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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年麻疹强化免疫工作,逐步实现消除麻疹目标,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关于开展*年部分地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通知》(川办函〔*〕173号)精神和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年部分地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93号)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免疫接种时间、范围和对象
(一)接种时间
*年9月17日―23日。
(二)接种范围
全县60个乡(镇)。
(三)接种对象
各乡、镇行政区内所有8月龄―14岁儿童(1993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所有儿童,包括流动儿童),无论其免疫史如何,必须接种一剂(0.5ml)麻疹疫苗。
二、任务指标
所有适龄儿童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95%。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县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组成的麻疹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麻疹强化免疫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领导本地、本部门(单位)相关工作。
2.县政府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省*年麻疹强化免疫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麻疹强化免疫工作。
3.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县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强化免疫实施;做好协调和监督评价工作。
4.县疾控中心要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强化免疫的人员培训、宣传动员、业务指导、疫苗及注射器等物品的储运、分发等工作,做好现场技术指导、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5.县教育局负责组织督促学校、托幼机构积极参与强化免疫和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各学校、托幼机构负责麻疹强化免疫学生(分年级、班级)摸底造册、接种告知书发放、提供接种场所,并组织学生接种;对新入学、入托儿童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及登记。各学校、托幼机构麻疹强化免疫摸底登记表于9月7日前送交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渠江镇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城区送县疾控中心,农村送渠江镇卫生院);学生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报表于9月14日前,提供给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
6.县妇联负责做好儿童父母对强化免疫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动员儿童父母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主动带孩子接种疫苗。
7.县药监局负责做好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管理的监督工作。
8.县财政局要切实落实本次强化免疫所需冷链设备设施购置、宣传、运输等费用。
9.县广电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本次麻疹强化免疫的宣传工作。
10.成立县级麻疹强化免疫技术专家组,负责全县强化免疫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处理的技术指导。
11.县疾控中心、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分别成立强化免疫异常反应监测处理小组,负责所辖范围内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和处理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信、报纸等媒体,在社区、村社、学校、车站、集贸市场、接种点等场所醒目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和举办街头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召开所辖区内村(居)民强化免疫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麻疹强化免疫知识。力争宣传工作不留死角,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家长都得到宣传资料,所有在校、入托(园)儿童家长都能收到接种告知书,为麻疹强化免疫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新闻媒体要反复宣传强化免疫的重要性、适龄儿童年龄范围、接种时间、地点,积极宣传动员儿童家长按时带孩子到接种点接种麻疹疫苗,并及时报道强化免疫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经费,免费接种
强化免疫用疫苗、接种人员补助等费用由省财政免疫规划项目经费支持;注射器、安全盒和宣传资料、人员培训、现场工作督导等经费由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提供资金支持。本次活动所需的配套经费(包括必须的冷链设备购置、宣传、运输等费用)由县财政局落实。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四)认真摸底,落实对象
摸底登记工作于8月27日开始,至9月7日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目标儿童的摸底工作,对工作薄弱的地方进行重点支持,对摸底调查不可信的要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确保所有适龄儿童一个不少,都纳入摸底登记范围。
四、接种实施
(一)接种方式
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定点接种、入户接种和巡回接种等不同方式进行接种。为保证接种质量,各乡、镇应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强化免疫临时接种点的数量和服务范围。应尽量采用各种形式的定点接种。
(二)接种点设置要求
1.接种点应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学校临时接种点可设在办公室,新增设的接种点要便于儿童家长寻找,并及时通知儿童家长);要宽敞、明亮、整洁、通风良好;进、出口要分开,避免拥挤;应准备工作台、座椅等物品;备有接种、急救器材和急救药品。
2.接种点要有醒目标识,张贴强化免疫和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等宣传资料。
(三)接种点人员配备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其人员安排为:
现场组织员:一般由村委会(社区)干部、学校教师担任。负责应接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强化免疫和计划免疫内容的宣传。
现场记录员:由乡村医生或其他医护人员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应接种儿童进行核实,对漏登儿童进行补登。对现场接种情况进行记录以及查漏补种、接种后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
现场接种员:由具备医(护)执业资格,并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证人员担任,负责对应接种儿童进行接种、查漏补种、及接种后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
五、督导评估
县政府成立麻疹强化免疫督导组。
(一)成员组成:由县政府督查室、教育局、药监局、妇联、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所和县疾控中心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对乡(镇)、村(社区)强化免疫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导,并向各乡(镇)至少派出1名督导员进行定点督导。
(二)督导内容:重点督导乡(镇)强化免疫工作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及现场接种等工作。
(三)督导方式:采用巡回督导和定点现场督导相结合,对各地强化免疫工作,至少分摸底调查和接种实施两个阶段分别进行督导,全面督导强化免疫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督导要求:①县对乡(镇)督导率达到100%。②定点督导员应重点督导基层应接种儿童摸底登记和接种情况;在接种期间至少随机选择两个村进行现场督导,全面了解现场接种工作情况,同时填写相关报表。③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当地强化免疫领导小组反馈并向有关部门通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
县疾控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及时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特别应注意了解边远山区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接种工作质量,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查漏补种。
快速评估调查率,县对乡(镇)要≥50%(每个乡、镇抽取1个村、1所学校、1个社区(街道)、1个集贸市场共50名儿童进行评估)。
六、总结上报
本次强化免疫工作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接种率结果进行客观评价。接种率低于95%的,要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进行补种,并收集各接种点应接种儿童摸底登记表、接种记录,写出书面总结,完成相关报表,按时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