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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号)和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今年的食品专项整治,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通过整治,今年末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全市建立健全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网络,并使城乡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平均下降**个百分点(目前的农药残留超标率为4%)。此目标由市农业局负责。
(二)全市城区的学校食堂、餐饮单位(食肆、酒楼、宾馆)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00%,乡镇的完全中学达到**0%。此目标由市卫生局负责。
(三)全市挂面、糖果、果脯蜜饯等**3类食品的大中型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QS认证)达到**00%。此目标由市质监局负责。
(四)全市基本实现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0类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认证)上市。此目标由市质监局负责。
(五)全市城区市场、中型以上食品商场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要达到50%以上,开始实施乡镇市场、商场的食品准入试点工作。此目标由市工商局负责。
(六)已开展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经营企业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00%,其它中型以上食品商场达到90%以上。此目标由工商局负责。
(七)酒类生产企业和食盐经销单位持证率达**00%,酒类经销持证单位索票索证率达**00%。此目标由市经贸局负责。
(八)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信息管理制度。此目标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九)及时依法组织查处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此目标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二、整治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
**、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要以解决蔬菜有机磷农药残留为突破口,开展对植物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整治;以严查“瘦肉精”为重点,开展对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整治;以查氯霉素污染为切入点,开展对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整治。要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过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行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在继续抓好种子、农药、化肥、兽药等农资质量的同时,今年重点加强对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例行监测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大跟踪督查力度,促进落实整改措施。今年,对蔬菜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超标率要在去年的基础上下降**个百分点(2004年农药残留超标率为4%)。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市场准入制度。继续抓好市场准入试点工作,推行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从生产到消费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通过合同形式,对购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约定,大力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屠宰厂与养殖场的对接与互认;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生产者要向经营者、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就其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承诺。对不合格产品实行召回、理赔和退出市场的承诺。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要加大对50种食品监督抽查的力度,严厉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0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开展肉制品等新**0类食品无证生产查处行动,取缔无证生产企业;着力打击取缔隐身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的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不按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的加工点,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等五项执法打假制度;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逐步完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3、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按照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规范,严格审查发证,重点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4、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保健食品标准备案工作。加强对市售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包装说明书等的检查,整治无注册、一证多用、随意更改产品注册事项和未经许可擅自委托生产的企业,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行为。
(三)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0种包装食品加大质量检测力度,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
2、开展重要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干制菌品等五类品种;开展质量定向检测工作,及时公布检测结果;重点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的下列食品: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非法使用化学物质加工的禽类制品,使用甲醛、工业碱、工业盐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和化学品保鲜、加工的水果,劣质大米或用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以及各种使用变质原料、质量低劣原料和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
3、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以及农村乡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加强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监管,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
4、加快食品流通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步伐,推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QS认证标志查验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帐制度、商品销售承诺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等,把好市场准入关。
(四)加大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
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围,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堂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降低食物中毒风险;在大型、连锁经营餐饮业推广科学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要突出对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市质监局要坚决遏制无证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食品的违法行为。市工商局在“六一”儿童节前夕要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和监管力度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农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
(五)加快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步伐。
**、进一步理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4]35号)精神,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落到实处。
2、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步伐。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的指导下,结合我市食品生产特点,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加快食品标准的制修订步伐,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逐步形成以国家标准为主,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互有侧重,完善我市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标准体系。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制定我市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3、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资源,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逐步完善我市的食品检验机构建设。统筹协调食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逐步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制度。
4、加强对我市食品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按照《**省食品工业**—20**0年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积极培育和扶持我市特色食品的同时,大力调整我市食品产业结构,切实提高我市食品工业发展水平,推动我市食品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5、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培育和建立一大批“食品放心企业”。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加强企业道德和规范,重视企业信用,建立自律机制;充分发挥信用警示和惩戒作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快成立食品行业协会步伐,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6、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通报、工作,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各镇(场)、各部门要按照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要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二)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阶段(5月下旬至****月下旬):各镇(场)、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摸清底数,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市政府将于****月组织对各镇(场)、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上旬):各镇(场)、各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并于**2月**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迎接上级检查组对我市的工作检查。
四、工作要求
今年食品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号)和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04]**08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4]70号)、《**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台府办[2004]**42号)执行。各镇(场)要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农业、经贸、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公安、监察、司法机关和新闻宣传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
这次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实施,各镇(场)、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各镇(场)和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因地制宜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责任制,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加强工作信息的沟通,各镇(场)、各部门要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镇(场)、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市政府已印发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街道、社区和村(居)委会,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管网络。
(三)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制订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加大宣传资源投入,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机制。各有关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面宣传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品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