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水利工程整治实施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水务工作,*年以来,先后组织珠江堤防、流溪河综合治理、市区河涌整治、“两涌一河”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城乡防灾减灾工程。目前,我市已初步构筑了防御常规自然灾害的水安全体系。根据市委“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精神,为加强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力度,决定在全市大力开展“*”水利工程整治,以确保城乡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精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解决城乡水安全为着眼点,大力开展“*”水利工程整治,着力解决威胁我市水安全的“短板”问题,进一步完善城乡防灾减灾工程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水利工程整治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任务艰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政策、资金的支持力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协同推进“*”水利工程整治。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要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第一要务”的方针,从着力解决严重威胁城乡水安全的“*”水利工程入手,分清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要针对“*”水利工程普遍存在的建设标准低、工程病险、设备老化等现象,集中力量优先解决最为突出、最为迫切的问题。
(三)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水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办,各区(县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三、整治任务
(一)整治范围
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本次“*”水利工程整治的范围是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水库、水堤围、小水闸、小泵站、长期处于洪水威胁的小村落”,具体如下:
1、小水库:指工程规模为小(一)型和小(二)型、已注册登记的小水库。
2、小堤围:指保护农田在一万亩(不含一万亩)以下且有保护人口任务和村庄的小堤围。
3、小水闸:指工程规模为小(一)型和小(二)型、功能为防洪排涝的小水闸。
4、小泵站:指工程规模为小(一)型和小(二)型、功能为排涝或排灌的小泵站。
5、长期处于洪水威胁的小村落:包括经常受水库泄洪威胁、未受外江堤围保护和经常受浸的小村落。
(二)整治标准
1、小水库安全达标。即按《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达标验收暂行办法》,重点和优先做好小(一)型水库的安全达标工作,兼顾部分小(二)型水库的安全达标工作。安全达标的具体标准为:工程设计标准达国家防洪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保证安全运行,做到“六有”、“六落实”。
2、小堤围安全达标。防洪标准达国家防洪标准,工程安全,消除洪水威胁。
3、小水闸安全达标。防洪标准达国家防洪标准,工程安全,闸门及启闭设施正常运行。
4、小泵站安全达标。防洪、排涝标准达国家防洪、排涝标准,工程安全,电气、机电设备正常运行。
5、消除洪水对小村落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长期威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水利工程整治是我市今后一段时期水务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夯实我市防灾减灾基础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水利工程整治目标按期完成,确保城乡水安全。
(二)加强领导
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整治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参照三防责任分区办法,将任务划分到局机关有关处室,由局领导带领责任处室分片包干。各区(县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区(县级市)的“*”水利工程整治的组织实施。
有关地方政府要加强领导,指挥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建议各区(县级市)成立“*”水利工程整治实施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本地区任务推进。各镇(街)政府(办事处)相应成立“*”水利工程整治实施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或参加本区域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整治工作。各区(县级市)和镇(街)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各自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保障资金
要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投入保障机制,保证资金到位。要增加财政投入,市本级水务投资计划安排向“*”水利工程整治倾斜,充分利用中心镇、山区镇等优惠政策。各地要根据年度任务和资金情况,合理确定和增加对“*”水利工程整治的投入,为如期完成任务提供资金保障。各区(县级市)负责落实配套资金,社会公益性工程原则上不要求镇、村筹措配套资金。
(四)抓紧推进
“*”水利工程整治原则上按照我市现有水务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部分工程规模小、投资小的“*”水利工程整治可参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办法,实行定额补贴,项目包干完成。
加快前期工作。市、区(县级市)每年安排一定的前期工作经费,推动前期工作的开展;鼓励同一区域的“*”水利工程整治,“打包”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前期工作。
鼓励同一工程范畴的堤、闸、泵站一同实施,统筹解决水安全问题;若条件不成熟,应先实施闸、泵站工程的整治;不得先安排堤围的整治,遗留下水闸、泵站等成为安全隐患。
(五)强化监督
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将“*”水利工程整治工作纳入各级水行政部门的目标考核中。要抓好工程建设廉政监督,确保干部安全,促进工程建设健康开展。
(六)加强管理
要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新机制,理顺管理体制,保证正常管理和养护经费开支,不断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各类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正常发挥效益。
要切实加强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坚决清理整顿违规山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宣传
各区(县级市)、镇(街)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明确“*”水利工程整治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关系,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水利工程整治。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及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促进“*”水利工程整治快速开展,确保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