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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杭政函[20*]19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城管执法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党的*和*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执法的理念,以依法执法、合理执法、高效执法、透明执法、诚信执法、廉洁执法为基本要求,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水平,适应城市化发展趋势的需要。
二、组织领导
建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长任组长,其它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各区局(大队)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法规处,负责组织开展全局系统推进依
法行政的调查研究,提出和制定具体工作意见,指导、协调、督促各区局(大队)、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
三、基本目标
到20*年,各区局(大队)、各单位、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思想观
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显著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素质明显提高,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0%以上;依法履行城市管理七个方面行政处罚职能,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街面管控水平明显改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基本健全、科学、完善;分工科学,权责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正确率达到97%以上,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成绩在全市名列前茅。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实现依法、科学和民主决
策。
1、健全行政执法决策程序。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关要建立和
完善内部决策规则、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决策责任。涉及年度执法工作意见、重大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应当建立队员参与、分级论证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依法公开制度和逐级报告、备案制度。
2、建立行政执法决策法律审查制度。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关
法制机构负责人应当列席本级机关涉及执法工作事项的局长(大队长)办公会议,对会议议题的有关法律方面问题提出意见。各工作部门起草拟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执法事项的,应经同级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方可按规定报批制发。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策实施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要加
强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和反馈工作,制定科学可行的决策评估办法,定期对决策实施的成效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工作考核,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提高执法队
伍的整体素质。
1、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继续坚持和完善市局处以上领导干部
周一夜间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各区局(大队)、市局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全面打造学习型机关。通过学习,及时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2、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各级执法机关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要带头学好行政执法方面的综合法律知识和城市管理七个方面的专业法律知识,全面理解和精确掌握法律基本原理,熟悉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常用规定和有关政策,不断提高正确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指导、监督本级机关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总体法律知识水平应当高于其它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其它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增强综合法律和专业法律的知识素质,提高自身依法指挥、依法监督、依法协调、依法处理信访投诉、依法宣传、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执法业务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要认真调查研究执法队伍
业务建设状况,以增强执法能力为核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精心安排培训内容,不断完善培训方式。要通过集中授课、座谈讨论、典型案例剖析、模拟执法、专题辩论、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务实管用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市局要建立对各区局(大队)和市局直属单位中队长(科长)的培训证书制度和对各单位中层干部(含中层干部)及以下执法人员的抽样业务考试制度,并将培训考核记录和考试成绩作为对本单位执法队伍法律业务素质建设的重要考核依据。
4、坚持和完善激励机制。通过评选规范化中队、星级中队、“十
佳队员”、办案能手、信访服务明星、最佳案例、最佳范例、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示范效应,激发广大执法人员学先进、赶先进的积极性,促进执法队伍建设。
(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严格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1、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体系。要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中心,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案件逐级审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和核审、备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范,罚缴分离,暂扣罚没物品处理,立案监督,处罚听证,行政强制拆迁,错案责任追究,国家赔偿等系列配套制度;以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为中心,建立和完善市、区两级执法机关职责分工,区域边界的执法配合,各类报表、台帐,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政执法的指挥、调度、协调、反馈和信访投诉的处理等系列配套制度;以行政执法形象和绩效为中心,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的着装、举止、语言、内务规范,“六条禁令”、局规,机关效能建设、街面管控标准,执法监督、问责,案例评查,检查考核,违纪处置等系列配套制度。
2、严格制度的贯彻执行。要在教育全体执法人员自觉遵章守纪的基础上,加大执法执纪的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通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自由裁量适当,执法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有序,执法形象良好,执法绩效明显,政府、人民满意的目的。
(四)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1、继续深化政务公开。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按照“阳光政府”、“透明执法”的要求,在现有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事条件和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暂扣罚没物品的处理结果、去向的公示工作,逐步公开处罚结果,公开信访投诉处理进程和结论,公开强制拆迁、拆违进程,公开执法工作统计数据等一切依法应当公开的行政执法工作信息。要创造条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执法政务,扩大公开范围,最大程度地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为广泛接受外部监督奠定基础。
2、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视察工作,认真听取人大、政协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检查、评议意见和建议,并在工作中积极改进;要认真、及时地处理好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并及时反馈。
3、认真接受复议机关的行政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要正确对待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正当行为,按要求积极做好复议申请的答复和出庭应诉工作,按时向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和执法依据。对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关都要自觉履行。
4、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市信访局、12345、96666、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对城管执法系统各项工作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批评和建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能整改的,要坚决整改,取信于民,不得推诿拖拉;对确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整改或不能整改到位的,也要坦诚相待,如实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人民群众的谅解,不得闪烁其辞,模糊不清;对属实不属城管执法机关管辖的事项,要认真向投诉人告知正确的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或者代为转办、移送,不得不闻不问,态度生冷。要继续做好聘请志愿者、行风监督员工作,进一步广开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5、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市城管执法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及时受理、审理复议案件,依法作出复议决定,提高复议质量。对各区城管执法局(大队)被复议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得故意袒护下级,以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市、区城管执法局(大队)要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请求听证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和请求行政赔偿权,认真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和意见,理由成立的,要予以采纳,严禁因相对人行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救济权而加重对相对人的处罚,或者在事后对相对人打击报复。
(五)进一步加强法规政策调研工作,优化执法环境。
1、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优化法制环境。市局法制机构要认真牵头做好城市管理七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修改的参与工作,从合法性、必要性、可操作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认真向主管部门和立法机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座谈讨论,依法依理阐述论证,最大程度地为主管部门和立法机关改进现行法律规范存在的不合时宜、概念模糊、条文不明确、可操作性差的缺陷与不足提供依据和理由。市局各直属单位、各部门和各区执法局(大队)也要积极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广泛在执法工作实践中发现、收集、整理法律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市局法制机构,为完善法律规范提供事实依据和实例。
2、积极开展行政管理公务协助制度的研究,优化行政机关之间的协助、配合环境。要以整合行政管理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为目的,认真研究行政管理公务协助的概念、适用范围、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具体方式及公务协助的检查监督等方面的问题,主动向立法机关提出公务协助方面的文本草案,促进公务协助法律制度早日出台。市、区城管执法机关各有关部门,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各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努力营造行政管理主体之间的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氛围,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主管机关与城管执法机关之间的协助配合机制。
3、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优化社会舆论环境。要通过举办法律咨询、展览、局长接待日、开通热线电话、典型案例报道、文娱活动、有奖竞答等多种途径、方式,借助媒体、网络、板报、橱窗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与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和互动,增进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提高尊重法律、服从法律、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4、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优化对策措施。要针对城市管理中的无照商贩、“门前三包”、停车、犬类等既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又是城管执法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全面剖析形成问题的各方面原因,尤其要关注其中深层次的社会历史原因和时代背景,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依法、理性、科学的原则,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办法,提出合法有效、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作,共同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开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和谐城管的新局面。
(六)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整合信息资源,不断提高城管执法工作的科技化水平。
1、加快数字化执法硬件建设的步伐。要积极争取市、区两级财政部门的支持,调拨相应资金,添置必要的装备,为全局系统数字化执法从试点阶段向全面推行阶段转变提供物质支撑。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局、科技强队的道路,逐步完善“全面覆盖、重点监控、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数字化城管执法体系。
2、整合各方面信息资源,强化数字化执法功能。要在已建成的网上办公系统、网上办案系统、电子台账系统、现场执法系统(“执法通”系统)、街面监控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软件开发,逐步建立和完善GPS定位系统,流动监控系统,并将各子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将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关内部的各类执法信息和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等外部管理信息有机整合起来,形成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市区联网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执法体系,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为高效准确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大的科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