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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编制《巧家县孔家营水库防洪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是为了提高水库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切实做好水库遭遇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抢护工作,力保水库工程安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损失。
1.2编制依据
《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孔家营水库工程实际,制定本预案。
1.3编制原则
水库防洪应急处置应坚持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库突发洪水险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原则。在市、县防洪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指挥权限。
——预防为主的原则。贯彻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水库防洪抢险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全力抢险、力保水库安全的原则。当水库发生险情时,应根据险情发生的部位、规模及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全力抢险、力保水库安全。
——军民结合原则。水库防洪应急处置以地方政府为主,充分依靠地方武装、武警和民兵,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和志愿人员参与。
1.4适用范围
1.4.1孔家营水库遭遇的突发事件是指水库工程因以下因素导致重大险情:
(1)超标准洪水;
(2)工程隐患;
(3)地震灾害;
(4)地质灾害;
(5)上游大体积漂移物的撞击事件;
(6)战争或恐怖事件;
(7)其它。
2.工程概况
2.1水库流域概况
孔家营水库位于巧家县马树镇孔家营村,马树河支流小河塘河左支流上,地理坐标东经103°13.9′、北纬26°45.5′。小河塘河为马树河源头支流,汇入马树河后向西流入以礼河,最终于巧家县金塘乡注入金沙江。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5.1km2,河长3.5km,河道纵比降14‰。流域平均宽度1.46km,形状系数0.42,平均高程2795m,最高点2915m,最低点2727m。水库集雨面积5.1km2,多年平均降雨量1000mm,多年平均径流深450mm,多年平均蒸发量1060mm。
2.2水库工程基本情况
2.2.1水库大坝
大坝坝型:为人工碾压式均质坝,高12.0m,坝顶高程2738.29m,坝顶长175.0m,坝顶宽3m,上游坝坡比为1:2.6、1:3.7和1:8.14,下游坝坡比为1:2.34、1:1.68和1:1.68。总库容230万m3(死库容10.5万m3,兴利库容177.3万m3,防洪库容42.2万m3)。
设计洪水(P=3.33%):最高水位2737.86m,相应库容219万m3,最大下泄流量3.6m3/s;
近期非常运用洪水(P=0.5%):最高水位2738.05m,相应库容227万m3,下泄流量4.8m3/s;
非常运用洪水(P=0.33%):最高水位2738.20m,相应库容233万m3,下泄流量5.7m3/s;
校核洪水(P=0.2%):最高水位2738.65m,相应库容254万m3,下泄流量10.4m3/s;
2.2.2输水建筑物
涵洞:位于大坝顺流右侧,布置方式为坝下,涵洞型为无压箱型盖板涵洞,全长54.4m,宽0.6m,高1.6m,进口高程2729.60m,底坡为1:100,设计过流量1.06m3/s。涵洞侧墙为石灰砂浆毛块砌石结构,盖板为条石支砌,进口安装两套斜拉闸门,进水孔内径为0.3m。
溢洪道:位于顺流左岸山坡左坝肩,全长133.3m,为开敞式人工岩石渠道。进口底板高程为2737.86m,进口断面尺寸B×H=4.2m×1.0m。水库投入运行以来,最高水位为2734.5m,校核洪水标准按300年一遇洪水校核,相应水深1.0m,最大泄洪能力为6.5m3/s。
2.3水库上下游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2.3.1水库上游
该库上游无蓄水工程、无工业区,无矿山等。
2.3.2水库下游河道防洪标准
该河段目前最大泄洪能力仅为50-80m3/s的流量(河道全属天然河道),若遇溃坝全溃流量到小河塘达到499m3/s。对小河塘危害较大,再往下游危害较小。
3.应急保障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分工
巧家县孔家营水库防洪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武装部副部长、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供销社、气象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地震局、卫生局、规划局、广电局、粮食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和马树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单位负责人和武警部队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
3.1.1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参谋办、治安保卫办、后勤办。其具体职责是:
(1)办公室(设置3个组)
文秘组:由县水利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有关文件、材料转发和整理以及领导视察讲话的录音等工作,并负责做好前线指挥人员车辆、食宿安排等后勤工作。
雨、水、灾情收集组:由县防汛办负责。负责雨、水、灾情的收集和上报工作,保证信息的上传下达,并用图文相结合形式,标明各灾区的灾情抢险队伍驻地位置、负责人姓名、队伍人数等。
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广电局负责组织。宣传报导抗洪抢险实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做好宣传工作,汛情公报,安定民心,表扬好人好事,鼓舞抗洪抢险队伍士气。
(2)参谋办(设置2个组)
水文气象组:由县气象局、水利局、防汛办负责。随时掌握天气、雨情和水情,分析发展态势,及时提出抗洪抢险意见,供领导决策。
工程抢险技术组:由县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等单位抽调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灾区房屋、桥梁、堤防出现险情时提出意见,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制定出抢险实施方案及措施。负责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并监督抢险实施方案及措施的落实。
(3)治安保卫办(设置3个组)
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组:由县公安局负责。负责维护抢险灾区及其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保障抢险队伍的交通畅通。
交通运输组:由县交通局、汽车运输公司负责。负责解决抢险所需的交通运输车辆;组织维修、养护抢险队伍所通过的道路;用图纸和文字相结合的形式标明车辆待命的地点和数量;组织车辆维修组到抢险灾区抢修车辆。
群众转移安置、抗洪抢险组:由县武装部、武警、马树镇政府组织抗洪抢险救灾突击队。撤离或转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转移国家或群众的财产、物资;房屋抢险。
(4)后勤办(设置4个组)
抢险物资供应组:由县财政局、民政局、粮食局、发改局组成。负责调运供给抗洪抢险物资和必要的生活用品。抢险时所需物资可凭盖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印章的“防汛物资调配单”先调用后决算的方法进行调运。
供电组:由县供电公司负责。在抗洪前线组成一支供电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抗洪抢险所需电力供应。
通讯组:由电信公司负责。确保抗洪抢险期间的通讯畅通(包括有线、无线通讯)。
卫生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设立抗洪抢险医疗队伍;组织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3.1.2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县委宣传部:正确把握防洪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洪新闻报道工作。
(2)县发改局:指导防洪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洪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3)县经贸局:组织拟定灾区电力、煤炭等重要能源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行使政府对灾区电力、煤炭等行业的管理职能,负责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协调防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4)县公安局: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洪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洪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5)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洪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受灾乡镇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洪指挥系统工程建设。负责提供防洪抢险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能够就地取用的土料、砂、块石、木料的数量和地点及运输方式,在大比例地形图上明确位置。为防洪指挥部科学的决策提供依据。
(6)县民政局:组织、协调洪灾后救助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防洪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7)县财政局:组织实施防洪等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受灾乡镇提出的申请,会同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经费,并监督使用。
(8)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指导并监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9)县规划局: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受威胁区域集镇的防洪规划工作,组织、指导集镇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
(10)县交通局:组织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负责清除公路、水运碍洪建筑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运力运送防洪和防疫的人员、物资及设备。
(11)县粮食局:负责做好粮食和抢险麻袋储备,保证抢险麻袋供应和灾后粮食正常供给。
(12)县农业局:负责指导农民防灾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化肥、柴油、农药等物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
(13)县林业局:协调防洪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洪管理工作。
(14)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县防洪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5)县供销社:负责防洪抗洪、抢险救灾的各种物资储备和调运;农药、化肥等物资的调拔供应;负责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所需应急物资的采购、运输、调配等工作。
(16)县环保局:监督检查洪旱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洪旱灾害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对洪旱灾害防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环境保护监管。
(17)县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洪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经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各地防洪抗洪动态。
(18)县电信公司:指导各电信运营企业进行防洪抢险救灾通讯的平时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积极保障防洪抢险救灾通讯畅通,完成上级赋予应急抢险任务,做好汛期防洪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按照《*省战备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指挥调度通信设施。
(19)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汛期要及时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气象信息。
(20)县地震局:负责地震灾害动态的监测和分析预报,及时通报水库及行洪河道邻近区域的震情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对震损水利工程灾害损失调查评价,协助完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场地安全评价工作,为抗震设防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工程安全。
(21)县供电公司:负责所辖供电设施的安全度汛;负责协调统调水电厂执行防洪指挥部门下达的防洪调度命令;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防洪抢险,保障防洪抢险、排涝、救灾及灾后恢复的电力供应。
(22)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遵照上级的指示和命令,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洪救灾等任务;协助地方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帮助指导乡镇防洪机动抢险队伍建设;若遇重大灾情,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所辖部队、民兵参加当地防洪抗洪、抢险救灾。
(23)马树镇和下游涉及的政府:负责组织做好水库抗洪抢险、群众转移、灾民的安置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3.2信息的传递和报告
3.2.1向上级汇报请示
在防汛期,水库值班人员必须时时在岗,严阵以待地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实行24小时监视水情、雨情,及时准确的洪水预报,随时掌握水库的入库洪峰、洪量、水位等水情变化,发现紧急情况及时利用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和短信息、书面通知等方式,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遇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洪水预报,应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
3.2.2下游告警
若发生险情时要以最快的时间通过电视、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向水库下游群众及社会有关水库发展情况公布,争取抗洪工作的主动权。
3.2.3向社会的各类有关情况
若发生重特大险情时,及时通过电视、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向社会有关水库灾情情况公布。
3.3决策的制定与执行
水库大坝出现裂缝、滑坡、管涌等以及超标准洪水达到危险洪水位高程时,可能出现洪水漫过坝顶并有可能溃坝,水库应急指挥部视其险情情况随时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安排防洪抗洪抢险救灾各项事宜,制定抗洪抢险措施,并及时向上一级防汛部门报告,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各自的工作,宣布抗洪抢险工作进入紧急状态,在抗洪抢险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3.4抢险队伍
3.4.1专业抢险队
由水库行政主管部门、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技术人员、武装部、武警中队、属地乡镇民兵组成,主要负责对大坝、溢洪道输水涵洞重点部位的抢险,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坝措施,保证大坝的安全,尽力减少洪水灾害。
3.4.2群众抢险队
由马树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干部、广大群众和青年民兵组成,当水库大坝出现险情时,要配合专业抢险队共同做好出险重点部位的抢险工作。当水库大坝出现可能溃坝时,负责通知和做好水库下游人员、财产撤离,保证水库下游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4.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应当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任务。在水库发生重大危险时,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必要时加强防汛抗洪抢险演习,提高抗洪抢险的作战能力,随时做好抗洪抢险的思想准备,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3.5抢险物资准备
孔家营水库防汛物资储备是防汛抢险必备的条件之一,要做好物资储备计划,以满足防汛抗洪抢险及时需要。
纺织袋1000只,存放地点:水库管理所仓库,根据抢险要求可以联系编织袋生产厂家;
铁铲100把,存放地点,水库管理所仓库;
木料50m3,存放地点:马树林场;
泥土、砂、块石等抢险物料可在水库就地取用运往抢险地。
3.6通讯保障
3.6.1水情应急传递方式
当水库在非正常运行情况下,水库管理人员及时通过有线电话或无线电话进行水情的报告工作,保证水库大坝汛情的传递。
3.6.2抢险指挥通讯
当在防汛抢险时,水库应急指挥部应采用移动手机来指挥抢险工作,根据抢险通讯需要,可以启用储备的电台和无线电对讲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6.3应急状态下通讯人员值班制度
当发生应急情况时,应急通讯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把所涉及的通讯电话号码的准备,要熟练通讯号码,做到及时、准确、快速地传递汛情信息,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下达,随时做好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为水库的调度提供决策的依据。
4.主要应急措施
4.1险情监测和巡视
当水库大坝发生突发事件时,水库大坝管理所人员,对水库大坝进行24小时实行轮流巡查,对水情、险情巡查人员必须执行交接班负责制,接班人员提前上班,由当班人员到现场交待详细水情、险情情况,对水库大坝的内外坡、坝顶、坝腰、坝脚是否有无渗水、管涌、裂缝、滑坡、漏洞等险情必须一一交接清楚,同时在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发现险情要及时汇报,要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等。
4.2水库应急调度方案
水库防洪调度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必须按照汛期下达的控制运行指标科学运行,入库洪水具有明显的季节变化规律,可实行分期防洪调度。若具备预报条件的,可根据预报手段、精度和预见,在不影响对下游防护区防洪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汛期限制水位,但必须报请上级主管审批核定,严格执行。
4.3工程应急抢险措施
当水库发生以下险情时,由指挥部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技术抢险队伍,主要负责重点部位的抢险技术指导。抢险队伍由乡镇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抢险工作。水库常见的险情及抢险方法如下:
4.3.1漏洞险情的抢险
4.3.1.1查找渗漏洞的方法:查看漩涡、水下探摸。
4.3.1.2具体抢险方法:抛填粘土、沙土。
4.3.1.3所需抢险物料:草捆、麻袋、泥土、砂石等物资。
4.3.2渗水险情的抢险方法:开沟导渗,反滤导渗,堵塞渗透点。所需抢险物料:编织袋、草袋、麻袋、砂石等物资。
4.3.3裂缝险情抢险方法:横墙隔断、纵缝处理。
4.3.4管涌险情抢险方法:反滤导渗、反滤围井、导渗。所需抢险物料:编织袋、砂、石等。
4.4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措施
当水库大坝超标准洪水时,一定要做好洪水的调度,防止洪水漫顶,必须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4.4.1加强水库的控制运用,制定合理的防洪调度方案。
4.4.2利用已有放水建筑物泄洪,必要时将水库的所有放水建筑物全部打开,提前降低库水位。
4.4.3加高加固大坝防浪墙或抢筑子捻。
4.4.4加宽或降低溢洪道,加大泄洪能力。
4.4.5加强对水库大坝的巡视检查。
4.5溃坝应急措施
4.5.1溃坝洪水计算
依据《巧家县孔家营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的计算,最大溃坝流量为4020m3/s,沿河向下游演进至12.5km的三岔冲时,流量为874m3/s;再向下游演进至小河塘(距坝址24.5km)时,流量为499m3/s;坝址至注入金沙江处的巧家县金塘乡所在地(距离70km)还有流量190m3/s。
4.5.2溃坝应急转移方案
当水库遇特大暴雨,持续时间长,可能危及堤坝安全及可能溃坝时,县、乡镇防洪抢险人员必须立即到位,24小时监测水情及各种异常情况的发生,做到人员、物资、车辆三到位,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当水位超过非正常水位,还可能继续上涨,坝外渗漏量增大时,水库管理单位必须立即通知水库下游群众作好转移准备,并组织广大群众立即往河道两岸的最高地区转移和临时安置。
马树镇及其下游涉及的乡镇各单位和个人,在防洪抢险时所需人力、物力、财力必须无条件服从乡镇统一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发扬抗洪抢险精神,尽职尽责,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做好安全转移工作。
4.6预警应急通讯措施
当水库出现超标准洪水重大突发事件,危及大坝的安全时,向社会紧急状态及采取的预警措施:一是利用宣传媒体通过有线广播和电视进行;二是采用流动宣传车沿着水库下游村寨、村庄进行广播;三是组成预警小组采用话筒深入到水库下游偏僻的村寨、村庄进行宣传。县、乡镇抗洪抢险队伍必须立即到位,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尽最大的努力确保大坝安全,减少危害,把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6.1警报形式
由水库应急指挥部受权给广播电视部门及水库管理所向水库下游威胁区发出警报,采用广播、电视,手机发短信,鸣枪或鸣炮、吹哨或打锣(鼓)等警报。
4.6.2出险标志
在险段部位用小红旗围住四周,在夜间可采用灯光往四周围放,树立最明显或最醒目的标志(可分为红白色)。
4.6.3解除警报
警报解除时,由水库应急指挥部受权广播电视部门及水库管理所通过电视、广播、发信号弹等形式,向水库下游威胁区宣布解除警报。
4.7人员转移应急措施
4.7.1转移安置方案
水库险情发生时,及时做好下游人员、财产的转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认真做好险村、险户、人口的分布分别向不同的地点、方向转移,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
4.7.2转移安置的组织实施
下游群众的转移,财产撤离由马树镇及其下游涉及乡镇的干部、职工共同负责实施。
抢险现场的警戒、安全保卫、非防汛的车辆和人员进入由县公安局或武警中队负责,同时负责抢险期间枢纽工程建筑物、财产等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转移安置工作。
5.附则
5.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联合表彰;对防汛抗洪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
5.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