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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政务公开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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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政务公开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年1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3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厅转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52号),按市政府要求搞好我局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财政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财政的监督,提高财政工作效能,更好地为改革发展与和谐*建设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应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必须实行公开。

(2)诚实守信原则。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准确。

(3)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坚持工作方式与实际效果的统一,防止形式主义。

(4)服务社会原则。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通过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社会。

(5)公正公平原则。凡公开的政务事项,在范围、对象、时间上必须做到共知、共享,防止因政务信息不对称使少数人从中谋取私利。

(6)便于监督原则。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要便于人民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工作目标

推进财政政务公开要与深化财政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各项措施结合起来。必须使政务公开成为财政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努力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畅通财政部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二、财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和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

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法定公开事项。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规定,地方性的财政管理政策与规定,以及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须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如《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等。

2、行政决策事项。关系社会发展、公共服务或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包括重要会议、重要文件、改革和发展规划以及其他重要工作部署等。

3、行政执行事项。依法执行行政决策的事项,包括依据、标准、过程、结果等。

4、行政执法事项。财政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结果等。

5、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市人代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内容。

6、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各种基金、彩票收益的管理使用情况等。

7、财政改革政策、内容与进展情况、调研报告等。

8、各类服务事项。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审批及收费、证照办理的依据、标准、过程、期限、结果等。

9、重要人事事项。干部使用、竞争上岗、公务员(含工勤人员)录用和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荣誉称号评审、复转军人安置等情况。

10、行政监督事项,包括监察、审计和内部监督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

11、勤政廉政事项: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以及领导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1、办事窗口和办事指南;

2、政府公报、文件查阅、新闻会和新闻媒体;

3、财政政务网、*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政府采购网站等;

4、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或显示屏等。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及详细工作计划,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单位和责任人。

(二)资料收集整理和录入。各处室(单位)将有关本处室单位业务工作的法律、法规、今年以来的工作动态信息整理并录入信息库。

(三)网站改版、电子触摸屏。

1、完成电子触摸屏改版和内容更新工作;

2、完成财政政务网改版工作,并完成上网内容的更新工作;

3、整合财政政务网、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政府采购网的信息与链接工作。

(四)制度建设。完善局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

(五)自查提高。各处室单位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内容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

(六)考核检查。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加以量化,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七)迎接省市检查。11月份,迎接省市对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的检查。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成立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吴东生(兼),副主任:郭世红、刘靖、陈北平、张华堃、刘常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办公室设立设5个工作小组。

1、综合组

负责公开工作计划的制定、政务信息审理、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2、法规政策组

负责各类财税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拟公开的政策规定的审理,政务公开各类规章制度的起草。

3、资金督导组

负责协调和督促专项资金上网,对拟上网公开的专项资金进行审定。

4、技术保障组

负责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和完善,财税法规政策、专项资金和政务信息的网上公开,政务网和电子触摸屏公开的内容更新等。

5、督查组

负责对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内容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各处室(单位)的主要领导为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单位要指定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把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明确和细化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小组按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组织协调、技术保障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处室(单位)负责本处室(单位)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专项资金、调研报告、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

3、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目标和日常化管理,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4、加强检查督导。加强监督检查,认真研究解决财政政务公开推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实际问题。通过建立信息反馈和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