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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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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办建[*]24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的意见》(建办建[*]25号),认真做好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根据建设部的部署和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贯彻《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对调控行业规模,优化企业结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搞好施工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资质就位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定要着眼全局,一定要坚持原则,必须艰苦工作,务求最佳效果"。

二、工作目标

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要实现下列工作目标:

(一)凡是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遵纪守法的我省建筑业企业顺利就位,一大批中小型企业平稳转移到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

(二)全省建筑业规模得到控制,结构得到优化和调整,一级企业的数量要减少20%。

(三)扶持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鼓励支持"劳务企业"健康发展,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四)全省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市场过度竞争的局面得到控制,并向供求平衡的方向发展。

(五)建筑业企业规避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

(六)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八)不符合就位条件的或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得到清出。

三、工作步骤

根据建设部的计划和部署,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定于*年4月开始,*年6月30日结束,分为三个工作阶段:

(一)就位准备阶段:*年4月17日至6月30日。

1、学习、宣传和贯彻《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的意见》。各地按照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组织学习宣传活动,使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和建筑业企业了解新规定和标准的内容。特别是从事企业资质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掌握新的规定和标准。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资质就位的工作方案或计划,在6月30日前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3、加强对使用计算机进行申请和审批的培训。这次资质就位工作,建设部要求将对部分企业采取网上申请和审批与纸面申请和审批相结合的办法,各地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有关建筑业企业数据库,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的数据库。

4、成立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为在资质就位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省建设厅将成立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重大问题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由厅有关领导和省纪委驻省建设厅工作组、监察室、建筑管理处的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设立专家审查组和办公室。专家审查组成员在专家库抽出组成,主要负责建筑业企业申报资质材料的审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建筑管理处,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的组织、监督、协调等日常工作。

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在资质就位工作结束后自行解散。

各地在资质就位期间是否成立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工作组织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5、建立建筑业资质评审责任制。各地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工作中,除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建设部关于该规定的实施细则外,还要严格执行以下责任制度:

(1)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报送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申请报告中写上"经审核,该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各方面条件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同意上报"的字样。并对其上报材料负责。

由有关部门负责初审的,有关部门要对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申请报告中写上"经审核,该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各方面条件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同意上报"的字样。并对其上报的材料负责。

(2)上报附件材料中企业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身份复印件、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应当单独装订。并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3)直接接收建筑业企业申请材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企业填写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

具体承担审核任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

(4)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如实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上签字,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报出,未经批准,不得修改。

(6)省建设厅有权对全省所有企业申请材料、各级资质审核部门的审核材料进行检查。

各地必须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于6月15日前报送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6、制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申请和审批程序暂行规定。具体规定另行印发。

(二)申请与审批阶段:*年7月1日开始,*年6月30日结束。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接受建筑业企业申请,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建筑业企业分批进行资质审批,换发新的资质证书。

1、建设部对特级、一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的就位,分四批进行。

第一批申请期为*年7月1-15日;

第二批申请期为*年10月8-15日;

第三批申请期为*年1月4-15日;

第四批申请期为*年4月1-15日;

*年4月16日以后,不再接受企业的就位申请。

根据建设部上述安排,省建设厅受理建筑业企业申请特级、一级资质就位,分四批进行。

第一批受理申请期为*年6月20-30日;

第二批受理申请期为*年9月1-15日;

第三批受理申请期为*年12月1-15日;

第四批受理申请期为*年3月1-15日;

*年3月16日以后,不再受理企业申请特级、一级资质就位。

2、省建设厅对二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一级劳务分包企业的就位,分四批进行。

第一批申请期为*年8月1--15日;

第二批申请期为*年11月1--15日;

第三批申请期为*年2月1--15日;

第四批申请期为*年5月1--15日;

*年5月16日以后,不再接受企业申请二级资质就位。

对在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三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二级劳务分包(包括不分等级企业)企业的就位,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申请期为*年9月1日--10月1日;

第二批申请期为*年3月1日--4月1日;

3、三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二级劳务分包企业就位的时间安排,在*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内,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三)工作总结阶段:*年7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结束后,各地应对资质就位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工作总结报告,于*年8月10日前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是关系全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和牵涉每个建筑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这次资质就位工作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注意掌握好企业资质就位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妥善解决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贯彻过程中暴露出的新问题。保证按计划完成本地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从事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企业资质申请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和避免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三)在资质就位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不得越权随意干预资质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事,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

(四)加强资质就位工作的公开性,严防腐败现象发生。在资质就位工作中,对各类企业的申请要一视同仁,要做到"三个公开",即审批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公开。

(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注意处理好与各专业部门的关系,要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严格申报审批程序。

(六)正确处理地区、企业差异与严格标准的关系。按新的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衡量,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差异会更大。在按新规定就位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原则、一视同仁。

(七)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资质审批岗位责任制和资质审批程序,重大问题要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应有文字记录。

(八)加强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行政监督,对在资质就位工作中徇私舞弊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