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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反腐倡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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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反腐倡廉方案

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黄字〔*〕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增强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财、管物的能力,现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大、中纪委*届二次、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规范管理年活动,着力强化干部职工制度意识,建立健全财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落实机制,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执行力,为全面加强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促进*财政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内容

围绕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教育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党内监督机制、廉洁从政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财政管理权制约机制、财政行政审批制度、内外监督制度等八个方面,认真清理制度,切实完善制度、努力创新制度、严格落实制度。

(一)全面清理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梳理财政领域腐败现象易发部位和环节,查找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监管手段上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对现有财政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并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分类登记,做好制度清理和处置工作。

(二)科学修订制度。在全面清理、审查的基础上,对那些与财政领域反腐倡廉实践相脱节、与党和国家新近出台的法规制度相违背的规定,及时予以废除;对那些不适应财政领域反腐倡廉现实需要特别是缺乏针对性、有效性的制度,抓紧修订和完善;对那些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

(三)完善制度体系。坚持改革创新,适应从源头上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需要,针对财政领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规范财政权力正确行使、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空间为目标,重点抓好财政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以及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财政制度体系。

(四)保障制度落实。加强制度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增强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营造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完善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

三、实施步骤

反腐倡廉财政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3月下旬开始到4月底结束。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大、中纪委*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统一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确开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具体部署和总体要求。

1.成立组织。成立财政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简称推进办),由非税局、政府采购中心、农发办、国资办、支付中心、财政干校、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2.制定方案。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制定《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任务分解表》。

3.动员部署。认真学习党的*大、*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明确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第二阶段:健全制度。从4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主要任务是,结合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清理修订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和财政局反腐倡廉制度,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制度的措施,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财政制度体系和贯彻执行机制。

1.清理审查制度。各科室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涉及本部门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并认真做好分类登记,研究提出今年本部门制度建设“立、改、废”的具体意见,于5月底之前报推进办备案。对需要审定的制度废止、修订和制定,由推进办汇总整理后报局审定。

2.完善创新制度。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认真研究,堵塞漏洞,以开展财政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结合财政工作职能和财政业务特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逐步健全符合财政局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基本框架。

3.狠抓制度落实。总结制度执行的经验,针对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健全制度执行保障机制,确保制度落实。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从11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主要任务是,对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考核,巩固活动成效。

1.自查自纠。开展“回头看”,各处室单位对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任务落实情况全面自查,认真总结成效,及时补缺补差,11月20日之前向推进办报送总结材料。

2.总结考核。全面总结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将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与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有机统一,纳入到财政局年度效能建设绩效考核范围。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是今年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科室单位要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全局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反腐倡廉财政制度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局领导小组和推进办要统筹抓好全局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组织落实工作,及时解决活动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各科室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抓好事关财政全局、实践急需、条件成熟的制度建立和完善,从总体上推进全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注重实际,务求实效。把是否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制度落实、推动财政工作作为检验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既注重基本制度,又注重配套制度;既注重惩戒性制度,又注重激励性制度;既注重实体性制度,又注重程序性制度;既注重制度的制定,又注重制度的落实,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把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