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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8〕14号)精神和部党组印发的《民政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从*8年9月下旬至*9年2月,集中半年时间,在民政部直属机关广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现结合区划地名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主题,以司局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区划地名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区划地名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全司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将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区划地名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目标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是“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机制体制,促进科学发展”。具体到区划地名司,就是要紧密结合区划地名工作实际,坚持突出为民主题,突出“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界线讲和谐”的理念与“强化公共服务”的特色,突出实践载体,突出活动实效,切实推动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加深全司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大力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态度,弘扬科学精神,推进区划地名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提升干部素质,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司党员干部调查研究、破解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学决策能力,提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区划地名工作改革创新的能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更加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区划地名工作的新需要、党的十七大对区划地名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区划地名工作的新期待。
(三)解决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发展水平。以解决好一批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的全局问题、重大问题、疑难问题,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成因,明确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完善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规划,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解决党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司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全司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完善制度体系,创新科学发展机制。准确把握区划地名工作的内在规律,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和制度设计,以加快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为核心,统筹行政区划调整审核与科学论证、地名管理与地名文化建设、界线管理与平安边界建设等各项区划地名业务,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总结推广区划地名战线科学发展示范点的成果和经验,建立健全推动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的政策规定和体制机制,保障和促进区划地名工作的科学发展。
(五)推动业务工作,开创科学发展局面。把推动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最终目标。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增强党性修养和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推动并完善区划地名工作体系建设,把民政工作“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能与区划地名“讲科学、讲文化、讲和谐、讲服务”的核心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区划地名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区划地名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党的执政规律,使各项区划地名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主题,以“民政为民、寒冬送暖”和“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学习实践活动载体,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区划地名工作的新要求结合起来,与总结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的典型经验结合起来,与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推动实践,在推进实践中深化学习。
(三)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全司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
四、范围对象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我司全体同志,包括借用人员中的党员全部参加。
五、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要遵循以下“四个方法”:
(一)静下来潜心学习。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静心学习,潜心研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二)走出去调查研究。组织党员干部走出机关开展调查研究,用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富实践,对党员干部进行实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全局工作中分析民政工作和区划地名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三)敞开门分析总结。坚持敞开门搞教育,在学习实践活动的各个阶段,就区划地名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基层民政部门、地方政府、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搞好系统的上下互动,在各省民政部门设立“互动联系点”。认真总结基层民政工作经验教训,运用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现实教育,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地认识区划地名工作发展现状和突出问题。
(四)全方位健全制度。要通过全面分析现有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区划地名工作中的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学习实践活动按照以下阶段和环节进行:
准备动员(*8年10月上旬)。制定区划地名司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支委扩大会议,成立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全司党员干部参加的学习实践活动再动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由支部书记孙秀东作动员讲话。通过动员,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方法步骤。会后,下发司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有关学习辅导材料。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8年10月中旬-12月中下旬)
1、学习培训。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以“科学发展观学习周”形式,集中两周时间,组织全司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组织全司党员干部参加集中培训,司领导参加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参加到唐山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实地学习考察。组织全司党员干部参加民政部学习实践活动实践载体——“民政为民、寒冬送暖”活动。
2、深入调研。在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的同时,10月中旬,着重围绕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梳理影响和制约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调研工作方案,领导班子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0月下旬开始至12月,分批次深入基层展开调研,司领导结合各自的业务难点和存在的问题,带队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期间,集中开展“民政为民、寒冬送暖”活动,司党支部以“送温暖”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家中,开展走访慰问工作,了解困难群众所想所急所需,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3、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解放思想讨论,形成区划地名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思路。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安排两次专题研讨:10月下旬,就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进行专题研讨;11月底前,结合参加民政论坛,就如何解放思想推进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进行专题研讨。12月下旬,参加全国民政工作暨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会议,司领导到会作学习调研专题汇报。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8年12月中下旬~*9年1月)
1、召开司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2月中下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全司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如实反馈。*9年1月上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相互谈心、听取群众意见和撰写发言材料的基础上,召开检查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检查领导班子在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月下旬,及时向党员干部反馈司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12月底,结合年终考核由司领导报告工作,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检查分析全年工作。1月上旬,司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会议,深入研讨本司局、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思考,撰写司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报告。
3、广泛组织群众评议。1月中下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通过适当形式,征求各方面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进一步修改并上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9年2月)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2月上旬,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制定整改方案,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司向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书面整改方案。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宏观政策层面的突出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方案,能够马上解决的,要集中力量解决;不能够马上解决的,要根据科学发展的要求,统筹谋划改进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制度设计,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3、完善体制机制。要从活动一开始就重视做好创新体制机制工作,认真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借鉴学习调研成果,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勇于突破制约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进一步完善今后一个时期区划地名工作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民政政策研究和立法工作,起草形成司关于建立保障和促进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的初步意见。
总结和满意度测评(*9年2月中下旬)。2月中旬,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群众对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同时,司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分析,向部党组提交总结报告。
六、工作措施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司要在部党组的领导和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司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我司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上。民政部直属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坚持做到“四个贯彻始终”:即要把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贯穿始终,把促进工作贯穿始终,把学习实践活动和推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兼顾,精心安排,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序开展。成立区划地名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司党支部书记、副司长孙秀东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张炳善、副巡视员陈鸣为副组长,党支部委员杭觉、李治国、李诗洋为成员。司党支部书记、副司长孙秀东为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牢牢抓住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严格遵循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推进区划地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化学习、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联系实际、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探索创新、健全科学发展长效机制,深入实践、推动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发展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