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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根据江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定的《江门市**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江预联办(通)字〔**〕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机制作用,进一步推进事故预防综合治理,大力促进交通管理科技建设,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指导督促,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坚决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及万车死亡率与2006年同比有所下降,其中死亡人数减少2人(去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94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控制在2宗以内;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市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领导任组长,联席会议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人秘股)。
四、工作措施
为有效遏制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遵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关于“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和“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的要求,结合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提出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和督促作用,协调和督促市公路、交通、城管、公安交警、安监、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农场,下同)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促进事故预防工作新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全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镇力争年内要建立事故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努力使全市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和交通秩序。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改造和完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市公路和交通部门对全市道路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根据实际,尽快完善有关安全管理设施,特别是急弯、陡坡、学校、村庄及公路达标以来修建的乡村道路的警示标志、标线、干线路段的限速际志和道路标线,消除路边树木视障。
2.争取年内更换海园路口至更开中学路段的7组残旧交通指挥灯,确保这一城区干道的安全、畅通、有序。
3.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拆除环市中路台海路口环岛、环市西路台荻路口环岛及三八路口环岛,设置灯控指挥和实行路口渠化分流。
4.在环市西路三八路口至新宁桥路段,设置道路中心隔离护拦。
5.抓紧实施对南门桥的加宽改造,避免高峰期堵塞。
6.对城区过时、残旧或损坏了的交通标志应按新的规范要求予以更新。
7.对城郊结合部的路灯照明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灯光太暗的要及时检修和更换,对没有灯光或只有一侧灯光的,应及时补充设置,消除因视线不良带来的隐患。重点要解决台城至公益路段道路两傍路灯双向照明,保证这一全市车流量最大、交通事故最多的主干线夜间视线良好,以有效减少事故发生。
8.三台大道的白石路口、富城酒店前路口及其他重要交叉路口应逐步实行灯控指挥,条件许可的实行路口渠化分流。
9.争取在全市主干道主要路口和其他事故多发路口安装太阳能黄色警示灯。
10.综合整治有关镇的“马路市场”(如冲蒌圩、大江圩、渡头圩、水步宝兴圩和台城光明五金厂附近的“马路市场”),确保干线安全畅通。
(三)开展联合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市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组织联合行动,重点整治非法营运和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改善营运秩序,消除动态隐患。
1.市交通局联合市公安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效能,在全市开展综合治理无证无照营运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2.各镇要配合辖区的交警中队,继续抓好整治摩托车行车秩序的专项行动。此外,市公安交管部门还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交通违法突出的镇进行逐个整治。通过整治,使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驾驶无牌无证车、报废车上路、超期年审、超载、超速以及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减少行车隐患。
3.市公安部门要组织交警大队、刑警大队、交巡警大队实行联动,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查处泥头车超载、农用车辆载客、人货混载、无证驾车、无牌证、假牌证和套牌车上路行驶、超期年审、无保险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4.强化对强面的巡逻监控。交警各中队要根据辖区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勤务方案,把主要警力投入到路面上,提高路面见警率,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巡逻监控。要特别加强对节假日和上半夜的巡逻密度,提高震慑和警示效果。
(四)加强源头管理,杜绝安全管理漏洞。
1.市交通部门对客货运车辆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坚持落实安全行车措施,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的的各种性能,杜绝客运车辆超载;市旅游部门要加强川岛、北峰山、凤凰峡等旅游区内部车辆的管控,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市教育部门要确保校车的性能良好和驾驶员的资质合格,严禁校车超载,确保校车运营与学生安全。
2.市交警车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新车的注册登记和检验工作,严格审核入户资料,严禁为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杜绝因车辆的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而造成交通事故。同时,对符合报废条件不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车辆,要通过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分批向社会公告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予以强制注销登记。
3.市交通、公安交警和农业(机械)部门要严把驾驶人考试关。严格考试程序和考试标准,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知识和车辆驾驶技术,使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另外,市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要共同加强对驾驶学校和教练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要求教练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传授驾驶技术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员的应变能力。
(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1.各镇和职能部门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优势,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视、电台、宣传栏、黑板报、有线广播举行画展,发放光碟和宣传单、上安全课和举办安全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2.各镇、各部门运输企业、大(中)型工厂、村(居)委会以及中小学校,均应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制定宣传教育措施,把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单位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范畴,切实教育好本单位的人,使之自觉拒绝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学会文明行车、安全走路。通过教育,使全市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常识和文明守法意识都得到提高,实现交通安全管理有根本性的、良性的转变。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预防交通事故工作,下大力气研究和解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高交通事故预防的综合能力,确保今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杜绝公路“三乱”现象发生。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在执法中要加强执法监督。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依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履行规定的法律程序,坚决杜绝“三乱”行为。
(三)认真部署,及时总结。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积极部署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联系电话:5573023;传真:5573099,联系人:甄泗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总结于今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