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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劳动保障部《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劳社部发[2006]9号)和《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实施方案》(苏劳社[2006]1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要求,紧紧围绕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针对劳动者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和职业院校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帮助劳动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创新评价模式,强化质量管理,扩大证书规模,提升鉴定层次,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国家技能资格的引导功能,为劳动者就业成才提供技能导航,为社会培训和就业提供对接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期间,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重点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及有关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中,全面实施“技能振兴行动”。2006年至2010年间,技能人才总量年递增速度保持在10%以上,到201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从“十五”期末的3.6万增加到9万人以上,技能劳动者的初级、中级、高级技能等级的结构比例从“十五”期末的33:55:12达到27:45:28,使我市基本形成一支以技师、高级技师为骨干,中、高级工为主体的技能人才队伍。
(二)具体任务
1、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期间,年均参加鉴定人数达到5万人,五年总鉴定人数达到25万人,其中高级工及以上取证人数超过10%以上。技师、高级技师总人数达到165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后鉴定率达到50%以上。
2、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大力推动适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企业内鉴定模式,积极推进职业院校主体专业教学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的院校鉴定模式,试行针对农村劳动力等特殊群体的专项职业能力认证模式,建立健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符合企业岗位需求、适应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要求的技能资格评价体系。
3、建立技能鉴定技术支持体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过程质量管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有条件的鉴定所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过程管理规范、考核试题标准、鉴定方法科学的质量管理与技术支持体系。
4、提高公共实训和鉴定水平。加强技能鉴定能力建设,初步建成相对独立、面向社会、适应岗位、技能高新、管理规范、公益服务的公共实训鉴定平台,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的整体能级。
三、工作内容
(一)以技师社会化考评为龙头,带动初、中、高级技能人才结构优化升级
1、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继续加大技师社会化考评力度,按照市新技师培养的目标任务和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一系列要求,进一步加大技师社会化考评的工作力度,打破资历、学历、年龄、身份等限制,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评价标准,拓宽技师、高级技师晋升通道。
2、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公开选拔高技能人才的导向作用,对在各类竞赛中获得优秀名次的选手,可按规定直接或破格晋升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进一步扩大新职业领域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技师的考核范围。发挥新职业全国、全省统考的高端引领作用,积极宣传发动,以市、市(县)、区联动来推动高等级新职业考试。
4、积极推动行业特有工种技师考评工作。加强与行业部门的配合协作,大力支持行业部门组织开展特有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推动地方与行业合作共赢机制的建立。
5、继续创新企业内技师考评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企业在技师、高级技师培养、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根据职业标准的要求和企业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技师考评的要素和内容,实行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考评办法。对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贡献的技能骨干,经企业推荐,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二)加快企业评价方式改革步伐,探索建立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鉴定模式
1、按照劳动保障部、省、市有关政策,积极鼓励企业结合生产特色,采取灵活多样的鉴定方式,正确评价企业职工的职业能力。
2、积极推动企业进行内部鉴定试点,对企业内鉴定试点单位进行跟踪指导,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制定切合生产经营实际的鉴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试点,总结出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企业内鉴定评价模式并加以推广。
3、指导具备条件的骨干支柱企业,对技术工人普遍进行一次技能评价。对于符合鉴定申报条件,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并且技能水平高、产品质量好、工作业绩优的企业技术工人,经企业推荐,可直接进行中、高级职业资格认定。
(三)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完善院校教学考核与技能鉴定相衔接的方式
1、按照“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国家职业标准与教学内容相结合”的工作要求,推动职业院校教学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相衔接的“双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扩大市级试点范围,把好实施方案审核关、现场评估关、实施过程监督关。
2、指导督促试点院校按照实施方案,将技能鉴定要求纳入教学课程体系,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将主体专业教学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重点加强学生操作技能的考核,增强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能力。
3、选择部分技工院校和高职院校开展预备技师资格试点工作,促进后备技师成长。支持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建立鉴定所,扩大服务范围,提高对院校学生的鉴定服务能力。
(四)以服务为宗旨,积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提升职业能力
1、按照劳动保障部“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市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主动与就业管理部门配合,根据当地就业需求,结合下岗失业人员培训情况,引导其参加适合再就业职业的技能鉴定。
2、要与定点再就业培训机构做好工作衔接,合理安排鉴定时间和场所,积极主动提供鉴定服务,对鉴定合格的,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筹集资金,落实国家规定的鉴定经费补贴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参加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工种)、生活确有困难的,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提供一次性免费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技能鉴定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和具体办法按照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号)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公示国家和省、市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鉴定收费标准以及鉴定工作程序,做好相关鉴定组织实施工作。
5、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切实帮助他们提高转移就业能力,要根据农村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在劳动力输出输入数量较大的地区,重点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结合输入地劳动力市场需求,在加工制造、建筑环卫、饮食服务、家政、保健等就业领域,选择就业需求量大、简单易学的就业技能,组织专项能力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免费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所需鉴定考核费用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费中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质量建设,建立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
1、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认证。按照部颁标准,在总结省试点无锡技师学院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基础上,市、市(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有条件的鉴定所要推行《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实施鉴定工作的全过程控制,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
2、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监督与查处机制。加强对各类鉴定机构的考务管理检查,建立全市鉴定质量举报、查处和通报制度,加大对滥发证书、考场作弊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3、建立健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形成制度化的质量督导员资格培训、认证机制,强化质量督导员的派遣、考核和管理,提高督导水平。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力度,重点完善和实施现场督考办法,做好现场督考记录,强化质量管理责任。组织鉴定机构开展全面质量普查,建立鉴定机构工作业绩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4、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的目标考核制度。继续对各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制度,不断改进完善考核体系,提高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5、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评估年检工作。完善鉴定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把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告。优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布局,形成布点合理、优势突出、工种齐全的职业技能鉴定组织网络。
6、加强考评人员培训。按照省、市分工的办法,加强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和认证工作。严格实行考评人员聘任制、回避制等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认证、派遣、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考评人员诚信考评档案。
(二)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
1、积极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投入,开辟筹资渠道,加快启动公共实训鉴定平台的建设。到“*”期末,我市基本建成公共实训鉴定平台,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体系,促进实训和鉴定能级的整体提升。
2、加快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化管理步伐,结合市劳动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网络建设,优化结构,充实内容,加大信息量,扩充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宣传、咨询、信息、证书查询、数据下载等公共服务。
3、加强信息公开,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公开场所的显著位置和职业技能鉴定网上全面公开鉴定机构资质、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及质量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
4、使用国家考务管理系统和鉴定统计软件,使考务管理更方便科学,各类数据更全面准确;推广计算机智能化考试技术,逐步实行通用工种理论知识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三)加大宣传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1、加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培训、就业工作的有机结合,发挥技能资格引导培训、促进就业、落实待遇和强化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对就业准入工种的监察力度,提高就业质量,扩大就业的稳定性。
2、利用网络平台、公共舆论平台等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充分发挥技能资格的导向功能,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证书促进就业、证书使你成才的价值取向。
3、引导用人单位建立技能资格与业绩贡献相结合的薪酬制度,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经济收入。发挥政府和企业两方面激励作用,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凭技能资格得到使用提升、凭业绩贡献大小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