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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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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对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十五”时期,*地区各族人民群众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地区经济综合实力得到明显增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地区生产总值累计完成539.6亿元,年均增长12.86%;农业总产值累计完成438.23亿元,年均增长11.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16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8.5亿元,平均增长速度31.38%。按照自治区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为全面推进*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三农”工作全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围绕打造*在中亚南亚经济圈重心地位战略目标,以发展农村经济为核心,以农民持续大幅增收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建设棉花、粮食、特色林果业和畜牧业四大基地,强化农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效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力度,着力改变农村面貌,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医疗卫生建设、社会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

2、目标任务。力争*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一个良好开局,到*年底把自治区确定的试点县、乡、村基本建成新农村建设示范乡村,各县、市自定的试点乡、村在“十一五”时期按照“一年有起色,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的总体要求,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较大进展。*—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0年达到273亿元以上,实现比2005年翻一番的目标。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600元以上,实现比2005年翻一番,全社会人均居住面积提高到20平方米,农村居民住房改造完成80%以上,城镇化水平达到35%,农村生态良好,农村居民居住环境,住房质量,卫生条件,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精神面貌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明显变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明显加强,为2010年后十年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3、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尊重农民发展意愿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全新的具有开创性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加强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导,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的投资建设体制,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鼓励各种社会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新农村建设必须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忌违背农民意愿,越俎代庖、“一厢情愿”,杜绝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成党政官员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必须加强综合协调服务,不断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变管理为服务,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真正发挥农民群众在筹集建设管理资金、选择建设项目、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等方面的作用,切实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2)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原则。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稳步进行。制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要按照新农村进度的标准严格要求,加快建设步伐,又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要循序渐进,防止急于求成,不顾农民的承受能力,搞达标升级。尤其要十分注意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不搞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要坚持以人为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步阶段,尽可能从农民最关心、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让农民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好处和实惠,从而让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牢固树立艰苦创业、自力更生的思想意识,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开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局面。

(3)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因乡镇而宜,因村而宜。在村镇规划上,要根据当地客观条件,科学编制规划,做到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条件好的村镇,要编制好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快建设,起到示范作用;条件较差的,要编制好中长期规划,逐步实施。在新农村建设模式上,要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在方式方法上,先易后难,分步实施,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扶持引导,不包办代替。城郊已形成基本框架的乡镇、村,重点要抓好“填平补齐”工作。人口相对集中、有一定规模的集镇,要进一步向更高层次、更高标准迈进。偏远的乡镇、村,主要是抓好整体规划,做到规划先行,打好基础,按照规划分步实施。

(4)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广大农村点多面广,一方面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另一方面,又要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着力规划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示范带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

二、建设目标

按照地委、行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到“十一五”末,在将泽普县、泽普县古勒巴格乡、泽普县古勒巴格乡六村、莎车县阿斯兰巴格乡阿热买理村建成全区首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乡、村的同时,着力在全区其他各县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村。

三、建设要求

1、抓好四大基地建设,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按照“稳粮、优棉、扩园、促牧、转劳”的要求,一是巩固粮食基地建设。在坚持自给有余、区域平衡的基础上,稳定种植面积,提高单产,实现“吨粮田”,小麦平均单产达到450公斤,玉米单产达到550—600公斤,保证粮食安全。二是加快优质商品棉基地建设。以良种繁育、科学施肥、病虫防治及技术服务体系为重点,加大棉花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单产,增加总产。“十一五”末,棉花平均亩产达到125公斤以上。围绕发展棉花产业,坚定不移地实行以棉花资源换纺锭的办法,更多地引进雅戈尔集团这样有实力的大企业,扩张棉纺能力,提升装备水平,形成优势棉纺产业群。*年新增纺锭10万锭,2010年达到100万锭的规模,其中精梳占60%以上,确立地区棉纺工业的支柱地位,成为自治区棉纺工业重要生产基地。三是特色林果基地建设。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要求,重点发展干坚果,突出发展特色鲜果。“十一五”期间,林果种植面积发展到450万亩,重点发展杏子150万亩、巴旦木100万亩、核桃80万亩、红枣60万亩、开心果20万亩、石榴15万亩、酸梅15万亩,其他小水果10万亩。四是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坚持发展“大畜、特畜”养殖,提高大畜比例,抓好肉牛、奶牛、牦牛、疆岳驴、乳鸽、珍禽为主的特色养殖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形成“南肉北奶”的畜产品发展格局。以*市乳制品加工为龙头,建设以*市、疏勒、疏附、英吉沙、伽师、岳普湖县为重点的30万头西门塔尔、黑白花良种奶牛繁育养殖基地。以叶城县种牛肉牛养殖加工为龙头,建设以叶城、泽普、莎车、麦盖提及巴楚县为重点的20万头安格斯肉牛繁育养殖基地。重点培育养殖大户、养殖小区和专业村,狠抓饲草料基地建设和青贮,提高千家万户整体养殖水平。“十一五”末,地区牲畜饲养量达到1800万头(只),牲畜存栏突破1000万头(只),出栏突破800万头(只),肉产量达到35万吨以上。五是积极发展设施农业。重点建设以*市、疏勒、莎车、叶城为中心的20万亩设施农业产业带。交通便利的地方,以乡镇为单位,按照“土洋结合、集中连片”的原则,合理布局,建设若干个1000亩以上的示范区。确保全区设施农业每年以2-3万亩的速度快速发展。推广完善建棚技术,总结“双膜小拱棚”、“连栋大棚”的经验,着力解决“春提早、秋延晚”问题,保障蔬菜供应。加强设施农业技术培训,合理搭配果茄类和叶菜类品种,引导施用高效有机肥和专用肥,做好病虫害防治,推动大棚由一茬、二茬种植向三茬、四茬种植转变,提高设施农业效益。2010年设施农业发展到20万亩,亩均收益超过1万元。农村各项收入稳步增长:农村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加10%以上。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无不良债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600元以上,且每年增加300元以上。

2、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强:农牧区有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保障,可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长期保持稳定。农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合理优化。构建起粮、棉、林、畜四元结构良性农业生态系统。主要农产品符合无公害标准,建成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农业产业化水平较高。主要农产品80%有订单保障,加工转化增值率较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民组织化程度较高。围绕主导产业和本地特色产业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充分发挥作用,80%以上农户参加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得到较快推广,效益明显,依靠科技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农机配套率较高。

3、农村基础设施完善:水利设施齐备,水库、渠道、机电井等设施完好,能满足农民用水需求。电力设施良好,通电到户率达到95%以上,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要。农产品流通渠道畅通。村级公路通达,等级标准较高、设施齐全。通讯及信息化渠道畅通,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居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到2010年,农村居民住房改造完成80%以上。

4、村容整洁美观:村镇建设整体形象和谐、美观、体现现代气息,具有独特风格。村庄绿化,庭院美化,河流、渠道净化,环境洁化,巷道硬化,主道亮化。完成家庭改厕、改厨、改圈工作。人畜分离、饮用水达到国家卫生安全标准。

5、社会事业发展较快: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100%,稳定低生育水平,“十一五”期间,地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3‰以内。开展“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信用户”评选活动,挂牌户达到90%、85%,获得“文明村”、“信用村”称号。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十一五”末,实现150个乡镇拥有民汉合一幼儿园,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适龄入学率达到100%。力争每个乡镇拥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或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45岁以下劳动力每年都能接受科技培训,掌握1—2门实用技术,并获得绿色证书。按照“农民知识化、知识技能化、技能实用化”的要求,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加强以乡镇卫生院和村级甲级卫生室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立起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加强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室等公共设施建设,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初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开展农村养老试点工作。全面开展扶贫帮困工作。村级各类档案齐全完整,管理有序。

6、民主政治群众拥护:积极宣传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求基层干部进入状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政务公开、一事一议、民主日活动定期开展率均达到100%,群众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有效开展。

7、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创建活动,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消防灾害事故,无重大越级群体上访,无邪教案件发生,无黄赌毒、偷盗抢劫行为,村民对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风尚好,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移风易俗、革除陋习。村民间关系融洽、团结互助、农村社会文明进步。

四、围绕“五新一好”,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发展新产业

1、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要按照“以产业化提高农业,以工业化致富农民,以城市化带动农村”的思路,以发展生产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积极实施三化(农业产业化、生产标准化、市场国际化)、“三变”(农民变民工、变职工、变市民)战略,增强农村综合经济实力。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围绕主导产业和产品,重点是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农村种养业基地。加快粮食、优质商品棉、特色林果和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不断拉长和强化产业链条。积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基地,从技术、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新农村建设。按照“特色明显、一村一品”的要求,每个示范村都要培育1—2个持续增收、快速增收、整村增收的特色主导产业。按照“合作共赢、共担风险”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紧密农企联接机制。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恢复和发展其他有发展潜力的以农牧产品为原料的新的产业链条。积极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新技术、新品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加农产品效益。积极发展优质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提高农产品竞争力。配套发展“农家乐、观光农业”等乡村旅游业。

2、构建农产品加工转化基地,不断增加非农产业收入。推动乡镇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加快结构调整,提高竞争力和效益。放手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民营经济,扩大非农产业收入。积极鼓励、扶持农民合伙、合资兴办企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建设农副产品初级加工基地,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建设连锁化的“农家店”。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鼓励农牧民加快发展休闲旅游、特色饮食服务等非农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

3、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非农产业收入。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引导农民开展劳务创收,优化农民进城务工坏境,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稳步提高农民劳务收入。抓好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技能水平,建立高素质劳动力“储备库”。加强同劳务输出中介机构的联系、合作,构建农民工“劳务配送中心”,有计划、有组织地转移乡(镇)村内剩余劳动力。力争“十一五”期间新增人口全部转移出去,农民总数不增长,到2010年实现常年在外经商务工人员达到25万人,季节性劳务输出30万人次。

(二)建设新民居

1、抓好规划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到今后工业化、城镇化的长远趋势和村镇布局的长远变化,追求人与自然和谐。要建立科学、高效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编制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条件好的应高起点规划建设,条件差一些的地方也要适度超前。规划建设模式力求形式多样,既可生态庄园式,也可农村社区式。要提高房屋设计水平,务求抗震性能好,新颖别致,美观大方,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材。要突出重点镇和中心村的建设,不要遍地开花。要撤并边远村庄和人口稀少的居民点。严格执行新村镇“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制度,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国土部门要严格按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不得在规划区外批建宅基地。凡没有建设规划的村镇,必须按要求完成规划编制。

2、抓好“三清五改”。从*年开始,清理脏、乱、差的“三清”工作在全地区所有示范乡镇、村全面铺开,年末所有示范集镇和90%以上的示范村做到辖区内无暴露垃圾、污染物和路障,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各县市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实施”的原则,推进“五改”(改水、改厕、改圈、改厨、改路)工作。从今年开始每个县市都要在确定的新农村示范乡镇开“五改”试点。“十一五”期间,全区新改建农村公路12215公里,实现94%的县乡公路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乡村公路94%以上达到等级标准,全区100%乡镇通达油路,86%的行政村通达油路。实现村镇道路硬化、庭院净化、水质达标的目标。

3、抓好抗震安居房建设。按照“节约占地、放宽建筑”的要求,统筹考虑农民住房、庭院绿化、杂物堆放问题,示范村要按照“抗震性能优、集中联户建住房、集中联产建圈舍”的要求,分别设计抗震房、圈舍,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凡是养殖基地村,要把养殖基地纳入农民住房统一设计、同时建设。在设计、修建住房时,必须配套设计、修建农具杂物简易储藏室。“十一五”期间,全区农村居民住房改造完成80%以上,确保农村居民居住环境、住房质量明显提高。

4、完善基础设施。以“三配套”(绿化环境配套、路渠电配套、庭院经济配套)户办工程和“六个联”(硬化道路联成网、水利灌溉联到地、绿化美化联庭院、骨干产业联成片、学校医疗联成网、活动阵地联村民)新村工程为载体,依托水利、林业、交通、能源、扶贫等项目,实行水、田、林、路、机、气综合治理,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废弃物的再利用及规模化生产基地,兴建太阳能、沼气池、灌溉渠和庭院经济等配套基础设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三)创建新机制

1、创新农村经济运行机制。要围绕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村新经济组织。推行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不断创新基地建设和利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主导产业的拉动作用,示范乡镇、示范村要积极组建农民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培育一批农村经纪人,并通过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联结基地与龙头,沟通农民与市场,加快农业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全区6个县40个乡镇与全国农村供求信息联播(一站通)“联网”,建立无偿农业政策信息平台,及时为农民提供农产品价格和需求信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降低农产品生产的市场风险,“十一五”末争取全区注册登记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120个,平均每个县达到10个以上。

2、创新农村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规范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完善村级事务民主管理规章制度,开展“一事一议”、“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和“村级民主日”活动,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政府引导。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力量投入新农村建设。二是农民为主体。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教育农民树立“勤俭创业、自力更生建设家园”的观念,依靠群众投入加快新农村建设。三是项目配套。实行项目资金统一捆绑使用、统筹安排涉农项目,重点向示范乡镇、示范村倾斜,凡涉农项目的安排,须经同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统筹后再报批。四是积极探索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投资机制。放宽农民贷款条件,加大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农房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业务,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增强农村主导产业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五是业主参与。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引进业主参与新农村建设。

(四)培养新农民

1、培养学习型农民。以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农村中小学、农广校、党校为依托,建立农民培训中心。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教育培训机制。定期举办农民培训班,建立示范镇村书报阅览室,确定“学习中心户”。落实农民学习计划,形成学习光荣、热爱学习的良好风气。

2、培养技能型农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开办“农民电视课堂”,举办各类涉农培训班,开展“科技培训月”活动,加大农业科技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转岗技能培训,使示范镇、示范村每个农户家庭都有一个农业技术明白人、一个具有就业技能的劳动力。

3、培养守法型农民。按照即将开展的“五五普法”要求,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普及法律基本知识,使农民基本了解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4、培养创业型农民。建立农民创业指导基地,推进创业信息网建设,搭建农民创业大舞台。开展农民创业技能培训,组织农民学习创业基本知识和政策法规。落实农民创业扶持政策,解决农民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引进、开发适合农民创业的项目,提供项目选择参考,培养一批农民创业带头人和致富领路人。

5、培养文明型农民。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传播科学文化知识,铲除愚昧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滋生的土壤,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信用户”评选活动,造就“用语礼貌、行为规范、讲究卫生、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少生快富”的新型农民,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和村风、乡风文明。

(五)塑造新风貌

1、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落实“两减免一补贴”政策,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加强农村医疗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净化农村文化市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加强农村文体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

2、创建平安和谐乡(镇)、村。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要求,加快平安和谐乡镇、村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构建大信访格局。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决打击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构建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新型关系。抓好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村民的守法意识。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形成良好道德风尚、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积极推动以文明村镇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坤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各族群众和睦团结,密切干群关系、军民关系和兵地关系。大力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积极引导各族农民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加强村民的卫生知识教育,培养村民良好的生活习惯,适时开展“村容整洁”整治活动,消除“脏、乱、差”现象。推进“人畜分离”,改善人居环境和饲养环境,实现清洁生产、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引导农户大力发展庭院经济,使庭院经济成为改善农民生活,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提高庭院绿化率,美化居住环境。

(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建好村班子

1、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打造富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层党组织,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引领农民闯市场、带领农民谋发展的能力。使农村基层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目标。

2、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党支部班子。规范民主选举,坚持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选好村“两委”班子成员;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好村“两委”关系。把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群众公认,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保一方平安的能力作为选拔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重要标准,及时调换抓发展不力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倡从退伍军人、务工回乡青年、毕业返乡的大中专学生、致富能手、机关单位干部中选派、配强示范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

四、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工作班子。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按照地委、行署确定的坚持依靠工业化解决农业问题、依靠城镇化解决农村问题、依靠市民化解决农民问题的理念,统筹城乡发展。按照“稳粮、优棉、促牧、扩园,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劳务经济”的思路,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十一五”时期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切切实实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协同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地、县市、乡镇、村都要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认真落实部门定点帮扶工作。地、县主要领导要定点联系示范县市、示范乡镇、示范村。地、县市各级部门要按照地区做好包村定点帮扶促进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要求,把帮扶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帮扶班子,明确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帮扶和部门对口帮扶关系一定五年不变,所帮扶的村达不到建设标准,帮扶的责任领导不能变,班子成员不能换,帮扶的单位不能撤。

(三)实施资金倾斜政策。新农村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主要体现“以县为主,上级补助为辅”的原则,各县市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到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县市财政每年要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农产建设抗震房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补助。地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补助和奖励。地、县市两级计划、财政、城建、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科技、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及时研究国家和自治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投资取向,精心编制好项目计划,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项目配套资金。在项目配套资金上实行集中捆绑使用,即: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六小工程”项目,国家退耕还林、“三北”四期、封山育林、四荒造林等林业工程项目,国家退牧还草、疫病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国家、自治区、地区科技兴农项目,抗震房建设工程,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农机装备购机补贴项目,巩固“普九”成果政策和中小学校危房改造项目,农村污染治理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优先向示范乡镇、示范村倾斜。各级相关部门都要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资支持。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示范乡镇、示范村中的中小企业和从事规模化种养业的农产积极主动地提供贷款支持。

(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全地区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要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快“一市两县”经济一体化进程,构建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人口逾百万的大*市城市圈,建设南疆西部中心城市。加快建设以莎车为中心的南部经济区、以巴楚为中心的东部经济区和塔什库尔干县边境口岸经济区,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要形成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五)明确工作要求,务实推进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所有建设项目不允许留资金缺口,不得要求乡、村配套资金,不允许乡、村新增负债。各种项目安排、各项资金使用都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增强透明度,绝不允许搞强迫命令、违背民意,坚决杜绝、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截留挪用、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要坚持村务公开、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注意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直接受益的新农村建设项目。

(六)纳入综合目标,严格考核奖惩。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绩”、“职”挂钩和责任追究制。定期进行跟踪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成效突出、达到建设标准的示范县市、示范乡镇、示范村及有关负责人,分别由上一级政府以奖代补,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还要在干部年度考核评优,提拔重用时予以重点考虑,激励各级干部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和聪明才智,推进*地区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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