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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8〕14号)精神和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学组发〔*8〕2号)的要求,按照民政部部署,全国老龄办党委决定,从*8年9月下旬至*9年2月,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国老龄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广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现结合全国老龄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为主题,以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全国老龄办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老龄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老龄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老龄办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将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老龄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二、目标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是:“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机制体制,促进科学发展”。具体到全国老龄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就是要紧密结合老龄工作实际,坚持突出为老服务主题、突出方针政策研究、拟定,突出活动实效,力争党员干部受教育、老龄工作上水平、亿万老年人得实惠,切实推动老龄工作科学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加深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牢固树立“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核心理念;大力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态度,弘扬科学精神,推进老龄事业的科学发展。把推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最终目标。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增强党性修养和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性,把“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推动老龄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老龄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提升干部素质,增强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调查研究、破解影响和制约老龄事业发展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学决策能力,提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老龄工作改革创新的能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能力,解决党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使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更加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老龄工作的新需要、党的十七大对老龄工作的新要求、老年人群特别是困难老年人对老龄工作的新期待。要从老年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为老年群众办实事。同时,要关注老年群体的根本利益问题,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老年生活保障体系。
(三)解决突出问题,创新科学发展机制。着力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老龄工作科学发展的全局问题、重大问题、疑难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明确老龄工作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完善老龄事业科学发展规划,准确把握老龄工作的内在规律,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和制度设计,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为重点,统筹老年社会福利、老年权益维护、老年精神文化生活、老龄问题科学研究等各项老龄业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思想观念,积极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不断从更高层面、更宽视野,科学研究、准确判断新形势、分析新矛盾,全方位、立体化地密切关注、认真研究老年人生活中已经产生和将要产生的结构性、体制性、系统性问题,弄清我国老龄工作的主要矛盾和基本问题,科学地研究制定迎接老龄社会到来的战略对策,提出推动老龄工作科学发展的政策规定和体制机制,保障和促进老龄事业的科学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转变思路、破解难题,逐步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党的执政规律,使各项老龄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提高人们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关注民生、情系老龄”为实践活动载体,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老龄工作的新要求结合起来,与总结老龄工作科学发展的典型经验结合起来,与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推动实践,在推进实践中深化学习。
(三)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
四、范围对象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老龄办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参加。要从实际出发,组织好离退休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在聘用、借用单位党组织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五、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遵循以下“四个方法”:
(一)静心学习。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静心学习,潜心研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二)调查研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调查研究,用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富实践,对党员干部进行实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全局工作中分析老龄工作的核心地位和核心作用,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三)分析总结。坚持敞开门搞教育,在学习实践活动的各个阶段,就老龄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各级老龄部门、地方政府、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搞好系统的上下互动,在各省级老龄部门设立“互动联系点”。认真总结基层老龄工作经验教训,运用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现实教育,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地认识老龄工作发展现状和突出问题。
(四)健全制度。要通过全面分析现有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解决老龄工作中的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动员(*8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
9月下旬,制定全国老龄办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0月上旬,召开机关全体党员,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以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参加的全国老龄办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由全国老龄办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陈传书作动员讲话。通过动员,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方法步骤。会后,下发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和有关学习辅导材料;各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成立学习实践活动组织机构,根据各自实际,明确分工安排,进行再动员。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8年10月中旬—12月下旬)
认真学习讨论,深入调查研究。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学好理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一是组织自学和集中培训。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论科学发展》和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等文件。党委中心组将先后召开4次会议,请党委常委作专题报告,交流学习体会。二是组织调查研究。围绕老龄工作重点,由党委常委和各部主任带队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三是组织解放思想大讨论,拟请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作重点发言。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8年12月下旬—*9年1月)
深刻分析检查,找准突出问题。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学习实践活动主题,认真查找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在民主生活会基础上,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主客观原因,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三是组织群众民主评议。着重评议对科学发展观认识深不深、问题查找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行不行。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9年2月)
认真整改落实,确保活动实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落实整改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整改责任,进行总结评价,建立长效机制,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
六、工作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在老龄办党委的领导和民政部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各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做到“四个贯彻始终”。
要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上。坚持做到“四个贯彻始终”:即把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贯穿始终;把促进工作贯穿始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成立老龄办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办公室副主任:
老龄办党委书记为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每位常委按分工指导和联系分管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由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三个学习实践活动督导组,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督查指导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环节,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整体推进。
根据老龄办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了解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各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对离退休党员干部,可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组织其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确有困难的,经党组织批准,可不参加。要密切联系地方各级老龄部门,通过调查研究、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上下互动。设立老龄办学习实践活动“互动联系点”,通过各地老龄工作的成效看老龄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效果;通过各地老龄工作的不足,查找老龄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差距。要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指导,编发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简报,及时反映老龄办机关以及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要以讲实际、重实效为原则,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学习、宣传、交流和沟通,开通老龄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网站,加强与地方老龄部门的互动和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交流。
(四)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牢牢抓住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老龄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严格遵循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推进各项老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化学习、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联系实际、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探索创新、健全科学发展长效机制,深入实践、推动老龄工作科学发展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民政部党组的要求和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全国老龄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