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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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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做好我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题,切实加大对违法生育的控制力度,抓好避孕节育措施、特别是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外出人口的综合信息,夯实基础,真正把计划生育村(居)自管理、村(居)自治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破解三大难题。

1、控制违法生育。确保在户人口不再出现违法生育,外出人口的违法生孕要及时落实补救措施,把违法生育降低到最低限度;

2、落实节育措施。对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要做好服务工作,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一胎的要动员放环、违法生育二胎的要动员结扎。当年长效避孕节育率达80%以上;

3、加强源头管理。应参加孕环检的在户人口孕环检率达到100%。外出育龄妇女综合信息准确率和服务到位率确保在95%以上。

(二)落实四项任务。

1、营造宣传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是推动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决定》,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使《决定》的贯彻执行与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和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起来,推动《决定》的学习和贯彻。

2、夯实村级基础。继续深化村级计划生育规范化建设,把村两委工作职责的落实到位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村两委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村级组织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措施,加强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员队伍建设,开展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职业化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业务水平。

3、加大执法力度。围绕做好遗留案件的清理工作,切实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兑现率,确保执法到位,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再生育审批制度,加强再生育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4、流动人口管理。对外出人口,要真正落实好外出重点人口联系工作,准确掌握其综合信息,实行有效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对于外出人口,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真正形成“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互担、经费互结”的“一盘棋”格局。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10日)

1、制订活动计划。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施制订出具体细化的活动计划,并于7月10日前上报到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2、召开动员大会。各县(市、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尽最大的努力,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活动当中去,为控制违法生育、改善人口结构献计献策。

3、举办培训班。各县(市、区)要层层举办培训班,使之整个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8月15日)

1、认识到位。今年以来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经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从最近市政府组织的暗访情况看,形势不容乐观,有的地方已暴露出相当严重的问题。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作为当前一个时期重点工作来抓。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薄弱乡、薄弱村制度,限期改变计划生育薄弱乡、薄弱村的状况,把工作落到实处,把基础工作打实。

2、措施到位。

(1)摸清底细。分乡镇对村(居)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全面排摸,掌握熟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育龄妇女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2)强化管理。一是发现有违法怀孕的,要想方设法做好思想工作,动员其落实补救措施,终止违法生育;二是对违法生育的对象,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三是严厉打击出具计划生育假证明的人和事,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决不姑息。

(3)落实措施。对没有开展环孕情检查的乡村,要认真组织好环孕情检查,已经开展环孕情检查的但环孕检率达不到98%以上的乡村,要对未检对象进行补检,使之环孕情检查率达到百分之百。同时加强对外出人口综合信息的联系。通过环孕检,使其违法在孕降之最低限度。

3、服务到位。

(1)健全服务网络。乡镇(街道)干部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力军,乡镇(街道)联系村(居)干部对联系的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责,应当列入乡镇干部平时工作的绩效评估,使乡镇(街道)联系村(居)干部真正当担起联系村(居)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主任是本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带领全体党员、全体村(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特别要制订落实好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教育全体村(居)民依法守规。要配强配好村级服务员,把有责任心、有工作能力的同志选配到计生岗位上来,并给予关心与支持。村民小组要配好育龄群众小组长。通过各基层干部的共同努力,切实形成乡、村、组基层三级管理和服务网络,把村(居)一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

(2)规范随访服务。随访服务是计生干部联系育龄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地应当以规范县、乡、村、组四级随访服务为抓手,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各级计生干部、指导站人员、服务站人员要建立联系乡镇(街道)、村(居)制度;乡镇联村(居)干部、乡镇计生办人员要推行《随访服务笔记》制度;村(居)计生服务员要认真记录《随访服务手册》;育龄群众小组长要准确掌握本组的育龄妇女基本情况。活动中各级计生工作人员要按各自职责,对每位育龄妇女进行一次访问,做到应访尽访。

(3)建立健康档案。各级计生干部和服务站人员要积极开展“送医下乡”、“送医下村”活动,把生殖健康知识送上门,健康检查送到家,并建立生殖健康档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8月16日—8月31日)

1、组织对实施阶段的工作检查验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2、从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存在不足两方面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四、组织保障

市里成立以分管市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活动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开展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能收到实效。

在活动中,市人口计生委将制作活动工作进度表,通报各地活动中每个阶段开展的工作情况,按每周一报的要求,各县(市、区)将活动开展的情况于周一进行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