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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90号),为了做好2008年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工作,制定《20**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实施中医药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早期干预治疗,延长感染者从感染到发病的时间。
(二)继续实施中医药对艾滋病相关疾病的对症治疗,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
(三)应用中药配合西药抗病毒治疗,减轻西药的毒副作用,增强病人耐受性和依从性,促进患者的免疫重建,发挥两者的协同作用,探索有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模式。
(四)总结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优势所在,进一步优化中医治疗艾滋病方案,为更多的病人提供中医治疗服务。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继续执行20**年5个县(市、区)试点项目,由利辛、临泉、阜南、界首、颍州等5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实施,具体执行单位为5个试点县(市)中医院。
(二)项目内容
1、治疗病例:继续在5个项目县的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中选择450人,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试行)》进行治疗。其中利辛县250人、临泉县70人、阜南县40人、界首市50人、颍州区40人。
2、人员培训:由5个项目县(市、区)中医院负责培训50名医务人员,每个项目县培训10名。
3、CD4细胞检测:由5个项目县(市)中医院负责对450人中医药治疗的病人进行CD4细胞检测。
4、常规检查:由5个项目县(市)中医院负责对400人中医药治疗的病人进行常规检测。
5、建立治疗点:由5个项目县(市)中医院在艾滋病病人较集中的乡村建立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治疗点,治疗点主要任务是对艾滋病病人进行辨证施治、发放药物、建立病人档案、实施心理咨询和相关常规检测等工作。
6、工作补助经费:用于全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该项目由安徽省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省卫生厅负责全省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并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和项目经费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督导。厅中医管理局负责全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项目评估等工作。各项目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各项目县(市)中医院负责项目选择和治疗病人、书写病历、发放药品、建立挡案、填写和录入观察表等项目的执行工作。
(二)资金安排
1、治疗经费162万元:治疗经费根据各项目县治疗任务人数计算。补助标准:10元/天.人×360天=3600元,经费直接下拨5个项目县(市、区)卫生局,由5个项目县(市、区)中医院负责实施。
2、培训经费3万元:每个项目县培训10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次,经费直接下拨项目县(市)中医院,由项目县(市、区)中医院负责实施。
3、CD4检测经费11万元:检测人数和治疗人数相同,补助标准:60元/人.年×4次=240元,经费直接下拨项目县(市)中医院,由项目县(市、区)中医院负责实施。
4、常规检测经费24万元:根据各项目县治疗任务数计算,补助标准:200元/人/次×3次=600元,经费直接下拨项目县(市)中医院,由项目县(市、区)中医院负责实施。
5、治疗点补助经费30万元:在5个项目县(市)各建立2至3个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治疗点,经费直接下拨项目县(市)中医院,由项目县(市、区)中医院负责实施。
6、工作补助经费10万元:用于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督查、评估、会议、专家差旅补助等工作经费,其中5万元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工作办公室补助经费,5万元用于全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管理经费。
四、项目执行时间
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工作从2008年3月1日起至2008年10月底。
五、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估
(一)项目监督
1、加强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省卫生厅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卫生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以及质量和进度的控制;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和质量要求执行。
2、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严格执行《项目培训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工作补助经费使用于管理办法》。
3、建立日常工作督导机制。各项目县要对项目实施进行经常性督导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有专人负责项目工作,定期检查实施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做好原始资料收集、整理、建档、上报和财务管理工作。
4、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各项目县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者,一经查实,将直接追究责任人和同级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5、建立项目奖励制度。对管理规范、绩效突出的项目县(区),予以奖励。
(二)绩效评估
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绩效评估实行平时督查和年度绩效评估相结合办法进行。平时督查包括省级专家督查、按季度上报《安徽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工作季报表》、《安徽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统计表》和《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观察表》。年度绩效评估按照《安徽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县(市、区)年度绩效评估表》进行综合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