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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九次党代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8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7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突出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或部位: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地区、集贸市场、农家乐、车站、码头、娱乐场所、宾馆、商务会所及其他公共场所。
(二)重点品种: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
(三)重点环节、对象:突出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做好基础建设,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深入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餐饮环节监管。
(四)重点时段:元旦、春节、“五一”黄金周、“六一”儿童节和高考期间、中秋、国庆、2008年元旦、春节等。
二、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一)种植养殖环节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规范经营。继续开展优质农产品基地认定、品种认证工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食品局)
(二)生产加工环节由于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大部分是小作坊、小企业,而且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治年”活动,开展分类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的非法小作坊,引导、督促获得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生产加工企业通过QS认证。以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辣椒制品等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监控对象,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健全食品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加强生猪、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工作,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和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合理规划屠宰加工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实施屠宰技术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三)流通环节集中开展以群众生活必需的粮、肉、调味品、食用油、蔬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以及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企业以及小食品店、个体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餐馆等为重点对象,围绕重大节日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落实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各环节的监管,防止陈化粮进入百姓餐桌。(责任单位:县粮食局)
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继续推进“三绿工程”,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加强集中用餐场所、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旅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制定旅游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旅游食品专项整治,做好旅游黄金周、节假日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积极研究“农家乐”、“村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关措施,加强对“农家乐”、“村宴”食品卫生的指导和监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协助单位:县教育局)
三、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各部门要将日常监管重心下移,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餐馆、熟食品摊点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卫生的监管。针对农村群众消费集中、需求旺盛、保质期短、易发霉变质、时令性强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照和超范围经营,将污染变质、过期食品进行重新包装流入市场的违法行为,严禁有毒有害和自制饮料、自制冷冻食品进入农村消费渠道。
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建立健全乡镇一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机制。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和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发展农村食品经营网点,提高统一配送率。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围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既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也要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打假治劣的成果,既要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更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和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既要继续抓好城市的宣传,更要深入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参与意识,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揭露、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宣传我县食品行业的优质食品、优质品牌、优秀企业,增强社会消费信心。
五、加强协作,加大打假制假力度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加强工作联系与沟通,综合利用食品安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整合监管力量,保持对制假售假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六、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工作主题,把“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全面推进*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将食品安全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各乡镇、各监管部门要制定本地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报送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情况,收集整理汇总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并于*年12月15日前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度总结及工作情况报表报送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阶段性督查,将督查结果报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