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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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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林农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切实解决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推进我镇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区林改办的工作部署,我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就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在82年“林业三定”,84年“责任山到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方面参与林业建设积极性,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全镇经济全面、协调地可持续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原则要求

(一)尊重历史原则。此次林权制度改革是对“林业三定”以来林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改革必须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尊重历史,取信于民。对已明确林权,并为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且大部分群众满意的经营形式,均予以维护,不得借改革之名打乱重来,重新调整山林。

(二)群众主体原则。在改革的主体上,要走群众路线,以广大林农为改革的主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在改革方式上,要充分体现民意,只要不违反法律政策,采取哪种改革模式,一律要村民民主决定,充分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自主选择改革的形式和方法,不搞一刀切。

(三)稳定第一原则。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把稳定放在第一位。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和各类山林纠纷。

三、工作任务

(一)对历史以来未确权发证(有山无证)、林权流转后林权证未及时变更的,要首先予以确权登记和变更登记,解决林权流转遗留问题。

(二)茶园(历史以来未确权发证)是否纳入本次确权发证范围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

(三)放活商品林经营,提高林农收入。

(四)建立要素市场。

四、工作程序和方法

1、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申请—初审—审查—公告—发证—归档的程序进行。

2、工作方法: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村逐块进行,对有争议或者发证过程中产生争议一时难以解决的可暂时搁置。

(1)自留山、责任山未发证的以林业三定和林山承包档案材料为依据,重新核发林权证,自留山继续实行“生不补、死不收”,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责任山应按原承包期,补充完善承包合同,在承包期内允许继承和流转。

(2)集体统管山未确权的先予确权发证,其具体经营形式、收益分配在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再加以明确。

(3)合作经营、联户造林的要以共同林权权利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为依据进行变更登记,明确权利人的收益比例。无书面协议或协议内容不完善的予以补充和完善。

(4)已经流转的林权按照《*区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凡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的,要首先予以登记。

(5)、外业勘查采用地形图现场区划,GPS辅助定位的方法确定四至和林权图。外业勘界要确保相邻权利人到场,做到四至明确无异议。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年8月7日至8月17日)

成立林改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并召开全镇林改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的布置和安排。各村(居)应在8月17日前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8月18日至10月30日)

林改工作要按照“区直接领导、镇组织实施、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稳妥有序开展。

1、完成全镇历史以来未确权发证山场及林权流转后林权证未及时变更山场的确权发证摸底工作,由村(居)组织召开各组户主大会,讨论决定茶园是否列入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2、完成芳村2.38万亩的商品林林权证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年8月25日至10月30日)

(三)区林改办对我镇林改工作的检查验收阶段(20*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六、工作职责

(一)镇政府负责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后勤保障。镇联村领导要和区工作指导组一道,全程参加所联村(居)的林改工作,负责召集村(居)工作组人员,协调各方面工作。

(二)各村(居)主要领导是林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村民组是具体责任人,具体操作本村组的林改工作,负责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材料收集(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山清册等)、召集山场相邻人、勘界并及时调解一些小的山林纠纷。各村(居)负责召开村民代表会和民主会,选定2-3名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协助配合林业站开展业务工作。

(三)林业站具体负责林改工作的技术工作,严把技术关和政策关,负责内业整理、登记造册、证本发放,同时加强和区林改指导组的联系,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确保我镇林改工作能顺利开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确保进度,按时完成。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次林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将该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确保我镇林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村(居)应及时将林改工作动态于每月9号、19号、29号向镇林改办报告。今年将林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

(二)人员保障。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选派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的同志到林改工作组,确保林改工作能顺利开展。

(三)确保质量。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严格规范操作。

(四)资金保障。各村(居)要筹措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林改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将根据各村(居)工作的绩效实行以奖代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