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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房改造项目在我县顺利实施,根据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房改造项目“十一五”实施方案》及《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房改造项目四川省*-*年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10年)》,为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房状况,缩小贫困残疾人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创造条件。通过危房改造,使全县无房残疾人有房住,住在危房的残疾人及其家人住在安全舒适的环境里。
这次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总任务是80户。
二、实施范围及标准
(一)实施乡镇及任务数
本项目实施乡镇为青龙乡2户、渠北乡2户、渠南乡3户、临巴镇3户、龙潭乡2户、土溪镇4户、青神乡3户、流溪乡3户、三汇镇4户、汇南乡2户、文崇镇2户、报恩乡2户、涌兴镇4户、平安乡2户、安北乡2户、贵福镇3户、屏西乡2户、岩峰镇3户、水口乡2户、静边镇3户、青丝乡2户、清溪场镇3户、射洪乡3户、宝城镇3户、宋家乡2户、有庆镇4户、定远乡2户、中滩乡2户、鲜渡镇3户、琅琊镇3户。
(二)实施对象
本项目实施对象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极度危房户和无房户。
极度危房户指: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必须重建的贫困残疾人户。
(三)资助建房标准和质量要求
根据当地农户基本住房条件和资助对象常住人口数核定建房标准,原则上残疾人贫困户住房标准为当地一般农户住房条件中等偏下水平,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对在同一户头、家庭成员较多、亲属资助金额较大的危改户,按照全面建设小康指标体系的要求,农村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危改房屋统一新建为砖混结构。危改专门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房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四)界定房屋产权归属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界定危改房屋产权归属。原则上危改后的房屋产权归属残疾人所有,进行产权登记,在产权管理方面建立档案记录和备案。
三、项目经费
中央安排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省、市财政安排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困难。县财政安排匹配资金20万元(每户2500元),使每户资助资金达到10000元,以保证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给我县的危房改造任务。
全县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行规费减免。通过发文件、开动员会和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组和个人,采取包户、捐款、捐物、出义务工等形式,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资金和物资。
残疾人贫困户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负担。
四、项目管理
(一)制定计划
县残联制定《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贫困残疾人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实施,动员社会积极参与,广泛支持。
(二)组织实施
县人民政府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政府扶贫开发和为民办事范畴,进行长期规划,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和危改任务的全面完成。
县残联在县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县项目的实施,制定实施办法,落实危房改造资金,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县人民政府成立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审批项目的重大事项,依据全省改造实施方案,制定本县危房改造项目规划,提出切实有效的施工标准和办法,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危房改造资金。
2、县残联负责项目的统计调查,组织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经过民主评议,筛选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并张榜公布。负责中央和省上下达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落实危房改造资金到位、落实到户情况,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项目实施。
(1)根据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规划,合理筛选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将拟解决的危房改造对象总数上报市残联;
(2)依据市残联下达的任务指标,协调政府安排危房改造资金,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包括建材价格限定、各项建房税费减免等;
(3)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结合市残联下达的任务指标,做好筛选确定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工作,并将危房改造资金落实到户;督导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落实本级危房改造资金到位,建筑材料的购置,施工人员的确定;督导村委会做好残疾人家庭的临时住所、基本生活、房屋建设应办手续、房屋产权归属确认及房屋验收合格后,残疾人入住等后续工作;并与资助对象签订中国残联印制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改项目责任书》;
(4)督导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组织施工人员按照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5)负责项目进度监测和验收评价;
(6)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规格制作“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
3、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级危房改造资金,统一购置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分送到户,组织、协调和监督村委会,制定帮建的具体措施,确保工程保证质量按时完工。负责房屋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包括房屋报建审批资料,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
4、村委会负责贫困残疾人临时住所的安置和基本生活问题,协调办理房屋建设手续,组织和监督施工人员按照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房屋验收合格后残疾人入住等后续工作。
(三)登记统计
筛查
残联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做好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的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按照省残联规定的危房改造对象资格进行筛选,并随着危房改造项目的进程动态进行调整。筛选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原则,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优亲厚友,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登记
县残联要对危房改造后的残疾人户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统一填写《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改项目登记表》,并统一使用《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改项目数据库管理软件》录入有关的数据资料。
统计
县残联要认真做好统计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报表和资料。
(四)加强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弱势群体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用。重点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危房改造项目的重视和支持,营造构建和谐社会,更加关注贫困残疾人的氛围;宣传社会各界对项目的积极参与,倡导助残扶残的新风尚,扩大社会影响;宣传彩票公益金危房改造项目给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带来的新变化,残疾人家庭、社会地位的提高和信心的增强;宣传残联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实的工作作风。
(五)检查验收
县残联要按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管理办法》和《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改项目资金实施细则》的规定,管理危房改造资金,向社会公告此次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的审计。
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共同承担责任。验收合格的,残联与贫困残疾人按照协议办理交接手续入住新房,并在新建房屋的显著位置悬挂危房改造的统一标识;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村委会限期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