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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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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管理方案

为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的综合管理水平,营造优美、和谐、文明、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朝阳市城市建设与管理实际,制定朝阳市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区域竞争力。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牢固树立“大管理”思想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与教育引导相结合;规划、建设与管理相结合;执法主体部门管理与相关部门协同管理相结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以科学、系统、实效的全方位管理,促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

二、管理目标

“十一五”期间: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主要街路要整洁、规范、畅通,小街小巷和住宅小区卫生达标,彻底清除违章建筑和不规范广告牌匾,规范市场经营活动,市容市貌进入辽西城市群先进行列,争创全国卫生城市;“十二五”期间:市容市貌整洁,居住环境优化,交通状况良好,市场经营有序,基本建设规范,管理功能齐备。市容市貌进入辽宁省先进行列,保持全国卫生城市称号,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十二五”后:在巩固前十年综合管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管理区域,扩展管理内容,提高管理标准,打造区域中心城市新形象,向“生态城市”和现代化城市迈进。具体目标是:

1、市容环境整洁。环卫工作规范高效,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及时到位,社区建设规范,物业管理普及,市区无卫生死角,“三污”排放达标;进一步扩展“门前三包”责任制范围,延伸到所有临街单位及住户,根除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不良行为。

2、建设规划合理。根据市情和发展定位,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并实施城市建设的中长期远景规划;有计划地逐步拆除或改造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杜绝各种临建违建和私搭乱建现象,以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为主要控制节点,形成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保证城市管理高效长效,不断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

3、环境保护有力。实现垃圾、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和废物的再生利用,保证水质和空气指数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上,严格审批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投资项目,整顿和改造各类污染企业,坚决关停长期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大力普及环境绿化美化,新建住宅小区符合生态标准,加快旧区的绿化改造,城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35%以上。

4、交通秩序井然。市政设施配套完好,车辆管理严格规范,交通秩序井然畅通;提高交管效率,合理改造交通设施,疏通“瓶颈”地段,严格治理“三乱”,防止交通臃堵,根据可能出现的灾害性情况,提前制定各种完善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交通和车辆管理,城市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各类指标低于规定标准。

5、市场经营有序。严格管理与教育疏导相结合,逐步取缔马路市场,有计划增建和改造封闭式农贸市场,力求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生活,实现商贩全部退路进场;根治市区露天经营、占道经营和无照经营等违规行为。

6、制度完善配套。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制定衔接配套、实在管用、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规范。既要重视摸索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添补制度盲点,又要在实际运行中逐步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市情民意。

三、责任分工

1、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1)负责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和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含马路市场)、机动车侵占人行步道和扒窗改门、破坏房屋结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民政殡葬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噪声、废渣、有毒有害气体、烟尘污染和在城市道路乱撒冥纸、冥钞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负责取缔城市中心区域内马路市场;禁止主次街路两侧经营业主设立“店外店”;彻底根治流动商贩。

(3)负责户外广告、牌匾的管理。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规范;做到一街一品、一楼一式、美化亮化。

(4)负责对各种礼仪庆典和商业促销活动的管理。禁止在主要街路、广场、商场(店)门前搭台演出,不得将经营商品摆在门外宣传促销;架设有庆典内容的彩虹门要美观、规范,不得横跨主次街路;禁止在主要街路、广场以宣传为理由,拉挂条幅和展销产品。

(5)负责各类摊点管理。合理设置商、饮、服、修和季节性水果、蔬菜以及早、晚小吃等各种摊点,按规定地点经营,按规定时间撤离,既做到便民利民,又保持市容整洁。

(6)负责无照流动劳务用工人员管理。合理划定劳务用工人员位置,取缔自发的无照劳务用工市场。

(7)负责城市人行步道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合理划定停车场(点);禁止在非停车场(点)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要做到排列有序,朝向一致(车头一律向外)。

(8)负责城市规划监察管理。全程跟踪监察工程建设单位“两证一书”的执行情况,参加建设工程竣工后检查验收,严禁违规乱建;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9)负责环境保护管理。严禁施工单位在市区内超出规定时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严格管理商业经营活动中噪声扰民;取缔违章经营的露天烧烤;严肃查处油烟、工业废渣、生活垃圾排放等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

(10)负责取缔市区内殡葬用品经营店铺;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严禁在户外搭设灵棚和吹丧送葬。

(11)负责畜力车进城及家禽家畜管理。禁止畜力车在市区街路上行驶;禁止城区内擅自饲养家禽家畜;禁止在街道及公共场所屠宰家禽家畜。

(12)负责查处擅自改变房屋室内外建设结构、擅自扒窗改门、损坏建筑原有节能设施、擅自拆除供暖、燃气管道设施等行为;制止和处罚非法实施房屋拆迁行为;对建筑工地围档和建筑渣土排放实施跟踪监察。

(13)负责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绿化任务完成情况的监察;对损坏花草树木、绿化设施以及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等行为实施处罚。

(14)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落实。定期与沿街单位签定“门前三包”责任状,做好经常性检查督促工作;充分发挥“4050”人员的协管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配合执法;对小张贴、喷涂、广告进行看管和涂抹;建筑施工现场要按“门前三包”要求实施签状管理。

(15)负责对小街、小巷和住宅小区内的欺街占道、乱贴乱挂、扒窗改门、私搭乱建等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对不执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单位、个人实施监察和处罚。

2、公用事业部门

(1)负责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环卫工程、公用工程的工程报建、建设招投标、设计审查、施工图纸审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安全管理等工作。

(2)负责市政、园林、供水、燃气以及城市公共客运等方面的治理和管理工作。

(3)负责城市道路、桥涵、路灯、排污、排涝和燃气热力、城市公共客运等市政设施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4)负责城区道路清扫,做到全天候保洁;及时清运、排放、管理生活垃圾,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城市公厕及单位厕所进行管理,并负责城市公厕的清扫保洁,粪便清掏、清运及无害化处理。

(5)负责完成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和住宅区开发竣工后的绿化任务;组织对广场、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绿化进行精心护养。

(6)按照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负责对城市建筑垃圾进行管理。

3、工商部门

(1)负责对不符合城市管理标准和要求的经营活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有营业执照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地点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2)负责对早、夜市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对超时间、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清理。

(3)负责封闭市场和早、夜市环境卫生管理。督促主办单位做好清扫保洁工作。

4、公安(交警)部门

(1)负责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设立公安执勤机构,配齐配强人员,随时配合执法,打击和处理暴力抗法行为,保护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2)负责城市道路上机动车、非机动车行车及停车秩序、行人行走秩序、乘车人乘、候车秩序以及其他交通性障碍管理。

(3)负责城市道路上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设备、交通物体隔离设施、岗楼、岗台等交通控制安全及服务设施的管理。

(4)负责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施划以及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建设、使用有关交通安全与畅通方面的管理。

(5)负责对城市建成区内实施大型项目建设开发时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6)负责交通噪声达标排放。

(7)负责市区街路上设摊占卜人员及其他封建迷信活动的管理和清理。

5、建设(规划)、土地、商粮部门

(1)负责城市整体规划,重点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与管理。

(3)负责建设项目的定位放线、验线及建设项目工程规划实施的跟踪管理与竣工验收。

(4)负责城市管理中涉及土地收回、收购置换、征用储备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起到调控土地市场的作用。

(5)负责新建住宅区和居民集中地区市场场地的规划,组织多元化投资兴建农贸市场。

(6)负责对原有规模偏小、设施老化、结构破旧、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市场进行改造、扩大,改善设施,配齐功能。

6、环境保护部门

(1)负责对城市企业排放废水进行监察管理,做到达标排放。

(2)负责通过供暖锅炉拆小并大、集中联片和对除尘设备的改造、茶浴炉的改造,保证空气质量。市区空气质量全年80%天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负责工业噪声达标排放。

(4)负责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减少固体废物的生产和充分合理利用。

(5)负责危险废物处置、放射性废物和废源的监督管理。

(6)负责对餐饮行业的油烟排放进行环评,并严格办理审批手续。

7、房地产部门

(1)负责拟定全市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等行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批及管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的综合验收。

(3)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及管理;审批住宅小区硬化、绿化建设项目;协调、指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住宅房屋拆迁、回迁管理工作和产权、产籍及房产交易市场管理。

(5)负责城市供暖设施的管理。

8、民政部门

(1)负责城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城市地名地址数据和地名地址图的编制和出版。

(2)负责城市道路路标和楼门牌的设置与规范管理。

(3)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管理,并提供救助。

9、文化、旅游部门

(1)负责规范城市“网吧”等互联网营业场所的管理,改变目前“网吧”场所规模小、撒、滥的状况。“十一五”期间不再新建单体“网吧”;对“网吧”实施科学化管理,规范“网吧”行业的经营秩序。

(2)负责音像制品出租经营活动的监管,打击盗版经销行为,正牌光盘占有率要达到70%以上。

(3)负责演出市场管理,提高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演艺水平,促进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

(4)负责在风景名胜区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优美、整洁的良好环境。

(5)负责风景名胜资料的开发建设,维护整个环境的生态平衡,保持自然景观与文化古迹的原有风貌。

(6)负责对风景名胜区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进行监督,确保在选址、规模、体量、造型、色彩、装修等方面,都要保持与自然景观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10、教育部门

(1)负责发挥教育功能,对学生进行现代化城市管理知识教育。

(2)负责在学校开展社会公德课教育,教育学生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11、朝阳县、双塔、龙城区、开发区管委会

(1)负责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综合环境整治工作,做到垃圾定时清运,无残存,垃圾箱定时消毒,始终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2)负责管区内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做到经营有序。保证道路畅通,坚持清扫保洁。

(3)负责规划区内“城中村”主要街路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入点及村容村貌的环境卫生工作。

(4)负责社区内小街小巷和无物业管理部门的居民区内卫生保洁清扫、清运工作。

(5)负责规划区内各自管区的临建违建、私搭乱建和扒窗改门等监察与查处。

(6)负责监督管区单位和个人抓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和冬季除雪工作。

11、新闻媒体部门

(1)负责及时准确宣传报道城市管理中的各项工作进程和先进典型。

(2)负责对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实施舆论监督。

四、保障机制

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既是新形势下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又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项系统工程,要强化各种管理机制,保障城市长效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1、强化领导协调机制。各级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常抓不懈。成立朝阳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责成一名领导分工负责。成员包括市综合行政执法、公用事业、工商、公安等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详细名单附后)。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本部门(单位)在城市管理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共同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品位做贡献;各级领导要深入城市管理工作第一线,掌握情况,靠前指挥,既挂帅,又出征;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积极参与,密切协同,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总结讲评,搞好协同,结合实际制定措施,认真解决城市管理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2、强化管理主体机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主体部门,在城市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认真贯彻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抓好《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细则》的落实;认真行使涉及市容环境、城市规划、市政设施、交通占道、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以及房地产和工商、民政管理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权;认真履行城市管理工作中各项职能,明确责任,努力完成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强化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建设,加强培训、教育与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执法水平,塑造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3、强化舆论导向机制。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复杂,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与配合。要把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建设体系,通过各种载体、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开展“爱我家乡,清洁家园”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社会公德,革除生活陋习,提高市民素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主渠道的作用;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等媒体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利民热线”、“今晚关注”、“城管之声”、“执法在线”等专栏、板块,积极准确地宣传城市管理工作中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引导、教育全体市民和城市管理部门强化管理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4、强化“四级”联动机制。市、区、街道和社区各级在城市管理中各有其责,工作中要联动互动。市级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和“一级管理”模式,实行“五定”(定管区、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做到“四全”(管理全方位、工作全天候、责任全明确、任务全落实);要建立城市管理网络,开通城市管理网站,全天候进行网上接访、网上传递和交流信息、网上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吸收管理工作教训;要搭起政府与市民沟通的桥梁,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拓展和延伸管理范围,逐步消灭城市管理的盲区和死角;街道和社区要设立“城市管理信息员”,由街道统一组织,定期搜集反馈城市管理信息;朝阳县、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管委会及所属街道、社区,要积极承担管区内城市管理任务,社区综合治理、城市出入口和城乡结合部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的规定,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形成城市管理的合力。

5、强化考核督察机制。市政府要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下达年度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对城市管理中的具体工作内容和项目要量化分解,明确标准,落实责任;政府督察部门要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部门(单位)完成城市管理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察考评,及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政府信访部门要组织城市管理工作信访业务培训,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城市管理中信访接待工作,不断提升信访答复的满意度,案件办结率要达到百分之百;管理主体部门要主动接受市民监督,倾听群众呼声,对各种情况属实的举报要认真查处,避免多头举报和重复上访。

6、强化奖惩激励机制。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评比活动。每半年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并及时总结讲评。对没有完成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或经济处罚;对“门前三包”没有落实的单位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对积极完成城市管理各项任务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