善科研设备,加大体育科技经费投入,实施科学选材,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开展科学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研究,不断提高体育的科技含量。推进高等院校和运动训练单位的合作,完善教学科研与科学训练一体化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