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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宴华侨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5月20日是第17次法定的“全国助残日”。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开展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国助残日”活动的意义
认真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推动我市“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镇(街道、农场,下同)各有关单位对这次助残日活动要给予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今年助残活动的主题“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着眼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真正的落实。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切实开展本次助残活动。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各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多种形式开展助残活动宣传,做到电视有像、广播有声、专栏有篇幅。各宣传工作单位要积极做好本次助残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助残风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三、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残疾人就业新经验,着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各单位要认真检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落实情况,对未能按政策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应通过这次活动依法落实相关政策。在助残日期间,要组织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召开残疾人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更好地为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服务。
四、广泛开展助残募捐活动
在活动期间,要广泛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单位干部、职工、驻军官兵、城乡个体工商户、城乡广大群众、海内外侨胞等,以自愿为原则,开展助残扶残募捐活动。捐款的收集办法:市属各单位、驻军及社会人士的捐款,由各单位统一收集后缴交市残疾人联合会(地址:台城镇桥湖路39号一楼,电话:5539422)或汇入**市城区农信桥湖分社市残疾人联合会帐户(帐号:6858926610012563885012),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可直接到市残疾人联合会捐款;各镇的捐款由镇残联统一收集和鸣谢;教育线师生、员工助残捐款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定特殊教育中心收集和鸣谢;市直单位个人捐款50元以上、单位捐款500元以上的,由市残联公榜鸣谢。助残款是我市发展残疾人事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任何单位均不得截留、挪用。
各镇、各单位的助残活动开展情况,请于6月下旬报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