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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貌综合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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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貌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秩序,改善人居环境,全面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的美誉度,特制定近期市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城市形象、打造一流市容环境为目标,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为保障,迅速掀起城市容貌集中整治新高潮。通过整治,进一步改善市区整体环境质量和观瞻效果,使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整治内容和目标

(一)占路市场整治。按照“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城市道路尤其是对10条主干道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治理,使这些严管街道达到“无店外经营、无摆摊设点、无店外加工、无店外修理、无乱堆乱放、无店外洗车”的“六无”标准。此项工作要在11月1日前完成,之后转入巩固提高阶段。

(二)环境卫生整治。一是卫生治理。加大市区卫生保洁力度,主要街道、重点部位达到“五净一彻底”标准;次干道达到“五净”标准;小街巷、城乡结合部达到基本无积存、裸露垃圾标准;市区公厕达到“六净一及时”标准;垃圾的收集转运做到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并逐步实现垃圾袋装化和垃圾分类管理;公园、游园干净整洁;绿化带内无垃圾污物。二是公共卫生包装。果皮箱、公交站牌、广告牌匾、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要定期进行清洗,并对破损设施及时更换维修。城管局负责市区街道卫生整治,“三区一县”负责辖区内城中村等边缘地带卫生整治。年底前,城市周边农村环境整治要真正掀起高潮,村容村貌要有大的改观。此项工作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

(三)拆墙透绿整治。按照“突出景观、兼顾统一;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属地管理、产权单位负责”的原则,继续加大团结大街、中兴大街、新兴大街、冶金路等10条主干道沿街单位、小区实体围墙的拆除力度。通过拆墙透绿工程,实现增景添绿,提升城市品味。此项工作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

(四)违章建筑整治。继续按照“依法拆违,有情操作”的原则,加大违法建筑查处、拆除力度。要把思想教育、法律宣传和执法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扎实做细工作,确保在稳定的前提下顺利完成各项“拆违”任务。要强化“拆违”后的管理,对经过整治的部位,要落实责任,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无“反弹”、不“回潮”。此项工作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

(五)城市出市口整治。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对新华南路南出市口、新兴东大街东出市口、邢州北路北出市口以及新兴西大街、中兴西大街、泉南大街等城市道路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治理违章广告牌匾、清理占道经营、拆除违法建筑等,彻底扭转城市主要出入市口及新开道路两侧脏、乱、差的现状,打造靓丽市容,展示“窗口”形象。此项工作市城管局负总责,“三区一县”协同配合,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

(六)户外广告整治。一是按照“严控增量、强化监督、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的原则,继续开展大型户外广告治理。对市区内特别是10条主干道两侧的户外广告逐条(块)进行清理,对不到期广告进行全面更新提高,对到期广告及时拆除。二是按照“统一规划、美观大方、稳步推进、巩固提高”的原则,继续开展门头牌匾集中整治。一方面对中兴大街、泉北大街、团结大街、冶金路、钢铁路、新华路等6条门头牌匾已整治的街道来一个“回头看”,抓巩固、防反弹。另一方面向顺德路、邢州路、守敬路、红星街等4条街道延伸,抓治理、促规范。使市区主干道门头牌匾做到“上下一条线、横看一个面、美观又大方”。三是按照“机动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清理”的原则,继续开展小广告整治。加大机动巡查力度,做到24小时机动巡城不间断,严厉打击粘贴、喷涂和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坚决杜绝反弹现象。同时,在主要大街小广告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基础上,逐渐向小街巷延伸。此项工作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

(七)车辆秩序整治。一是车辆停放整治。按照“划线管理、规范存放”的原则,继续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市区主要街道,机动车一律不准随意停放,对市区主要街道沿街门店前的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实现划线管理,严禁占压盲道。做到线内存放、朝向一致、规范有序。二是占道洗车、修车整治。取缔市区主要大街两侧占用便道店外洗车、修车,做到入室入店,规范经营。三是加大对在公交车站(亭)处违法停车的各种车辆以及黑三轮、黑摩的治理力度,做到严管重罚,规范管理。此项工作由市综合执法办公室牵头,市交警支队配合,在12月31日前完成。

三、整治步骤及时间

城市容貌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10月20日—31日):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各单位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对户外广告、牌匾、沿街围墙、沿街建筑物所涉及到的单位、个人进行宣传动员,提高市民群众对城市容貌集中整治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参与并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集中整治实施阶段。各单位在调查摸底确定具体实施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人性化管理”要求,采取执法“三步曲”,对各类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同时,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规范,一手抓巩固,一手抓延伸,确保各项整治目标的完成。

第三阶段(12月21日—31日):检查验收阶段。市容市貌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城市容貌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没有按规定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追究责任,限期改正;对完成任务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同时要着眼于巩固提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确保市容市貌保持较好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城市容貌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建设文明城市、创建文明**的重大举措。整治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有关部门和“三区一县”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高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市城管局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树立全市城管一盘棋的思想,敢于吃苦、敢打硬仗,全面推行“错时、延时执法制”、“24小时机动巡城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二)规范操作,文明执法。集中整治活动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执法工作程序的要求,人性化规范操作,文明执法,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下一步全面推行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奠定基础。

(三)广泛宣传,做好保障。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城市容貌集中整治的意义和活动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保证整治顺利进行。

(四)明确责任,强化监督考核。这次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市城管局负总责,“三区一县”和市规划局、建设局、卫生局、工商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为责任单位。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本着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解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和市城管局等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被动、推诿扯皮、整改不力、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