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环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环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环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建设,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10),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和指导方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打造生态*、和谐*”战略目标,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环保工作体制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文化创新,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总体目标:通过今后三年的努力,确保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解决各县(市、区)存在的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使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指导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讲求实效;坚持协调共赢、优化发展;坚持统筹城乡、突出重点;坚持治旧控新、监建并举;坚持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二、八个方面的具体工作目标

到2010年,实现以下八个方面具体工作目标:

(一)污染减排工作目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1%以上;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以上。

(二)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飞行监测”达标率达80%以上;

--基本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

(三)城乡污水、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目标

--*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诸暨市达到70%以上,其余县(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72%以上;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97%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四)农业面源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210万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面积达到107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到7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5%;

--提升标准农田总体地力,建立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示范区内农田土壤重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10%,中、轻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左右。

(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目标

--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中占90%以上污染负荷的企业全面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上传率、准确率均达到90%以上;

--环境监测机构、执法监察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六)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目标

--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县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继续实施“千里清水河道”工程和绿色通道工程。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6平方公里,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率达到90%以上,“青山白化”治理率达到90%以上,完成0.4万平方米国省道边坡复绿。

(七)环境质量目标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50%以上。地表水市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50%以上,其中钱塘江流域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全市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大于292天/年;

--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的县级以上城市比例大于70%;

--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八)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至少有3个县(市)达到省级生态县(市)标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有所上升。

三、十一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1.健全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全面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任务。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核查、预警、考核和公告等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建立污染物增量、减量、变量等“三量”台账。

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减排。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推进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热电行业力争淘汰中压及以下机组,加快拆除链条炉、抛煤炉和已实施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分散小锅炉。实行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与减排绩效挂钩制度,在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把关中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加快治污工程建设落实减排。加快推进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和热电、建材等行业脱硫工程建设。

4.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减排。加强工业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装与联网工作,建立健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二)继续重点推进水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

1.开展曹娥江水域排污口整治。*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污口外移至杭州湾。嵊新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市区、*县、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等曹娥江沿线主体水域所有分散式点源排放口全部拆除。具备进网条件的污染源全部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具备进网条件的污染源全面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开展杭甬运河*段沿岸环境污染整治。杭甬运河*段沿岸开展工业水污染源、生活污水、规模化养殖场整治。

3.实施全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实施*市区及各县(市)城市建成区内污染企业的关停或搬迁。

4.解决全市综合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和进管企业规范排污问题。全市综合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必须与环保部门联网并稳定正常运行;进管企业必须严格控制污水总量和进管标准,未能达标的必须限期治理,对超总量的,依法实施限产、停产。污水处理厂建立管理台帐,规范处置,达标排放,有条件的还要努力提高排放标准。

5.开展全市热电企业污染持续整治。热电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稳定运行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运行管理,建立管理台帐,确保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有条件的企业要实施深度脱硫。

6.开展市区马山海塘片、斗门马海片化工企业污染及城市水环境持续整治。完善区域内排水泵站及管线硬件设施建设,完善污水预处理设施,生产、生活污水达标进管;完善废气收集处理装置,规范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推进生态化改造进程。继续实施市区河道清水工程。

7.开展*县印染化工企业污染持续整治。加快印染化工企业“中水回用”建设,提高“中水回用”比例。积极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加快推进“染整革命”。控制企业的污水排量,保证达标纳管。

8.开展诸暨山下湖珍珠养殖加工行业污染整治。认真做好珍珠养殖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实施清污分流,污水实现集中处理;规范剖蚌场,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珍珠染漂洗废水经处理达标排放。

9.开展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和道墟化工小区化工企业污染持续整治。加快上虞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继续开展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废水、废气污染专项整治,确保园区大气、水体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关停、淘汰、改造一批重污染化工项目;道墟化工小区工业污水全部截污进网并开展废气污染专项整治;对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10.推进嵊州市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集中进管。嵊州市区老城区实施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完善收集管网建设,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收集处理率,其中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60%以上。

11.推进新昌县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集中进管及城区医药化工企业废气整治。新昌县城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完成城南、临江社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使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60%以上。深化医药化工企业废气整治。

(三)继续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继续完善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尽快提高城市污水截污纳管集中处置率。2010年前,全面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配套脱氮除磷设施。积极推进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投入运行1年内,年实际污水处理量要确保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投入运行3年以上的,要确保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现有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进行限期治理。逾期仍未实现达标排放的,对其规划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

3.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继续建设改造一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到2010年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面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对达不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的,须在2010年前完成无害化改造或封场。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推进垃圾处置资源化,到2010年*市区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面资源化利用。

4.构建较为完善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实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综合性和专业性处置有机结合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历史遗留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

5.加强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抓紧制定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规划。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在机动车销售、上牌、年检、维修、淘汰等各个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和防治措施,到2010年建成县以上城市机动车尾气监测体系。继续巩固、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禁燃区”,重点防治交通噪声、娱乐业噪声、餐饮业油烟和燃煤小型锅炉污染。

(四)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1.继续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散养密集区饲养量。积极推进畜牧业布局调整,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养殖模式。实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建立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在畜禽散养密集区新建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

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推广生态健康水产养殖模式。组织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依据水体承载能力,修编水产养殖规划,科学确定水产养殖方式,严格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推进生态渔场(塘)建设,建立高效生态水产养殖基地和健康养殖示范区。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监管,禁止向库区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

2.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临近的乡镇和行政村,要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实现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要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到2010年,完成一批生活污水处理示范村建设,有效处理生活污水的行政村比例达到40%以上。

3.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置”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鼓励开发使用有机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推进秸杆综合利用,到201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5.积极推进河沟池塘污染整治。疏浚淤积严重的农村河沟池塘,建立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努力恢复其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沟池塘用途。到2010年,全面完成农村河沟池塘疏浚整治,河沟池塘水面面积不低于现有水平。

6.着力提高村庄绿化水平。深入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加强农田林网建设与改造,加快实现村庄和村居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创建绿化示范村,村庄周围宜林荒山和迹地更新绿化率达到95%以上,以乔木树种为主的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

(五)加大环境监管和环保执法力度

1.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继续以“清风行动促减排、飞行监测查超标”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减排的环境违法行为。

2.妥善化解环境隐患。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不断完善环境隐患排查、化解和环境信访投诉调处机制,力争不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强化辐射和危险废物管理。

3.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和重点环保案件移送督办机制,通过挂牌督办、事后督察、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生态环保工作。

(六)建立健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和机制

1.建立健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加快完善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上市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生态补偿等制度,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落实“绿色信贷”和“绿色出口”制度。

2.夯实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环保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创造条件在中心镇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设立环保派出机构。建立完善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环保意识,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3.创新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对实施本行政区域“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健全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把“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的实施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七)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和环保科技服务业

1.坚持以改革的思路,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金以各种方式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备制造业、环保科技咨询、环保“第三方治理”为重点,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占有率高的环保产业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

2.加大环保科技投入,着力提高污染治理与防治技术及其产业化水平。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污染设施专业化运营。加快培育环保咨询业市场,在建设项目决策和污染治理工程实施中推行咨询报告制度。

3.大力培养引进环保科技人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环保科研人员和技术成果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

(八)加快建设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1.建成*水处理三期钱塘江工程,到2010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日处理能力提高到110万吨。建成永久性污水排放口及其配套的污水输送管线工程,解决曹娥江大闸建成后的处理出水排放问题。

2.建成日处理工业危险废物60吨、医疗废物10吨的*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实现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弃物的安全规范处置。

3.建成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污泥1000吨的*市垃圾和污泥处理综合工程。解决市区和*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问题。

4.建成20吨/日的杭州湾上虞化工园区工业危险固废处置二期工程。

5.建成上虞市污水处理厂2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

6.确保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15万吨/日工程稳定运行,同时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减轻新昌、嵊州两地工业、生活污水对曹娥江上游的污染压力。

7.完成一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2010年前,全市再完成19个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具体为越城区皋埠镇,*县钱清、平水、杨汛桥镇,诸暨市大唐、店口、江藻、枫桥、牌头、直埠、五泄、王家井、山下湖镇,上虞市松厦、章镇、丰惠镇,嵊州市甘霖、长乐镇,新昌县儒岙镇。

(九)加快推进土壤、矿山、河道等生态修复保护

1.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调查建档、监测和修复制度。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开展土壤生态修复综合试点。加强对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保护,强化土壤重点污染区的治理和修复,建设“沃土工程”示范区,建立冬绿肥示范基地。按照生态环保要求,科学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和滩涂围垦。

2.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矿业产业政策,加快调整矿业结构和布局,减少矿山数量,促进规模化开采。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备用金制度和“以奖代补”制度,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程,最大限度减轻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特别是露天开采矿山的边坡整治和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到2010年,创建绿色矿山13座以上。

3.继续推进“千里清水河道”建设。继续对主要骨干河道、平原河网开展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生态护岸等综合治理。科学调度水资源,修复改善河道自然生态。

4.积极开展交通干线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和弃土方治理。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加快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交通长廊。继续开展“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全面推行生态葬法。

5.加快生态林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生态保护林、生态经济林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加强湿地保护,新建改造农田林网,促进城镇、平原绿化和水系生态环境建设。到2010年全市重点生态公益林基本建成,林分质量得到提高,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的比重达到50%以上。

(十)实施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

1.加强工业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实施生态、环境、节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适度超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进行集中供热、供气,实现污水、垃圾和废弃物的统一处理。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区内企业信息共享,提高管理效率。

2.按照生态产业链的发展要求,建立“生产?消费?分解”的产业循环体系。科学规划产业上下游项目及关联项目,通过“补链”工程,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及循环利用。根据区内企业物流或能源流传递等方式,调整优化企业布局,形成资源共享和副产品互换的产业共生组合。

3.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构建节约资源的技术支撑体系。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大力推广和应用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关键性技术攻关,努力构建较为完备的技术支撑体系。

4.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严格把好企业或项目的准入关,不得引进任何污染严重的产业与项目;鼓励支持入区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进行清洁生产,推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形成推进清洁生产的发展机制。

5.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研究制定区内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开展区域性规划环评工作,加快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区内环保设施联建共享,并与区外环保设施有机配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协调。

(十一)继续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1.积极培育发展生态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教育。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履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职责。深入开展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形成崇尚自然、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2.广泛开展社会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开展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系列活动,建立多层次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面。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生态创建机制,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志愿者队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3.深入开展区域性生态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和生态市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到2010年,全市有80%左右乡镇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1/2县(市)达到省级生态县(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